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策划及演出制作采购合同公告(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长治市文物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6347502024401

二、合同名称: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创意策划及演出制作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4992024CTP00293
四、项目名称: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创意策划及演出制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8号9号楼
联系方式:0355-2023365
供应商(乙方):太原艺源大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双塔寺街9号郦苑国际B座四单元0102号
联系方式:1538346075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创意策划及演出制作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98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工作完成为止服务标准: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2.合同金额(元):798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戏聚长治合同书.pdf
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创意策划及演出制作项目合同(11NMB16347502024401).pdf

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创意策划及演出制作项目合同书委托方(甲方):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制作方(乙方):太原艺源大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一甲方(购买主体):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8号9号楼乙方(承接主体):太原艺源大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双塔寺街9号郦苑国际B座4单元0102号乙方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创意策划及演出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中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X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塑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戏聚长治·唱响1盛世活动第二季创意策划及演出制作项目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创意策划及演出制作项目(二)项目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创意策划与演出制作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工作完成为止。(三)服务时间:2024年-2-一(四)服务数量:7场(五)服务标准:7天7场演出,每场时长约120分钟。每场演出均设置不同主题,突出不同特色,邀请全国多个剧种领军人物和青年领军同台献艺,展示交流,唱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通过多家平台全网同步直播。(六)提供服务的地点:长治市滨湖文旅服务中心。(七)提供服务的形式:现场演出、视频录制及网络直播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佰玖拾捌万玖仟元整(¥7989000元)。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用分次付款的方式。1.第一次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款项的50%,即人民币3994500元整(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2.第二次付款:演出完毕,完成后续服务项目并通过验收后,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款项的50%,即人民币3994500元整(大写:叁佰玖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3.乙方如不能及时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有权延期或拒绝变付。(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3-收款人名称:太原艺源大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开户银行行号:103161011257账号:04112501040048623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通过举办此次活动,有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活长治文化资源,增强文化软实力,提升“山西长治壮美太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文化力量。(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7场演出2、质量指标凸显长治特色,促进文旅融合;创新主题呈现,打造戏曲盛宴;全网同步直播,制造全国影响。3、时效指标完成期限为1个月4、成本指标合同所列项目全部费用不超800万5、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7场戏曲晚会的现场现、网络直播及高清数字格式录像。-4-(二)结果应用根据验收结果支付款项七、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2.甲方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有效地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料、物品和其它必需的物件。3.甲方负责对活动的质量、宣传口径,以及相关政策的把关、终审,以及重要选题的审核、批准。4.甲方有义务在活动筹备过程中,对方案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并将最终修改意见书面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确定最终版本。5.活动演出前,甲方对乙方提交的邀请嘉宾拥有最终选择权。双方基于制作费范畴内调整参演人员、嘉宾阵容,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执行录制工作。6.