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 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采购合同公告(阿克苏市民政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阿克苏市民政局
二、供应商名称:阿克苏市宸汇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阿克苏市民政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41101000013527372
五、合同编号:11N01057568420248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装修工程
详见附件
项
1.0
91800
918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阿克苏市民政局
联系人:曹锦花
联系电话:13565106698
传真:/
地址:府九路7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装修工程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57568420248001).pdf
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的合同编号:11N01057568420248001采购单位(甲方):阿克苏市民政局服务单位(乙方):阿克苏市宸汇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阿克苏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阿克苏市宸汇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阿克苏市宸汇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部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阿克苏市宸汇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部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4]872号装修工程--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1项91800.00918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91800.0091800.0091800.0091800.0091800.0091800.0091800.00918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玖万壹仟捌佰元整玖万壹仟捌佰元整玖万壹仟捌佰元整玖万壹仟捌佰元整玖万壹仟捌佰元整玖万壹仟捌佰元整玖万壹仟捌佰元整玖万壹仟捌佰元整二、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签订7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合同价的30%,小计:27540元,大写:贰万柒千伍佰肆拾元整;项目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50%,小计:45900元,大写:肆万伍仟玖佰元整;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的20%,小计:18360元,大写:壹万捌仟叁佰陆拾元整。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4]872号装修工程1918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直接支付三、服务条款项目名称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地点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喀拉喀什村4组喀拉塔勒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3项目内容对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提升改造,进一步完善服务老年人的设施设备,提升养老服务质,改造内容祥见附件:《喀拉塔勒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提升改造项目清单》。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以下简称“合同总价款”)为小写:¥91800元人民币,大写:玖万壹仟捌佰元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上述合同总价款系乙方完成合同提升改造项目评估、提升改造、验收等全部费用。项目期限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9月15日截止质量标准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的10个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双方责任与义务(一)甲方责任与义务1.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2.协助乙方协调与项目相关的外部关系,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3.及时对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进行审核和确认。4.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二)乙方责任与义务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要求完成工程施工任务。2.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如发生成品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4.按照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和保养。工程变更1.如甲方要求对工程内容进行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调整,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2.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工程需要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变更方案和费用预算,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或修复,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甲方(公章):阿克苏市民政局,乙方(公章):阿克苏市宸汇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部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阿克苏市红旗坡片区管委会解放碑社区314国道机场交汇处2276楼房206室电话:,电话:1829998828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十字支行账号:,账号:85211011201010755602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工程 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