百千工程市级第一书记资金采购合同公告(莒南县大店镇人民政府2024)



大店镇河湾村2024年百千工程市级第一书记资金项目合同

工程编号:
SDGP371327000202402000118
工程名称:
大店镇河湾村2024年百千工程市级第一书记资金项目

标段编号:
SDGP371327000202402000118A
标段名称:
大店镇河湾村2024年百千工程市级第一书记资金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
临沂市财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大店镇河湾村2024年百千工程市级第一书记资金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大店镇河湾村2024年百千工程市级第一书记资金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327000202402000118A_001计划编号:37132700085200120240007采购人:莒南县大店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临沂奥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财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七月一十五日目录一、合同协议书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五、安全生产合同,1一、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莒南县大店镇人民政府供应商(全称):临沂奥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大店镇河湾村2024年百千工程市级第一书记资金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百千工程市级第一书记资金项目。2.工程地点:3.工程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2024年百千工程市级第一书记资金项目。群体工程应附《供应商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招标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捌仟捌佰元(¥258,800.00元);,2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工程竣工结算值不包含暂列金额。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258,8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最终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付清。□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3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7月15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莒南县大店镇人民政府签订。,4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淮海路中段龙海国际住所:,沿街2-103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之间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专用条款为准。本合同不予否定的(或提及的)通用条款视为认同。其余的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中的《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供应商的书面承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6通信地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山东省、济南市的地方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第1.5条。1.6图纸和供应商文件1.6.1图纸的提供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1.7联络1.7.1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采购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供应商接收文件的地点:供应商施工现场项目部;供应商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7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的图纸、采购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采购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采购人。关于采购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采购人2.2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采购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采购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采购人协助,供应商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管线调查,若有管线迁移,经采购人确认后承担费用。,8(5)由采购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采购人按部门规定办理。(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采购人通知具体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供应商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和价格,经审计和采购人确认后执行,费用由采购人承担。(9)双方约定采购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另行协商3.供应商3.1供应商的一般义务(5)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2、竣工内业资料。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发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6)供应商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供应商按规定办理环保、安全等手续。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农民用工,供应商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其工作安全、劳动保险等事宜负责,若因此造成影响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C、供应商按照本合同9.1(2)款提交进度计划,并承担由此的责任和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9五、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大店镇河湾村2024年百千工程市级第一书记资金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招标人莒南县大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临沂奥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督促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要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19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20本合同一式五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莒南县大店镇人民政府乙方:临沂奥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住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淮海路中段龙海国际沿街2-10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签订日期:2024年7月15日,签订日期:2024年7月15日,21一、计价依据1.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计价依据1.1工程量清单编制选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等;1.2定额选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的通知》鲁建标字〔2016〕39号;1.3定额价目表和《山东省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表》(2018),综合工日(土建)95元/工日,综合工日(装饰)103元/工日,综合工日(安装)103元/工日,综合工日(市政)95元/工日,综合工日(园林)95元/工日;1.4综合工日市场价按以下标准调整: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执行56元/工日;1.5规费和税金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及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前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要对清单内材料进行清查,以确定材料来源;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程项目道路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除非合同另外约定,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与合价均已包括了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本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内容。4.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与清单项目数量相乘必须等于合价,各合价相加必须等于总价;投标总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各部分的合计金额应与其中的各分项之和一致,否则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工、料、机价格,必须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22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与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单价和合价将不予接受;若投标单位擅自改变清单序号、项目编码、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描述或出现一个项目多个单价或合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项目的,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不得进行投标总价优惠、让利,投标单位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体现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5.