该合同已包含了乙方完成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形式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负责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的创意策划与演出制作:负责组建导演团队,完成整体创意策划、负责邀请主持人及其团队,组织7场参演人员,邀请名家,完成舞美制作,,提供现场灯光音响大屏设备和高清转播设备,组建导播摄像团队,提供服装道具化妆,组织融媒体大直播,负责视频制作、活动海报设计及宣传推广,住宿、交通、餐-5-一饮、工作人员保险及场地租赁等事宜及费用。2.乙方负责完成与邀请演员的活动内容沟通工作。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完成义务。乙方应遵守由双方友好协商制定的工作流程,遇到工作流程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4.乙方及乙方参与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制作的相关工作人员,有个人署名权,也可以不署名。5.在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制作组成立及直播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由乙方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为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乙方成员购买工作人员人身保险。公6.乙方应做好活动现场的保密措施,避免不相关人员拍摄与活动内容不相关的内容,避免其通过任何有效形式进行福传播。7.乙方须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8乙方保证活动现场配套各种资源及服务,以达到本合同要求。9.乙方须将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推广用文字、演员海报、活动宣传片等资料以高清数字格式交付甲方。10.乙方在开始进行戏聚长治·唱响盛世第二季项目后,须配合甲方进行网络及新媒体推广,做到每场演出都有网络话题推出,扩大活动知名度及影响力。11.乙方在完成戏聚长治·唱响盛世第二季项目后,要-6-有配合后续服务意识,在后续播出期间,涉及到的宣传活动、包装等一系列与活动有关事宜,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后续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除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情形之外,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适当、不及时履行本合同,且经另一方书面通知改正之日起十四日内仍未改正的,另外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约定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三)在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制作费时,在乙方催告后十日内仍未付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实施该项目,直至终止本合同。乙方在经甲方确认所有方案并且乙方已经演出制作后,因甲方原因取消活动制作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或者乙方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所有的费用及全部的损失责任。(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就受不可抗力影响部分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五)乙方必须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制作时间内完成活动-7-一所需各项制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成各项工作,则按照合同价款总额1‰每日向甲方承担逾期违约金。逾期30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赔偿。(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享有《戏聚长治·唱响盛世第二季》品牌所有权、完整版权、商标权、使用权及传播权。项目完成后,甲方在后续宣传推广时,可以无偿使用。(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作的所有活动策划、实施方案,制作的节目成品等版权均归乙方所有。(三)乙方拥有《戏聚长治·唱响盛世第二季》活动中所有音乐、词曲的版权,乙方负责活动所有音乐、词曲等作品使用权的购买,并保证取得活动涉及的音乐、词曲等作品F版权所有人的合法授权。因活动所涉及的音乐、词曲等引起的版权纠纷,与甲方无关。(四)甲方在涉及文化旅游宣传时可以无偿使用本次活动中的视频。十、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8-十一、保密条款(一)未经对方书面许可,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透露给第三方。(二)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三)除本合同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十二、不可抗力(一)由于地震、疫情、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法律要求或变化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响合同有关条款的乐履行,双方应按照不可抗力对影响履行本合同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免除履行本合同的部分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二)遭受不可抗力双方应共同商议解决方案。十三、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制定、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9-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项目需实现的意义及目标要求1.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活文化资源,进一步提升“山西长治·壮美太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长治文化软实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文化力量,继续打造戏曲文化品牌戏聚长治·唱响盛世第二季。1.2活动要求以观众喜闻乐见的戏曲形式,通过戏曲表演配合使用现代化的声、光、电及视觉影像技术,通过七场不同主题的晚会,在展示戏曲“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多彩魅力同时,以打造城市文化品牌为宗旨,激活长治戏曲资源,最终效果要达到规定要求,并在全国戏曲活动中具有较大影响力。2.