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舞台钢架采购合同公告(鄯善县连木沁镇人民政府2024)
一、采购人名称:鄯善县连木沁镇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鄯善县盛弘工程施工队
三、采购项目名称:鄯善县连木沁镇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91101000013568852
五、合同编号:11N45770788220245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详见附件
个
1.0
33905
33905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鄯善县连木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金贵
联系电话:13779006272
传真:/
地址:鄯善县连木沁镇平安东路00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连木沁镇阿斯塔纳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合同(11N45770788220245801).pdf
关于连木沁镇阿斯塔纳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合同编号:11N45770788220245801采购单位(甲方):鄯善县连木沁镇阿斯塔纳村服务单位(乙方):鄯善县盛弘工程施工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鄯善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鄯善县盛弘工程施工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鄯善县盛弘工程施工队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鄯善县盛弘工程施工队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品牌:1个33905.0033905.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33905.0033905.0033905.0033905.0033905.0033905.0033905.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叁万叁仟玖佰零伍元整叁万叁仟玖佰零伍元整叁万叁仟玖佰零伍元整叁万叁仟玖佰零伍元整叁万叁仟玖佰零伍元整叁万叁仟玖佰零伍元整叁万叁仟玖佰零伍元整二、付款方式完工后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叁万叁仟玖佰贰拾捌元整(33905元),承揽方提供普通电子发票三、服务条款1.服务内容:委托方要求承揽方对连木沁镇阿斯塔纳村乡村旅游基础建设工程。连木沁镇阿斯塔纳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连木沁镇阿斯塔纳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连木沁镇阿斯塔纳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连木沁镇阿斯塔纳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连木沁镇阿斯塔纳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连木沁镇阿斯塔纳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序号改造内容合计总计个数/平方单位1舞台钢架450030平方2地毯90045平方3工费1650//1/24舞台木板17803390517张5场地铺设2281533905169平方6标识标牌安装2260339051套2.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3.质保期1年4.标准:符合国家标准。5.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确认为非委托方人为因素造成的,由承揽方负责提供及时免费维修。6.质保期内因委托方使用不当原因,造成损坏的,承揽方提供及时有尝维修,维修费由委托方支付。7.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处人民法院起诉。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章即刻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鄯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账号:83901001201011364490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舞台钢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