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维修硬盘录像机 维修电视机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钢城分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钢城分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泰克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71101000013644260
五、合同编号:11N734458723202411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附件

1.0
5500
5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钢城分局
联系人:崔永宝
联系电话:18899190450
传真:/
地址:头屯河公路45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运行维护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34458723202411601).pdf

运行维护合同编号:11N734458723202411601采购单位(甲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泰克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泰克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泰克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泰克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品牌:1项5500.0055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5500.005500.005500.005500.005500.005500.0055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伍仟伍佰元整伍仟伍佰元整伍仟伍佰元整伍仟伍佰元整伍仟伍佰元整伍仟伍佰元整伍仟伍佰元整备注:维修硬盘录像机一台3500元,维修电视机一台2000元。备注:维修硬盘录像机一台3500元,维修电视机一台2000元。备注:维修硬盘录像机一台3500元,维修电视机一台2000元。备注:维修硬盘录像机一台3500元,维修电视机一台2000元。备注:维修硬盘录像机一台3500元,维修电视机一台2000元。备注:维修硬盘录像机一台3500元,维修电视机一台2000元。备注:维修硬盘录像机一台3500元,维修电视机一台2000元。备注:维修硬盘录像机一台3500元,维修电视机一台2000元。备注:维修硬盘录像机一台3500元,维修电视机一台2000元。二、付款方式1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应数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77日内,甲方给乙方支付全部款,计¥5500.00¥5500.00元整,大写:伍仟伍佰元整。三、服务条款服务期:一周(设备安装完毕后)四、合同变更(11)签约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双方进行友好协商,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22)所有关于本合同条款之修改、补充、变更经双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制成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并以双方协商后有关协议为标准。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金额10%10%的违约金责任,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六、不可抗力1/3(1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中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1/21/2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在不可抗力发生前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3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最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遇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七、保密条款(11)甲乙双方对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从任何一方获知对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未经一方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违反本条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合同终止后,乙方立即归还从另一方收到的一起保密信息,或者以另一方认可的方式进行销毁。八、争议的解决办法1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凡与本合同有关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33、决议或审理判决书,对双方都有约束力。44、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审理判决中另有决定,应由败诉方承担。55、在进行审理期间,除提交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继续履行。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1)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航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确认。(22)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3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约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扫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乙方(公章):新疆泰克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公路459459号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S210S210层电话:1889919045018899190450电话:186901686611869016866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前进支行账号:,账号:0000012111121800008309,0000012111121800008309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2/3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维修硬盘录像机 维修电视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