技术要求2.1活动拍摄与制作符合国家高清电视播出标准,同时满足用于实际直播所需。2.2灯光设备要有电脑切割灯、三合一电脑灯、LED帕-10-灯、洗墙灯、追光灯、大型雾机等现代灯光技术,营造梦幻震撼的灯光效果。2.3舞美设计要以戏曲元素及长治元素为主背景,整个活动舞台要多变化,根据不同戏曲风格进行舞美设计,制造氛围,服务活动,达到展示戏曲“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魅力优美视觉。2.4音响设备采用多声道立体声录制系统,包含调音台、耳返、手持辅助音箱,功率放大器,舞台返送音箱,专业监听耳机、无线麦等设备的使用,打造较为震撼的音响效果。2.5视频设备标准不低于P3屏室内屏,不少于100平方米,营造较为震撼的多维视觉效果。2.6录制:摄像机、切换台及录制信号主通道设备应采用广播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广角、长焦、摇臂、电轨摄影Z等拍摄设备。2.7直播信号由乙方负责网络专线或卫星车进行传输。2.8后期:后期剪辑运用技术指标不低于AdobeAfterEffects,AdobePremiere,Finalcut,Edius等专业视频软件进行制作。2.9融媒体直播:活动需通过至少30家平台全网直播。2.10活动成片以数字硬盘的方式在直播录制完成后交付给采购方。3.活动架构及内容要求3.1活动概况: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共七场,每场时长不少于120分钟。-11-一3.2活动形式:现场演出、录制、直播相结合。3.3演出、录制时间:拟定于2024年7月21日——7月27日3.4活动内容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1)在活动内容策划上,秉持真善美的价值取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唱响主旋律。(2)演出方案和活动形式有一些创新。着重戏曲艺术在青年群体中的传播、推广,打造时代感与传统艺术交融的青春盛会。(3)活动舞美灯光方面,调用最先进的电脑编程灯光系统,古典与现代融合,呈现风格别致的视觉之美。(4)戏聚长治·唱响盛世第二季参演人员要求:邀请。全国多个剧种顶级名家、专家和青年领军参与,包括长治市人地方剧种青年领军。主要演员7场演出重复出场不得超过3次,重复出场主要演员不得超过10人。(5)在活动片头、宣传片以及整体后期包装方面,选用极具辨识度的美术风格,打造有特色的文化传承活动,通过特效建模、3D渲染等技术手段,让全片风格更具观赏性。(6)在工作人员匹配上,要求选用技术过硬、有大型活动制作经验的专业人才。(7)接受甲方主管部门对活动的政治和艺术以及所有服务内容的审查。4.项目建设工期要求4.1项目选题策划及前期准备阶段-12-要求科学整合,精心准备,重点做好项目选题策划及前期准备,做好项目内容的设计及策划;与参演人员充分沟通,协调档期及参演准备工作。4.2项目实施与制作推进阶段成立戏聚长治·唱响盛世第二季项目专门小组,全面做好活动制作与直播工作;重点做好录制嘉宾的邀请、舞美布景、灯光音响、摄录剪辑等工作;同时精心制作片头、片尾与片花,做到风格一脉相承,别致精美;最终呈现的作品要求紧扣主旋律,凸显活动风格,符合时代精神,又要极具个性与辨识度,被市场接纳。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参演人员及其团队的接待沟通工作。4.3宣发及市场化运营阶段分阶段、分重点进行宣传报道,使整个活动成为媒体焦点。在传统媒体的宣传报道下,加之自媒体、新媒体、融媒体等全媒体的宣传元素,引导大众关注度,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要求运用丰富的活动运作经验和资源,创造热门话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微博、公众号、抖音等用户基数大的平台开展以戏聚长治·唱响盛世为主题的推介传播及宣传;创新研发模式,打造名牌活动,助推山西长治文化建设、促进山西长治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彰显山西“大人文”的浓墨重彩,全面展示“山西长治·壮美太行”的形象。4.4交付乙方将活动硬盘在演出结束10个工作日内交付给甲方,交付的内容须是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并符合技术标准。-13--(六)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谈判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以下无合同内容)甲方: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乙方:太原艺源大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双塔寺街9408号9号楼号郦苑国际B座4单元0102号E民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部国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不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0355-2023365联系方式:0351-7929219签约日期:2024、7、18签约日期:204.7.18,-14-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创意策划及演出制作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11NMB16347502024401甲方(购买主体):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8号9号楼乙方(承接主体):太原艺源大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双塔寺街9号郦苑国际B座4单元0102号乙方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创意策划及演出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中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创意策划及演出制作项目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创意策划及演出制作项目(二)项目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创意策划与演出制作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工作完成为止。(三)服务时间:2024年(四)服务数量:7场(五)服务标准:7天7场演出,每场时长约120分钟。每场演出均设置不同主题,突出不同特色,邀请全国多个剧种领军人物和青年领军同台献艺,展示交流,唱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通过多家平台全网同步直播。(六)提供服务的地点:长治市滨湖文旅服务中心。(七)提供服务的形式:现场演出、视频录制及网络直播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佰玖拾捌万玖仟元整(¥7989000元)。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用分次付款的方式。1.第一次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款项的50%,即人民币3994500元整(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2.