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 ZGGJ-BJ03-22031120
二、合同名称: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2024-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7178313971681110185922
四、项目名称: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地 址: 苏州科技城光启路88号
联系方式:0512-88995051
供应商(乙方):苏州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城北东路1188号江星广场4号楼
联系方式:0512-693597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物业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中心共9栋办公用房,主要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要求提供公共秩序维护、环境保洁、客户服务、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与维护、停车场管理、绿化养护、疫情防控等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536537.60
合同金额: 953.65376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2024.425-2024.24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光启路88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4-1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2024-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已备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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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已备案合同编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2024-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光启路88号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苏州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城北东路1188号江星广场4号楼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编号为ZGGJ-BJ03-22031120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中标通知书;(二)招标文件;(三)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四)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出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合同内容1.服务内容:乙方需提供公共秩序维护、环境保洁、客户服务、房屋及设备设施管理与维护、停车场管理、绿化养护、疫情防控等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能满足甲方综合性物业管理服务的整体要求,确保项目环境优美、公共秩序良好、以及配套设备设施正常运转。能根据甲方对不同区域的管理需求,做到统分结合、统筹管理,确保达到甲方的相应需求,全面提高项目整体对内对外形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技术需求。2.本合同服务期限壹年,自2024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4日。3.该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该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根据该年度内服务质量和考核情况续签或终止合同。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因甲方人员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2.负责向乙方提供各建筑的工程设备系统竣工图、设备管理所需的资料和附件。3.定期组织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将结果及时通报乙方。4.为乙方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便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入驻前,应提前向甲方提供入驻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资质证明,以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入驻项目并正式履行项目合同。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或未经甲方审核通过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该合同。2.乙方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安排在项目内工作的管理人员,以及被甲方确定为关键性岗位的工作2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和客服、环境、工程、安保部门等部门主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动或调整岗位。如确需作出调整的,乙方应提前两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出合适的替代人选,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作出调动。上述范围以外工作人员作出调整的,应在调整当月向甲方进行备案。3.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未达到甲方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换或增配服务人员,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安排到位,甲方不承担除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4.乙方在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消防事故、安全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5.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6.乙方应认真做好项目内及周边秩序的维护及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准确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配合做好来访人员接待工作,保证整个区域的秩序良好稳定。如因乙方工作失误、反应不及时、处理失当造成甲方工作秩序混乱的、造成损失的、产生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损失。7.乙方应确保有关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上岗证和健康证,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定期组织体检且有年审合格记录。8.乙方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假期等方面的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使用。凡发生设备损坏和人员损伤等事故,以及员工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劳资问题、工资拖欠问题)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排除妨碍和影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直至解除合同。9.乙方对甲方设备设施运行及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物料、辅料等提供使用计划,先报甲方认可后实用实结。其中对所采购备品备件、物料、辅料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和品牌。10.如乙方非中小企业,应将中标金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乙方应提供分包协议向甲方备案。11.配置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四、物业考核内容及标准3甲方将根据招标文件内有关规定以及合同中具体约定,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物业服务费支付直接挂钩。考核形式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服务期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上报物业服务运行资料后,甲方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约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1、季度考核每季度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评,确定考核分数及评价等级,作为物业公司季度物业服务费支付的依据。考评为百分制。考核结果为A级(即:90分≤考核评价分值≤100分):按合同约定全额支付该季度的物业服务费。考核结果为B级(即:80分≤考核评价分值对其存在的差距或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落实,视整改情况支付减值后的物业服务费。减值支付比例为:考核分值(向下取整)每减少1分减付季度物业服务费的1%,具体费用从该季度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考核结果为C级(即:考核评价分值2、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全年度季度考核平均分来确定考核分数及评价等级,也是作为物业公司是否续签或终止合同、以及减付物业服务费的依据。考评为百分制。考核结果为A级(即:90分≤考核评价分值≤100分):不减付全年度物业服务费。考核结果为B级(即:80分≤考核评价分值其存在的差距或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落实,视整改情况支付减值后的物业服务费。减值支付比例为:考核分值(向下取整)每减少1分减付全年度物业服务费的1%。考核结果为C级(即:考核评价分值3、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全年度各季度考核结果进行结算,如涉及减付物业服务费的,具体费用从第四季度物业服务费中扣除,如不足以支付扣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具体结算方式为:年度考核扣款减付金额与全年季度考核减付总金额相较,按金额高者计算,不重复扣除。4、在每个服务年度内三个季度的服务考核分值均结果只要有一项五、物业费用结算1.