投标报价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规费、税金不作为竞争性费用)等投标单位响应招标单位要求完成拟建工程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计取,凡未按规定计取的,否决其投标。规费、税金现行国家、省、市规定如下:(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各专业工程量清单。(2)社会保险费:按1.52%计列,在竣工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费率限额计入;(3)住房公积金:按3.6%计列,在竣工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费率限额计入;(4)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按0.105%计列,在竣工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费率限额计入;(5)税金:增值税按9%计列,结算时执行国家最新规定。6.对于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提供相应暂列金额一览表,报价时投标单位或供应商必须按照暂列金额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7.工地现场水、电需求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二、工程变更价款的调整由于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有误或项目特征表述与设计不符、以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所影响的工程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调整。1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时,按照《莒南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23执行。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清单项目,应调增的价款:调增价款=Σ[漏项、新增项目工程量×新编综合单价×(1-投标综合下浮率)]相应新编综合单价的确定依据为:2.1工程量清单编制选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等;2.2定额选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的通知》鲁建标字〔2016〕39号;2.3定额价目表和《山东省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表》(2018),综合工日(土建)95元/工日,综合工日(装饰)103元/工日,综合工日(安装)103元/工日,综合工日(市政)95元/工日,综合工日(园林)95元/工日;2.4综合工日市场价按以下标准调整: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执行56元/工日;.2.5规费、税金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及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2.6材料价格执行投标报价(工程变更新出现材料的价格确定执行3规定)。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多余项目或设计变更减少了原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应调减的价款:调减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内)×相应原综合单价]+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外)×新编综合单价×(1-投标综合下浮率)]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增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增加,应调增的价款:调增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增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内)×相应原综合单价]+Σ[某,24清单项目调增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外)×新编综合单价×新编综合单价×(1-投标综合下浮率)]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减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减少,应调减的价款:调减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内)×相应原综合单价]+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外)×新编综合单价×(1-投标综合下浮率)]投标综合下浮率=[1-(中标人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暂估价:不计入综合单价的专业工程暂估、特殊项目暂估)。6措施项目费包括总价措施费和单价措施费,若分部分项工程费变化不超过投标报价的15%时按投标时的报价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若分部分项工程费变化超过投标报价的15%时,结算时措施项目费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1)措施项目费减少时:结算措施项目费=投标措施项目费×[1-(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15%-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并计取规费、税金。(2)措施项目费增加时:结算措施项目费=投标措施项目费×[1+(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15%)/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并计取规费、税金。“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细心、全面地阅读和理解图纸、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依据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自行报价。7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与投标文件一致的预算软件电子版,以便核定新编综合单价时使用;若不提供,则以财政评审单位确定的价格为准。8工程结算时,承包方提报结算价经财政评审后,审减额超过报审价的5%以外部分所产,25生的评审费由承包方承担并直接支付。三、材料(设备)价格有关规定1.投标单位在报价过程中,应考虑到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的因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承担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在施工期间除可调价主要材料、材料暂估价外,其他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2.对于设备报价,投标单位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列明的设备明细,将各项设备在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下按不含税价格列计;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应不含设备费,设备只计取税金。签订合同时,以附表的形式在合同中列明本工程采用的设备,结算时只计取税金。3.对于工程变更新出现材料,其价格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单位共同考察确认,或依法通过招投标确定。共同签字确认的材料价格或材料的中标价格,作为变更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否则,结算时材料价格由发包方自行确认,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4.对于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由招标人提供暂估价一览表,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暂估价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的价格必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单位共同确认或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材料暂估价价格为除税单价,结算时根据除税价调整材差,并计取规费和税金。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专业工程暂估价的价格;承包人参加投标的,由发包人招标确定专业工程暂估价的价格。5.工程材料规格型号发生变更的,结算时只计取两种材料的价差及规费、税金。如果被调整原材料的投标报价正常,原材料价格则采用投标报价;如果原材料的投标报价异常,原材料价格则采用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价格。规格型号变更后的新增材料价格,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单位共同确认。6.本工程约定的可调价主要材料明细,详见下表:序号可调价主要材料名称备注1混凝土2钢筋3可调价主要材料具体调价方式如下:(1)当可调价主要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施工期价格-基准价〉/基准价×100%)超过5%范围以外时,超出部分据实调整材料价差,材差部分只计取规费和税金。(2)可调价主要材料的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价格。7.可调价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时,需由承包人或者发包人提出,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财政评审等共同定价,对于施工期价格波动较大的,可采用分月定价、分段计量、加权平均的方式定价。8.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报价时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GB/T50531-2009对材料设备进行划分,如未按照该文件要求分类进行报价,结算时将按该文件进行调整,扣除相应规费。四、其他1.隐蔽工程收方承包人至少提前半天报送,由发包人组织造价咨询、监理单位、承包人等单位现场收方,收方记录各单位签章后,方可计入结算价款,否则不予认可。2.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所在位置、施工环境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程项目的所在位置、施工环境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投标时的工、料、机价格,必须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4.施工过程中如有中标单位不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施工的项目,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量清单中将该项目单独另行发包。从工程量清单中扣除此项目时,综合单价应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综合单价扣除(不再按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扣除)。五、工程量清单,27(另附),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百千工程市级第一书记资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