第二次付款:演出完毕,完成后续服务项目并通过验收后,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款项的50%,即人民币3994500元整(大写:叁佰玖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3.乙方如不能及时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有权延期或拒绝支付。(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太原艺源大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开户银行行号:103161011257账号:04112501040048623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通过举办此次活动,有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活长治文化资源,增强文化软实力,提升“山西长治壮美太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文化力量。(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7场演出2、质量指标凸显长治特色,促进文旅融合;创新主题呈现,打造戏曲盛宴;全网同步直播,制造全国影响。3、时效指标完成期限为1个月4、成本指标合同所列项目全部费用不超800万5、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7场戏曲晚会的现场呈现、网络直播及高清数字格式录像。(二)结果应用根据验收结果支付款项七、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2.甲方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有效地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料、物品和其它必需的物件。3.甲方负责对活动的质量、宣传口径,以及相关政策的把关、终审,以及重要选题的审核、批准。4.甲方有义务在活动筹备过程中,对方案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并将最终修改意见书面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确定最终版本。5.活动演出前,甲方对乙方提交的邀请嘉宾拥有最终选择权。双方基于制作费范畴内调整参演人员、嘉宾阵容,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执行录制工作。6.该合同已包含了乙方完成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形式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负责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的创意策划与演出制作:负责组建导演团队,完成整体创意策划、负责邀请主持人及其团队,组织7场参演人员,邀请名家,完成舞美制作,提供现场灯光音响大屏设备和高清转播设备,组建导播摄像团队,提供服装道具化妆,组织融媒体大直播,负责视频制作、活动海报设计及宣传推广,住宿、交通、餐饮、工作人员保险及场地租赁等事宜及费用。2.乙方负责完成与邀请演员的活动内容沟通工作。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完成义务。乙方应遵守由双方友好协商制定的工作流程,遇到工作流程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4.乙方及乙方参与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制作的相关工作人员,有个人署名权,也可以不署名。5.在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制作组成立及直播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由乙方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为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乙方成员购买工作人员人身保险。6.乙方应做好活动现场的保密措施,避免不相关人员拍摄与活动内容不相关的内容,避免其通过任何有效形式进行传播。7.乙方须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8.乙方保证活动现场配套各种资源及服务,以达到本合同要求。9.乙方须将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推广用文字、演员海报、活动宣传片等资料以高清数字格式交付甲方。10.乙方在开始进行戏聚长治·唱响盛世第二季项目后,须配合甲方进行网络及新媒体推广,做到每场演出都有网络话题推出,扩大活动知名度及影响力。11.乙方在完成戏聚长治·唱响盛世第二季项目后,要有配合后续服务意识,在后续播出期间,涉及到的宣传活动、包装等一系列与活动有关事宜,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后续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除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情形之外,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适当、不及时履行本合同,且经另一方书面通知改正之日起十四日内仍未改正的,另外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约定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三)在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制作费时,在乙方催告后十日内仍未付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实施该项目,直至终止本合同。乙方在经甲方确认所有方案并且乙方已经演出制作后,因甲方原因取消活动制作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或者乙方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所有的费用及全部的损失责任。(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就受不可抗力影响部分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五)乙方必须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制作时间内完成活动所需各项制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成各项工作,则按照合同价款总额1‰每日向甲方承担逾期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赔偿。(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享有《戏聚长治·唱响盛世第二季》品牌所有权、完整版权、商标权、使用权及传播权。项目完成后,甲方在后续宣传推广时,可以无偿使用。(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作的所有活动策划、实施方案,制作的节目成品等版权均归乙方所有。