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美术室装修改造工程设计 美术室装修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虎门中学2024)
虎门中学教学楼美术室装修改造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虎门中学教学楼美术室装修改造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214572302362405311011
项目业主:
东莞市虎门中学
服务机构:
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虎门中学教学楼美术室装修改造工程设计
合同编号:
4419001214572302362405311011
合同总金额:
¥15,337.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7月1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09日
服务内容:
编制项目施工图纸等
合同附件
设计合同.pdf
东莞市虎门中学
2024-07-18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筑工程)工程名称:虎门中学教学楼美术室装修改造工程工程地点:东莞市虎门镇合同编号:YGDG-2024-JZ19设计证书等级:建筑工程甲级发包人:东莞市虎门中学设计人: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7月1日发包人:东莞市虎门中学设计人: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虎门中学教学楼美术室装修改造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计费等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设计阶段内容设计阶段内容设计阶段内容设计费(元)序号项目名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元)1虎门中学教学楼美术室装修改造工程√15337.00说明1、以上价格含税1、以上价格含税1、以上价格含税1、以上价格含税1、以上价格含税1第三条发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任务书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2有关会议纪要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3其它对设计有作用的资料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初步设计3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2施工图纸5方案确定后七个工作日34第五条本合同设计费为15337.00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设计费总额的%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100%15337.00提交完成施工图纸后设计费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设计人提供等额正式发票。设计费由发包人直接支付至设计人公司。.第六条双方责任2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行业标准支付相应设计费。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已完成的设计工作量相应的费用。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发包人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1.6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与规定。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国家规定年限。6.2.4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发包人与设计人、施工方在沟通和服务过程中,能够采用视频、传真、E-mai1等方式解决的,均尽量采用上述方式,减少不必要的差旅支出。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2.7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其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非因技术问题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但不超过本合同设计金额。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需另收工本费,图纸加晒的部分应按照如下所示的表单收费。图纸规格A4A3A2A1A0单价(元/张)1.001.503.005.0011.00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虎门中学教学楼美术室装修改造工程虎门中学教学楼美术室装修改造工程虎门中学教学楼美术室装修改造工程发包人建设单位东莞市虎门中学东莞市虎门中学东莞市虎门中学发包人法定代表人人(签字或签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发包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发包人单位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单位电话设计人设计单位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设计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设计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设计人单位地址东莞市虎门镇郭武河边路顺盛大厦822室单位电话0769-81613989设计人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东莞虎门支行银行账号769907937610988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网编号:DG2406190852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东省司):受东莞市虎门中学委托,虎门中学教学楼美术室装修改造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编码:4419001214572302362405311011),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叁拾柒圆整(¥15,337.00元)。服务时限为: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文件。。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虎门中学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虎门中学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东省网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6月19日东省网上中介服东省网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广东省网1A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东省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美术室装修改造工程设计 美术室装修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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