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托管面积补助结余资金集体林托管管护购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4073408322024401

二、合同名称: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托管面积补助结余资金集体林托管管护购买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9302024CCS00064
四、项目名称: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托管面积补助结余资金集体林托管管护购买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河曲县黄河东大街65号
联系方式:13935093373
供应商(乙方):河曲县新林森林管护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单寨乡新林村4排31号
联系方式:1383504924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河曲县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托管面积补助结余资金集体林托管管护购买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321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河曲县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托管面积补助结余资金集体林托管管护购买服务服务要求:合格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321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托管面积补助结余资金集体林托管管护购买服务合同(11N4073408322024401).pdf

河曲县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托管面积补助结余资金集体林托管管护购买服务合同(合同编号:11N4073408322024401)甲方: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乙方:河曲县新林森林管护有限公司乙方在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托管面积补助结余资金集体林托管管护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内容(一)合同内容及明细乙方需提供国有林周边4.5万亩集体林管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森林管护、森林防火及林业政策法规宣传;2.巡查管控野外火源和火灾扑救;3.执行跨区域森林火灾的扑救支援;4.协助查处森林火灾案件;5.防止盗砍滥伐各类林木;6.防止盗捕滥猎保护类野生动物;7.防止违规侵占林地;8.协助查处林政案件;9.森林病虫害信息报告。上述各项服务职责,均需对管护区域往复巡查,及时报告巡查信息,同时做好巡山日志。(二)合同相关要求甲方对乙方管护服务人员配备的要求1.护林人员配备标准。原则上每2000—3000亩林地配备1名以上护林人员(具体由国有林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护林巡查管护区域做到无缝隙联防。2.管护人员服务标准。男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通过培训能够掌握护林防火相关扑火技能和扑火装备的使用,掌握科学扑火和火场安全逃生基本知识。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壹仟贰佰元零角零分。(小写):¥321200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40%即壹拾贰万捌仟肆佰捌拾元整(¥:128480元)。在验收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合同余款60%即壹拾玖万贰仟柒佰贰拾元整(¥:192720元)。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为:账户名称:河曲县新林森林管护有限公司开户行:山西河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寨支行帐号:3121610103000000006843四、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一)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二)项目地点:河曲县单寨乡与国有林场接壤的集体林范围。五、验收标准(一)根据采购文件、服务合同等进行验收。(二)所有验收程序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六、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供方管护费。2.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按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5.签订合同后由需方向财政局备案。(二)乙方责任1.乙方按照服务合同的要求完成服务内容,且符合相关服务标准。2.保证服务的质量标准,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做及时回访等服务。七、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绝。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因甲方错告或变更供货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八、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仲裁委提出仲裁。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乙方持贰份,甲方持贰份,财政局备案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乙方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章):乙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单寨乡新林村4排31号电话:电话:1383504924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山西河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寨支行账号:账号3121610103000000006843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托管面积补助结余资金集体林托管管护购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