中标金额:30,638,070.00元(大写:叁仟零陆拾叁万捌仟零柒拾元整),一年合同金额:10,212,690.00元(大写:壹仟零贰拾壹万贰仟陆佰玖拾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2024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4日合同服务期限内,核减绿植租摆、外墙清洗1次、空调维保等服务,共计核减服4务费用676,152.40元(大写:陆拾柒万陆仟壹佰伍拾贰元肆角),核减后一年合同金额:9,536,537.60元(大写:玖佰伍拾叁万陆仟伍佰叁拾柒元陆角)。物业服务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以下称为"期"),每年度共分成四期支付,每期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384,134.4元。注:若因甲方内部调整,实际使用面积改动后,实际使用面积按照每平方金额的100%支付,未使用的面积则按照每平方金额的2/3支付。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税务机关认可之正式发票,甲方确认后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将款项付至乙方银行帐户中。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户名:苏州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帐号:32201988752051502519开户行:建行苏锦分理处3.本项目的能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对乙方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4.如实际服务时间有变动,以本次投标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按实际发生时间结算物业服务费。六、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雷击、瘟疫、战争,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2.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1个月内提供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证明材料,并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采用合同履行替代方案或解除合同。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对任何一方的损失,另外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违约责任1.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本合同及投标文件约定的关键性岗位人员,若因擅自变更合同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及投标文件约定的其他项目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相关人员岗位。2.如甲方发现乙方人员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将此类人员调离本项目:乙方应同时安排经甲方认可的合格人员代替上述调离人员参加本项目服务;若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1)甲方认为其无法胜任本合同项下工作或影响工作进展的,包括但不限于:对于部分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人员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人员、不积极配5合甲方工作、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的人员;(2)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或者服务态度恶劣的;(3)违反甲方单位管理规定的;(4)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的(5)与本物业服务无关的人员;(6)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3.甲方认为乙方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每次扣除合同价款5000元-5万元作为违约金:(1)未按甲方要求对相关服务进行调整,以致相关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的;(2)乙方项目经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3次以上未按时到岗且未提前一日向甲方请假的;(3)乙方人员未办理动火证擅自使用明火的;(4)乙方收到甲方对违规现象提出的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的;(5)由于乙方原因,甲方园区内出现安全隐患的;(6)乙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设施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合同等文件有关规定的。4.甲方认为乙方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每次扣除合同价款5万元-20万元作为违约金:(1)乙方存在严重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2)因质量、安全、配合等任何问题导致甲方要求更换项目经理3次以上的(3)接到甲方书面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通知后,乙方未在15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图纸及甲方要求的电子资料(相关资料及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情况);(4)甲方发现未经其同意的第三方进入办公楼进行服务,乙方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甲方还有权采取勒令停止服务、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5)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受到人身伤害。5.甲方认为乙方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每次扣除合同价款20-30万元作为违约金:(1)由于乙方原因,甲方园区内出现安全事故的;(2)由于乙方原因,甲方受到媒体曝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6.甲方认为乙方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解除合同同时向甲方支付年度物业服务费的2%作为违约金:(1)乙方使用不符合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危害办公楼主体结构以及6存在安全隐患的;(2)服务期间造成人员死亡的。7.乙方未按时、保量支付人员工资,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费用直接支付给相关权利人。8.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9.乙方未按本合同要求办理相关保险,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办理,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10.甲方认为乙方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项目经理缺岗按照每日2000元的标准,主要管理人员按照每日1000元的标准扣除物业服务费。上述人员无故缺岗时间连续超过7日或每月累计超过10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因故需要更换时,须在7日前通报甲方;新任管理人员的资质及持证情况不应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并经甲方考察同意方可上岗。新任经理的资质不应低于投标文件要求,并经甲方考察同意,否则须每月从物业服务费中扣除10000元,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所有责任。主要管理人员资质不满足本合同约定时,须每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所有责任。13.合同终止时,在约定的物业移交工作完成期(合同到期后15日内,或乙方接到甲方根据合同1约定条件而发出的提前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15日之内)乙方仍未按规定完成移交工作,每延长1日,甲方可从上月物业服务费中扣除2%的款额。14.合同终止时,乙方移交建筑物和设备设施完好率达不到95%或绿地景观的完好率达不到98%以上时,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15.乙方全岗的工作人员总数低于投标文件约定人数的95%,甲方可按照乙方投标文件说明的工资标准在物业服务费中扣除相关人员费用。16.每月召开物业会议,乙方对上月工作及相关问题进行总结、汇报,并汇报当月工作计划。例会要求项目经理、主管必须出席,出席率需达95%以上,否则从物业服务费中扣款5000元。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1)服务期内出现招标书考核条款中明确的重大事故及责任问题;(2)根据合同中物业服务考核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每个服务年度内三个季度的服务考核分值均(3)乙方必须依法用工,拖欠员工工资引起讨薪事件或对项目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的;(4)乙方擅自转让合同的;(5)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甲方要求,调换或增配服务人员的;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调动、调整项目管理人员及甲方确定为关键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发现配置本项目人员在其他项目兼职的:上述某种情况出现3次以上的;(6)其他可解除合同的情况。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秩序维护、保洁、客服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5.如遇甲方办公场所调整或迁移等重大情况,甲方将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直至终止。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附则1.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无效或不能执行,则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在不影响整体合同继续履行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该合同其他条款。2.凡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业务往来,以书面形式为准。3.本合同中所有涉及到财务往来的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牛保开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日期:20日期:202.X.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