(三)乙方拥有《戏聚长治·唱响盛世第二季》活动中所有音乐、词曲的版权,乙方负责活动所有音乐、词曲等作品使用权的购买,并保证取得活动涉及的音乐、词曲等作品版权所有人的合法授权。因活动所涉及的音乐、词曲等引起的版权纠纷,与甲方无关。(四)甲方在涉及文化旅游宣传时可以无偿使用本次活动中的视频。十、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一、保密条款(一)未经对方书面许可,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透露给第三方。(二)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三)除本合同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十二、不可抗力(一)由于地震、疫情、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法律要求或变化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响合同有关条款的履行,双方应按照不可抗力对影响履行本合同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免除履行本合同的部分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二)遭受不可抗力双方应共同商议解决方案。十三、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制定、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项目需实现的意义及目标要求1.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活文化资源,进一步提升“山西长治·壮美太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长治文化软实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文化力量,继续打造戏曲文化品牌戏聚长治·唱响盛世第二季。1.2活动要求以观众喜闻乐见的戏曲形式,通过戏曲表演配合使用现代化的声、光、电及视觉影像技术,通过七场不同主题的晚会,在展示戏曲“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多彩魅力同时,以打造城市文化品牌为宗旨,激活长治戏曲资源,最终效果要达到规定要求,并在全国戏曲活动中具有较大影响力。2.技术要求2.1活动拍摄与制作符合国家高清电视播出标准,同时满足用于实际直播所需。2.2灯光设备要有电脑切割灯、三合一电脑灯、LED帕灯、洗墙灯、追光灯、大型雾机等现代灯光技术,营造梦幻震撼的灯光效果。2.3舞美设计要以戏曲元素及长治元素为主背景,整个活动舞台要多变化,根据不同戏曲风格进行舞美设计,制造氛围,服务活动,达到展示戏曲“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魅力优美视觉。2.4音响设备采用多声道立体声录制系统,包含调音台、耳返、手持辅助音箱,功率放大器,舞台返送音箱,专业监听耳机、无线麦等设备的使用,打造较为震撼的音响效果。2.5视频设备标准不低于P3屏室内屏,不少于100平方米,营造较为震撼的多维视觉效果。2.6录制:摄像机、切换台及录制信号主通道设备应采用广播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广角、长焦、摇臂、电轨摄影等拍摄设备。2.7直播信号由乙方负责网络专线或卫星车进行传输。2.8后期:后期剪辑运用技术指标不低于AdobeAfterEffects,AdobePremiere,Finalcut,Edius等专业视频软件进行制作。2.9融媒体直播:活动需通过至少30家平台全网直播。2.10活动成片以数字硬盘的方式在直播录制完成后交付给采购方。3.活动架构及内容要求3.1活动概况:戏聚长治·唱响盛世活动第二季共七场,每场时长不少于120分钟。3.2活动形式:现场演出、录制、直播相结合。3.3演出、录制时间:拟定于2024年7月21日——7月27日3.4活动内容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1)在活动内容策划上,秉持真善美的价值取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唱响主旋律。(2)演出方案和活动形式有一些创新。着重戏曲艺术在青年群体中的传播、推广,打造时代感与传统艺术交融的青春盛会。(3)活动舞美灯光方面,调用最先进的电脑编程灯光系统,古典与现代融合,呈现风格别致的视觉之美。(4)戏聚长治·唱响盛世第二季参演人员要求:邀请全国多个剧种顶级名家、专家和青年领军参与,包括长治市地方剧种青年领军。主要演员7场演出重复出场不得超过3次,重复出场主要演员不得超过10人。(5)在活动片头、宣传片以及整体后期包装方面,选用极具辨识度的美术风格,打造有特色的文化传承活动,通过特效建模、3D渲染等技术手段,让全片风格更具观赏性。(6)在工作人员匹配上,要求选用技术过硬、有大型活动制作经验的专业人才。(7)接受甲方主管部门对活动的政治和艺术以及所有服务内容的审查。4.项目建设工期要求4.1项目选题策划及前期准备阶段要求科学整合,精心准备,重点做好项目选题策划及前期准备,做好项目内容的设计及策划;与参演人员充分沟通,协调档期及参演准备工作。4.2项目实施与制作推进阶段成立戏聚长治·唱响盛世第二季项目专门小组,全面做好活动制作与直播工作;重点做好录制嘉宾的邀请、舞美布景、灯光音响、摄录剪辑等工作;同时精心制作片头、片尾与片花,做到风格一脉相承,别致精美;最终呈现的作品要求紧扣主旋律,凸显活动风格,符合时代精神,又要极具个性与辨识度,被市场接纳。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参演人员及其团队的接待沟通工作。4.3宣发及市场化运营阶段分阶段、分重点进行宣传报道,使整个活动成为媒体焦点。在传统媒体的宣传报道下,加之自媒体、新媒体、融媒体等全媒体的宣传元素,引导大众关注度,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要求运用丰富的活动运作经验和资源,创造热门话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微博、公众号、抖音等用户基数大的平台开展以戏聚长治·唱响盛世为主题的推介传播及宣传;创新研发模式,打造名牌活动,助推山西长治文化建设、促进山西长治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彰显山西“大人文”的浓墨重彩,全面展示“山西长治·壮美太行”的形象。4.4交付乙方将活动硬盘在演出结束10个工作日内交付给甲方,交付的内容须是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并符合技术标准。(六)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谈判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以下无合同内容)甲方: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乙方:太原艺源大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双塔寺街9408号9号楼,号郦苑国际B座4单元0102号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0355-2023365联系方式:0351-7929219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意策划及演出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