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益林管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
一、合同编号:11N6022391662024401
二、合同名称:市级公益林管护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2992024CGK00115
四、项目名称:市级公益林管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同市恒山林场
地 址:浑源县天峰北路东侧
联系方式:0352-8337441
供应商(乙方):山西润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御河湾智慧苑10号写字楼811室
联系方式:1503520446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市级公益林管护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35936.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大同市恒山林场市级公益林29万亩进行管护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635936.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市级公益林管护服务项目合同(11N6022391662024401).pdf
大同市恒山林场2024年森林管护服务合同发包人:大同市恒山林场(以下称甲方)承包人:山西润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5: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发(2016)9号)、《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发(2016)16号)文件精神,依据《民法典》,为明确责任权利、保证管护服务的顺利实施,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概况1、项目名称:大同市恒山林场2024年市级公益林管护服务项目2、服务范围:浑源县境内14乡镇3、资金来源:2024年市级财政年初预算资金4、服务内容:市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9万亩。5、服务承包范围:只对2024年招标所设市级公益林管护服务项目实施管护服务。二、合同工期自2024年7月8日始,至2024年12月31日止,山西润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作为2024年中标单位实施全面针对市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9万亩的森林管护服务。三、合同相关说明本次森林管护服务招标招2024年度森林管护服务,山西润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应代发2024年1月-6月管护劳务支出。四、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执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资环(2024)28号)等相关要求。五、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为:本合同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伍仟玖佰叁拾陆元整(¥635936元)六、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出具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七、甲方责任、权利、义务1、负责公共设施的补充与更新,做好部门间的工作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努力创造条件改善乙方工作环境。2、依据森林管护验收卡及相关管护内容,按季度向乙方及时支付森林管护服务费。3、各管护队负责监督乙方在各自辖区内的日常森林资源管护及相关工作,场部随时派遣责任科室检查乙方工作,乙方须积极配合。如乙方出现严重工作失误,造成甲方损失,影响下一年度签订合同或永不续签,乙方除赔偿甲方相应费用外并按相关国家规定接受相关部门处理。4、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支持乙方自主开展工作,不得过多干预乙方工作,乙方应接受监督检查。5、乙方在日常森林管护运行过程中,甲方可随时给予乙方业务方面的工作指导。八、乙方责任、权利、义务1、按照《公司法》进行员工管理。不得招聘童工、老弱病残者、有前科及品德不良表现者,年龄在18-65岁。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遵纪守法教育,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培训。员工管理及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2、对甲方的公共设施及林地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1-大同市恒山林场2024年森林管护服务合同3、每月的1日乙方按时向甲方上报上一月的护林防火等管理情况报告,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公益林管理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4、按照公益林相关管理制度,制表挂墙,制定森林管护工作进度图表,上墙按进度计划实施管护。5、预防、发现、报告、扑救管护区域森林火灾,监测森林病虫害,发现后及时报告:保证管护区域内的国家级公益林林木、林地不受破坏。管护区域内如盗伐、滥伐、猎捕、樵采、放牧、开垦、采石、采砂、挖土、种植毒品、毁坏标志设施等违法毁林行为必须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协助有关执法人员做好毁林案件的查处。依法依规对管护区域进行管护,保护好管护设施、标志,做好经常性的宣传、巡查管护工作。6、乙方在森林管护运行过程中,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化森林管护意见及建议,就护林人员管理依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晋林管发(2012)108号)、《大同市恒山林场护林员管理办法》及《大同市恒山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半专业化队伍管理办法》执行。7、乙方无权转包。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如逾期仍未解决且协商不成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内容,或未达到服务标准,或单位职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且协商不成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十、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12号)第二十三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合同执行第三款约定,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中标单位管护服务质量、管护服务水准能达到省、市公益林管理相关文件及省、市公益林管理办公室相关责任要求,达到了公益林管护成效,使甲方满意,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本资金下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列入,可续签下年合同。3、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7月8日4、合同签订地点:大同市恒山林场二楼会议室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甲方:(公章)r4中中收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专行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益林管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