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绿化工程设计采购合同公告(中阳县林业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27002822024601
二、合同名称:离隰高速(中阳段)两侧可视山体高标准绿化工程(2024年)设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292024CCS00103
四、项目名称:离隰高速(中阳段)两侧可视山体高标准绿化工程(2024年)设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阳县林业局
地 址:中阳县县委大院2号楼4层
联系方式:15392588444
供应商(乙方):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华德中心广场D座5层502室
联系方式:1593580916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离隰高速(中阳段)两 侧可视山体高标准绿化 工程(2024年)设计 数量:1.00 单价(元):46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离隰高速(中阳段)两侧可视山体高标准绿化工程(2024年)设计,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作业图设计(含预算)。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程、标准要求服务时间:30日历天内交付成果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46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离隰高速设计合同.pdf
离隰高速(中阳段)两侧可视山体高标准绿化工程(2024年)设计合同(11N0127002822024601).pdf
离隰高速(中阳段)两侧可视山体高标准绿化工程(2024年)设计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甲方):中阳县林业局承包人(乙方):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离隰高速(中阳段)两侧可视山体高标准绿化工程(2024年)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设计规范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离隰高速(中阳段)两侧可视山体高标准绿化工程(2024年)设计1.2工程地点:虫阳县1.3委托设计范围:1.4承接方式: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第三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3.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文件: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5套。3.2乙方提供的报告、成果等技术资料,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正式出图并向发包人提供最终成果。第四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式4.1设计费合同总额(含税)为人民币462000元(大写:肆拾陆万贰仟元)。4.2付款方式:交付设计成果后支付30%,待施工全部完成后支付30%,2025年付20%,2026年付20%。4.3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财税制度的发票第五条:双方责任5.1发包人责任5.1.1发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有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的详勘资料和相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5.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5.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5.2设计人责任5.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5.2.2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5.2.3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5.2.4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按照甲方要求及施工现场需求进行设计服务及设计变更。第六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签订地:虫阳县县委大院2号楼4层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设计委托书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设计人二份。计有a发包人全称(公章):承包人全称公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究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时间:2014年7月日签约时间:2024年7月8发包人全称(公章):承包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究或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时间:2024年7月8签约时间:2014年7月日山离隰高速(中阳段)两侧可视山体高标准绿化工程(2024年)设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0127002822024601离隰高速(中阳段)两侧可视山体高标准绿化工程(2024年)设计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甲方):中阳县林业局承包人(乙方):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离隰高速(中阳段)两侧可视山体高标准绿化工程(2024年)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设计规范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离隰高速(中阳段)两侧可视山体高标准绿化工程(2024年)设计1.2工程地点:虫阳县1.3委托设计范围:1.4承接方式: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第三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3.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文件: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5套。3.2乙方提供的报告、成果等技术资料,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正式出图并向发包人提供最终成果。第四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式4.1设计费合同总额(含税)为人民币462000元(大写:肆拾陆万贰仟元)。4.2付款方式:交付设计成果后支付30%,待施工全部完成后支付30%,2025年付20%,2026年付20%。4.3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财税制度的发票第五条:双方责任5.1发包人责任5.1.1发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有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的详勘资料和相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5.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5.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5.2设计人责任5.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5.2.2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5.2.3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5.2.4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按照甲方要求及施工现场需求进行设计服务及设计变更。第六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11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签订地:虫阳县县委大院2号楼4层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设计委托书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设计人二份。计在发包人全称(公章):承包人全称竞)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签突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时间:204年7月日签约时间:2024年78发包人全称(公章):承包人全称竞)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突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时间:2024年78签约时间:204年7月日签约各方:甲方:中阳县林业局,乙方: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绿化工程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