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新乡市司法局2024)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新乡政采磋商采购-2024-16-B

二、合同名称:新乡市司法局市、县两级智慧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新乡政采磋商采购-2024-16

四、项目名称:新乡市司法局市、县两级智慧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新乡市司法局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东街)433号

联系人:田子良

联系方式:2020172

2.供应商(乙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大型

地址:石家庄青园街220号

联系人:陈晓星

联系方式:150380516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05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新乡市司法局市、县两级智慧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满足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满足采购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满足采购需求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7月18日

二包合同.pdf

新乡市司法局市、县两级智慧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包合同甲方:原阳县司法局乙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合同编号:第-1-页共9页目录第一条集成服务内容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第三条项目交付和验收第四条项目培训第五条项目维护第六条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第七条违约责任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九条不可抗力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一条其他条款第十二条法定地址第-2-页共9页根据新乡市司法局市、县两级智慧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确认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集成服务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新乡市司法局市、县两级智慧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内容具体见附件:采购清单。2、服务内容(1)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如下内容:【v】软件采购;【】集成服务;【】安装服务;【v】质保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提供质保及运维服务1年。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总额为:含税总金额¥20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伍仟元整)2、付款方式:合同款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剩余部分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支付。3、支付方式:甲方与乙方之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4、乙方收款银行信息如下户名: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8888015100002818开户联行号:3081000050275、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若甲方中途变更方案或发生设备及其他服务的调整变化,相应费用的变化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第-3-页共9页第三条项目交付和验收1、交付(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包括纸质及电子版式并可供阅读。(2)乙方应当在每项交付5个工作日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交付事宜。(3)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的,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竣工验收(1)本项目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协助甲方进行验收。(2)甲方应当于收到项目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当及时整改,由此造成整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第四条项目培训1、乙方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和系统实际运行的需要,及时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培训目标为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技能和日常的维护技能。具体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场所安排等,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约定。2、乙方培训时应当提供设备、系统操作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等技术资料。如未能达到培训目标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继续提供免费培训。第五条项目维护11、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预防性维护、日常维护支持、网络调整支持、数据备份支持等工作。2、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如果出现紧急技术问题,在甲方第-4-页共9页通过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乙方的工程师应在2小时内做出明确的响应和安排,8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将在接到报修通知次日到达现场。第六条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1、知识产权(1)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各种软件的知识产权进行约定,以保证本项目使用的软件不会侵犯对方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甲方保证,对本项目中选用的项目内容,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本项目,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乙方保证,对于其提供的软件系统拥有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的授权,本项目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索赔或涉诉等各项事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对于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甲方拥有的使用权、修改权、升级权的具体内容。甲方应当依约定使用,不得超出约定范围。2、保密(1)在保密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保证,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仅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只为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人员所知悉。任何一方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该人员所属一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对方要求,处理所获得的对方有关资料信息或电子文档。1第七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1、乙方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第-5-页共9页(1)乙方所交货物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品质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全部实际费用。因更换而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处理。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按质供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交付的项目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甲方享有以下权利:a、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并由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违约金。b、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违约金。2、甲方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额1%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3、合同签订后,如需解除合同,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终止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4、违反知识产权义务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知识产权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对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有关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数据信息、技术资料和文档擅自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使用的,违约方除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如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价款的·15%支付违约金。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第九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第-6-页共9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提供服务邮箱(serviceicmict.chinamobile.com)和服务热线(4001100868-7-1),用于接收投诉、咨询及意见建议。本合同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因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双方指定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甲方联系人:李朝生,联系电话:15936535866,联系地址:原阳县民主路与安泰街交叉口,邮编:453600,电子邮箱:xxssfj0320163.com乙方联系人:陈晓星,联系电话:15038051682,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220号,邮编:050000,电子邮箱:chenxiaoxing@cmict.chinamobile.com。第十一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甲方三份,乙方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3、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4、本项目详细清单见附件1:采购清单。第十二条法定地址合同甲方:原阳县司法局地址:原阳县民主路与安泰街交叉口联系电话:15936535866传真:第-7-页共9页I合同乙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220号联系电话:0311-80998630传真:0311-80998610甲方:Z基方:124原阳县司法局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介经或或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日期2024年月日日期:2024年月日用A正用章第-8-页共9山附件:采购清单序号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税率1智慧社区矫正数据分发服务软件国产定制套I30000300006%2智慧社区矫正指挥综合管理服务软件国产定制套175000750006%3流媒体转发服务软件国产定制套150000500006%4实施部署国产定制套128000280006%5运维国产定制套122000220006%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205000第-9-页共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