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4)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4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4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268号省委大院一号院
3、联系方式:87232246
4、供应商(乙方):武汉昌通高明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5、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6号
6、联系方式:139710633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1242.5元
5、合同金额:2.1242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武汉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298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合同(昌通高明).pdf
C1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协议书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协议书甲方: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乙方:武汉昌通高明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维修管理,规范车辆维修程序,严格控制维修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湖北省政府采购服务类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达成如下协议:、甲方送修车辆的范围送修车辆应是甲方具有合法手续,且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装备车辆。二、车辆维修项目汽车大修、小修、总成修理、专项修理、二级以上保养及车辆维护知识培训等。三、送修程序,1、甲方送修车辆时,必须提供《车辆送修单》才能进行维修,并向乙方报清车辆故障现象;甲方车辆在省内行驶中因故障或事故“抛锚”时,乙方接甲方通知后应立刻派人现场抢修,市内免费拖车回厂维修。2、乙方按照甲方所报的车辆故障现象及《车辆送修单》内容进行维修。在维修前应对送修车辆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若发现送修车辆存在其它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应及时与甲方车管部门联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增加维修项目,甲乙双方认真办理送修车辆的交接手续,共同商定维修及交车日期,送修人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接车。由于乙方对车辆故障判断错误对甲方造成的不必要的维修款项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该笔款项。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济的零件,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所采用的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材料来源及价格清晰可查,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4、在维修过程中,因非人为因素影响(如零配件缺现货等)需要延长工期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报甲方单位,重新商定交车时间。四、竣工车辆交接手续车辆经乙方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接车。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维修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等,维修经办人可以拒绝在“维修清单上”签字;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鉴定。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五、维修费用维修费用以政府采购为依据,以乙方提供的《维修配件报价单》为标准,未列人报价的项目,按市交委、市物价局规定的费用标准,据实结算。维修费用由工时费、材料费、税费组成:维修费=工时费十材料费十税费材料费=材料购进价X(1十综合差率)六、结算方式及期限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每季末按时向甲方报送《维修结算清单》(经甲方签字确认)等资料,甲方按双方合同签约为依据,经审核无误后,结算维修费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经审核符合要求后进行付款。七、质量保证(一)乙方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施保修制度。送修车辆合格出厂后,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机械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及人身伤亡等,一概由乙方负责。(二)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责任保障期限和质量保证里程为: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30000公里或保修一年(以先达标为准)2、三级维护:10000公里或6个月内;3、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30日内;·八、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享有优先服务权。2、甲方如发现车辆维修质量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修,直至符合要求为止。:3、甲方如发现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有权采取处罚措施直至取消服务资格,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24、甲方代表有权对乙方的修理实施全过程监督。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超出《维修配件报价单》或政府采购规定的费用标准超出部分不予支付。:6、车辆修理竣工后,甲方提车时经检验维修合格后,应在乙方的结算单上签字认可,以示负责;车辆经过大修后,磨合期内甲方驾驶员应按章操作,平稳磨合过渡,严格落实初驶保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接到送修车辆时,有权拒绝规定项目以外的不正当的要求。2、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优先为甲方送修车辆提供服务。3、乙方保证所有配件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更换汽车配件须经甲方车管部门书面同意。4、乙方应保守甲方车辆信息及送修车辆的安全。5、乙方不得将送修车辆转厂维修,特殊情况需转厂维修时,应及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另行安排。6、乙方应按《车辆送修单》确定的内容按时完成送修工作,保证维修质量;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上门给甲方车辆进行换油保养等。7、乙方对因维修原因发生故障的质保期内的车辆,应优先安排无偿检修,直到合格为止。8、乙方对车主单位投诉的问题应24小时回复,拿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9、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对更换修理的废旧零件要妥善保管,及时移交给甲方的车管部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理。10、因车辆维修原因需外出试车的,乙方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外出试车。试车过程中如出现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或因驾驶人原因造成的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产生社会不良影响造成甲方名誉受损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11、维修期间,除试车外,禁止乙方使用甲方送修车辆或者将维修车辆借用他人,对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12、维修期间,甲方送修车辆如发生丢失、损毁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3、乙方应按服务承诺内容向甲方提供各项服务,保持企业诚信,不得曲解承诺内容,违背服务条款。14、乙方按照甲方安排提供车辆维护知识培训。九、投诉1、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乙方侵害,可向运管部门投诉。2、乙方对甲方的违约行为,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3、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真实的等额税务发票,不得虚报虚开发票。十、协议的修改与终止1、甲、乙双方可通过相互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充实或修改。2、因一方违约,经调解无效或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协议或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协议终止。公司全称:武汉昌通高明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武汉水果湖支行帐号:3202005909200163527支付系统行号:102521000298十一、其它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执了份,乙方执/份。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效力。3、合同有效期至签订之日起2023年1月-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高味法人代表(委托人)法人代表(委托人):2022年12月30日2022年12月20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