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安全服务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交通协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2024)
公告内容: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4-03478751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4-1220523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
联系方式:020-84905909
供应商(乙方): 广东国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3号1001-1房(仅限办公用途)(不可做厂房使用)
联系方式:139295295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1(项)
1,033,200.00
1,033,200.00
合同金额: 1,033,2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零叁万叁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01日至2025年08月31日
履约地点:南沙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2024年07月18日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安全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478751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乙方):广东国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033200.00人民币大写:壹佰零叁万叁仟贰佰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05040500道路交通协管服务东涌镇交通协管服务项目1项1,033,200服务内容:1.协助预联组做好东涌镇辖区道路、路口的行人及车辆通、停车秩序,对市民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发现乱停放车辆及时劝离,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2.协助预联组配合公安交警、属地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前往东涌镇辖区内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协助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和疏导工作。3.协助预联组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突发事故、突发交通拥堵、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4.协助预联组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需求详细说明: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1,033,200合计¥1,033,200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叁万叁仟贰佰元整¥1,033,200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叁万叁仟贰佰元整¥1,033,200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叁万叁仟贰佰元整¥1,033,200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叁万叁仟贰佰元整¥1,033,200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叁万叁仟贰佰元整¥1,033,200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叁万叁仟贰佰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乙方服务质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前开具合格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于每月5号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4-9-1至2025-8-31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吉祥路1号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1页-(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供应商,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服务质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中标投标文件的有关部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第2页-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甲方联系人:郭嘉义联系电话:020-84905909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9-0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8-31乙方(盖章):广东国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兴华支行银行账号:3602841519200032545乙方联系人:涂海斌联系电话:13929529501合同签订日期:-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服务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交通协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