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001
二、合同名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三、项目编号:WHQS-FWD-2024-052
四、项目名称:2024年度房管局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本级
2、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3、联系方式:85750737
4、供应商(乙方):武汉中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友谊南路双龙小区D栋
6、联系方式:858539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购买物业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48500元
5、合同金额:24.8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01日至2025年04月30日;履约地点:江汉区新华路251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3-2024-0060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4-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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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实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4新).pdf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鄂中实【2024】合字第号武汉中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国·湖北·武汉市江汉区友谊南路双龙小区D栋四楼ADD:4FDAREASHUANGLONGDISTRICTYOUYINROAD,WUHAN,HUBEI,CHINA邮编(ZipCode):430022电子邮箱(E-mail):whzswy@126.com电话(Te1):027-85853936网址(Website):http://www.zhongshiwy.com第三节双方权利义务第九条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人员编制。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4.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1)项执行:(1)无偿使用:(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6.负责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9.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10.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乙方和乙方工作人员,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调换人员。11.政策规定由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及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十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3.根据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4.乙方负责对各岗位人员的管理,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补助的发放5.合同期满甲方不再聘用乙方时,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6.负责编制物业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7.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对员工业绩进行考评,保持与甲方沟通,按照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拿出整改措施,及时督促工作人员及时落实到位。(5)室内环境:定期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室内环境整洁、空气清新。(6)服务:讲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及时清理会场,随时具备使用条件。(7)会议室卫生清洁范围:地面、墙面、数字拼接墙、会议桌、会议椅、PC电脑、玻璃幕隔断、玻璃幕墙、窗台、扶手栏杆、音箱、麦克风、茶杯、杯托、湿巾拖、矿泉水、信息插口、投影仪、摄像头、暖壶、绿植、开关面板、踢脚线、装饰画等所有会议室内的物品。(8)会议室卫生清洁要求:对以上范围内涵盖的内容每天进行抹尘、清洁。为保障会议室使用及时,清洁时间定为早10:00至11:00。(9)会议室卫生清洁标准:以上清洁区域内容无尘土、无污渍、无水渍、无杂物、无手印、物品摆放整齐、规范。(10)每周对楼道和大办公区域公共部分进行清洁二、保安内容:设立专业保安人员以维护业主的人身、财产、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标准:1.值勤。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门岗值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积极与***门配合,保证物业安全,严格遵守保安工作条例。2.来访登记。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人员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3、监控室。监控室要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保证仪器和设备的安全,随时提供监控资料。4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保养,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事故或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5.其他突发事件。每天对大楼巡查2-4次,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维护工作秩序,确保正常办公。6.收发。负责机关内部的信函、报刊的分发。(1)登记。对邮寄和收取的报刊、信函、包裹单等及时登记,保管好收据以便查询。第六节、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第七节附则第十八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第十九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7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乙方全面负责物业管理服务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乙方:武汉中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公章)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1号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友谊南路双龙小区D栋四楼法定代表人:张峡法定代表人:高俊电话:(027)85755864电话:(027)85853936日期:2024年4月30日日期:2024年4月30日甲方: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乙方:武汉中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公章)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1号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友谊南路双龙小区D栋四楼法定代表人:张峡法定代表人:高俊电话:(027)85755864电话:(027)85853936日期:2024年4月30日日期:2024年4月30日(2)收取。对从邮局或邮递员中领取的物品、报刊、信函和各种单据要逐一登记,不得冒领或错领,对有问题的,要提出,认真落实情况。(3)分发。分发报刊、信函、包裹单等要做到准确无差错。同时制止内部的冒领或错领行为。如有错误,要追究当班人的责任。(4)服务。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邮件,做到准确无误,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达到业主满意。(5)保密。对机关的机密、重要文件、信函负有保密责任。第五节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一、甲方依据中标金额向乙方支付的年度服务费为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伍佰元整(¥248500.00),该费用为含税包干价,税率为6%,不含税金额为:贰拾叁万肆仟肆佰叁拾叁元玖角陆分(¥234433.96)。二、费用结算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预付半年的物业管理费。每月按照服务要求接受甲方考核,合同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每月考评结果,按照约定据实结算下半年费用。(一)考评分数达到90分(含)及以上的,当月管理服务费不作扣减;(二)考评分数达到80分(含)-89分的,当月管理服务费扣减5%;(三)考评分数达到70分(含)-79分的,当月管理服务费扣减10%;(四)考评分数达到70分以下的,当月管理服务费扣减15%。第十三条乙方对甲方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甲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第十四条甲方若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加班,应由甲方提供加班明细,加班费用另行结算。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9.在合同期内及以后,甲方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数据、图纸、档案、资料)皆为保密资料,乙方应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得向除两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透露,也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与本协议条款和条件不相符合的任何目的,但依照适用法律规定或司法机关要求而必须公开的除外。10、乙方在管理服务期限内应当合理、善用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第四节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第十一条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一、保洁1、大厅、走廊每天在8:30和16:00两个时间段彻底清扫大厅、走廊两次,每天清2次,办公时间设置专职卫生员对区域内的卫生进行保洁维护,保持区域内地面无杂物、污渍。对灯具、开关、把手、楼梯扶手及时擦拭。走廊放置的痰桶及时清理,门厅附近的玻璃幕墙每周擦洗一次。一楼办公室玻璃每月擦洗一遍。2、卫生间定于上午6:30时、下午14:00时,对卫生间进行彻底清洁。包括:垃圾及时清走,墙面便器具、洁具、墙瓷砖、地砖的洗刷,拖布和日用品要摆放整齐,每天及时对卫生间进行清理保洁,每周对卫生间彻底冲刷一次,开水器每周放水、清理一次,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保证无异味。3、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清扫、保洁服务。(1)清扫:每天7:00-10:20清扫一次,每周定时进行彻底保洁。(2)擦洗:随时擦拭桌椅、各种会议牌、装饰物、花卉等,要求无灰尘、无污渍。会前、会后要及时倾倒垃圾、矿泉水瓶等。(3)门窗:每季度对各科室门窗和玻璃进行擦拭1-2次,会前要打开门,会后要关闭好门窗,做到窗明几净。(4)物品摆放: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甲方)乙方:武汉中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项目充分协商后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节总则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坐落位置: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1号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物业类型:机关办公楼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模式包于制第二节物业管理事项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间应包括的服务内容: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工作、环境卫生保洁等物业管理服务。第四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垃圾清运。第五条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六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人员登记等。第七条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八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图纸、档案和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