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研究及技术服务 景区建设规划编制采购合同公告(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52732420244401
二、合同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戍浦江流域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服务
三、项目编号:3303044117276
四、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戍浦江流域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11楼
联系方式:13968923125
供应商(乙方):浙江中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联系方式:1530659618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戍浦江流域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服务
数量:2.00
单价(元):2852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570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合同:温州市瓯海区戍浦江流域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带章、签字完整扫描版).pdf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戍浦江流域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服务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中标人:(以下称乙方)浙江中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签署日期:2024年4月15日1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戍浦江流域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在2024年03月29日公开采购会上,经磋商小组评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1.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1.1本合同书1.1.2中标通知书1.1.3中标人澄清修改文件1.1.4中标人响应文件1.1.5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文件1.1.6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服务内容温州市瓯海区戍浦江流域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2.1项目成果要求(1)编制温州市瓯海戍浦江水利风景区规划,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涉及的文、图、表、数相辅相成,衔接一致。(2)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申报资料整编,涉及的申报资料符合申报要求。(3)根据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要求,提出景区现场提升方案,配合开展全过程创建的技术、政策性指导等相关工作。(4)拍摄瓯海戍浦江水利风景区宣传视频,视频不少于15分钟。(5)配合开展景区建设,开发景区网站,配合开展景区形象策划。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一温州市瓯海区戍浦江流域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表2.2成果组成形式(1)相关国家水利风景区规划、申报材料等形成纸质文件成果(含文本、附件、附图1等)统一装订。(2)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各1套(全本为pdf格式,文字为doc格式,图纸为jpg或dwg格式,视频为mp4格式)三、合同金额3.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伍仟元整(¥815000元)。四、技术资料4.1甲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4.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5.2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承担可能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7.1履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国家级水利风景区验收公示。7.2履行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按合同要求开展工作,及时沟通规划研究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阶段成果及最终成果。7.3履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八、款项支付:8.1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支付30%的合同款,即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肆仟伍佰元整(¥244500元);规划、申报资料、宣传视频等初步成果提交并通过省级初审推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支付40%的合同款,即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陆仟元整(¥326000元);获得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称号后,乙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支付剩余的30%(2024年若未完成创建,如具备条件则继续创建,直至不具备创2建条件为止,最终未能完成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则合同终止,该部分合同款不予支付),即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肆仟伍佰元整(¥244500元)。8.2乙方未按期开具或拒绝开具或所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不构成违约。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九、税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10.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10.2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5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0.3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交成果,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10天仍未提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交成果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全额退还甲方所有预付给乙方的款项,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2.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十三、不可抗力13.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13.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四、争议的解决14.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2在法院审理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5.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采购代理机构同意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5.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乙方:浙江中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区农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年月母2024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李少平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龙禧硅谷广场1幢1单元1304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0000电话:电话:0571-8894199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羊坝头支行账号:账号:1202020109900217479签证方(盖章)4备案方(盖章)母2024年月日年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李少平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龙禧硅谷广场1幢1单元1304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0000电话:电话:0571-8894199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羊坝头支行账号:账号:1202020109900217479签证方(盖章)备案方(盖章)4附件一温州市瓯海区成浦江流域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表附件一温州市瓯海区成浦江流域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表附件一温州市瓯海区成浦江流域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研究及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表序号分项名称分项内容1景区建设规划编制按《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综合[2022]138号)要求编制《瓯海戍浦江水利风景区建设规划》,且获得景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规划成果包括景区规划范围、总体布局、现状分析评价、专项规划(含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交通与游线组织、配套设施、标识系统与解说、水利科技与水文化传播等系列专项规划)等方面内容,相关的规划文本、图件,涉及的文、图、表、数相辅相成。2景区申报材料汇编根据《水利风景区评价规范》(2023)和最新的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要求,编制申报汇编材料。具体包含: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各类证明材料(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请示、省级水利风景区批准文件、景区范围请示批复文件等)、景区自评报告(景区自评表、风景资源评价、生态环境评价、服务能力评价、综合管理评价等内容)、景区管理制度目录及应急预案、景区文字介绍材料、景区影视片解说词、景区相关影像汇总及材料说明等内容。3现场提升内容编写挖掘戍浦江水利风景资源,在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现场标识系统、水文化等内容提升方案,方案成果包括提出现场景观性、配套性等问题,景区提升思路及措施。突出水利品牌形象和营造水利文化氛围。4全过程技术支撑配合工作按水利部景区办、省厅景区办申报通知要求,按时完整提交材料,做好与省、部衔接工作,配合做好专家组现场考核工作、水利部评审工作(文本编制单位作为后续服务支撑提供)5差旅交通16设备折旧无人机、SD存储器、2k长焦镜头等设备使用折旧7智慧景区建设配合开展水利风景区网站等智慧景区信息化建设和景区形象策划等其他宣传窗口,景区智慧网站长期正常运营(不少于三年)8景区申报宣传视频2K的分辨率,视频时长15~20分钟、包括景区概况,景区风景资源介绍(水利特色、景点特色、人文历史遗迹、文化元素等),景区资源开发及保护、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情况(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成效),景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申报要求编写景区视频解说词。9其他打印会务费用含专家审查费、文本打印费、商务会务费等10项目管理费、税费等其它费用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水利风景区创建研究及技术服务 景区建设规划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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