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搬迁安置点建设采购合同公告(云南墨江北辰紫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4)



墨江县北部新区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0800202400196001
招标项目名称:
墨江县北部新区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标段编号:
GC530800202400196001001
标段名称:
墨江县北部新区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
云南墨江北辰紫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远程异地评标
中标人:
云南昂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设计部分投标报价:24.0元/平方米;施工部分投标报价:下浮0.4%
中标工期:
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项目经理/总监:
杨红超

合同公示日期:
2024-07-19

合同公示内容:
详见合同附件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合同.pdf
2024-07-19 16:59:47

墨江县北部新区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合同(EPC)n发包人:云南墨江北辰紫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云南昂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E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页共146页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在编写专用合同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第2页共146页1.专用合同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的编号一致;2.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3.对于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未列出的通用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以同一条款号增加相关条款的内容。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三、《示范文本》的性质《示范文本》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第3页共146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甲方):云南墨江北辰紫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云南昂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墨江县北部新区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墨江县北部新区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2.工程地点:墨江县北部区。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墨发改复(2024)36号。4资金来源:宅基地住房主体安置户自筹,其余资金由政府配套。5.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范围为原酒厂地块和鸭乐冲地块、上菜园地块、锦程山庄地块四个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8451.86平方米(约102.68亩),项目共建设宅基地安置房总户数为148户:项目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为65487.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5487.84平方米(其中:宅基地安置住房建筑面积65227.84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活动室及公厕)建筑面积为26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20649.92万元。6.工程承包范围:①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墨江县北部新区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优化、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包含设计过程中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配合第三方审查、设计总体管理、协助发包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通过图纸审查并满足施工要求。第4页共146页②工程施工部分工作内容包含: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包括(除宅基地住房主体部分外)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项目(除宅基地住房主体部分外)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等配套工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③工程采购范围:包括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④其他工作:协助、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产权登记、资产及资料移交等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说明:①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不包括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正式供水及正式供电配套设施,采购及施工不包括宅基地住房主体部分、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正式供水及正式供电配套设施。②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7月15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7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40天(其中设计工期90天,施工工期4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三、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发包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图要求,各个阶段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②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第5页共146页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竣工验收合格。③设备、材料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和发包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④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满足项目功能要求、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暂定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伍仟捌佰柒拾贰万玖仟柒佰柒拾捌元捌角捌分(¥58729778.88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陆万伍仟伍佰伍拾肆元零捌分(¥1565554.08元);适用税率:6%,税金为人民币(大写)捌万捌仟陆佰壹拾陆元贰角柒分(¥88616.27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伍仟柒佰壹拾陆万肆仟贰佰贰拾肆元捌角(¥57164224.8元);适用税率:9%,税金为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壹万玖仟玖佰捌拾壹元捌角陆分(¥4719981.86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第6页共146页(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上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设计费:固定含税综合单价为24.0元/m,结算时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建安工程费中标下浮率:0.4%,建安工程费最终结算价(含设备费)=(经有权审计单位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费)一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1-投标下浮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按下列原则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计算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费):a、结算编制依据:合同、施工图、设计变更、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并执行建设部2013年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发布实施的通知(云建科(2021)15号)等相关配套定额及云南省现行计价调整文件(若施工期间发布新的定额及政策性文件时,按新发布的文件规定执行)。b.设备、材料价格的确定:主要参考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普洱市《价格信息》墨江价格,若普洱市《价格信息》无相应墨江的价格,参照普洱市《价格信息》墨江县临近区县的价格,若普洱市《价格信息》无相应墨江县临近区县的价格,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普洱地区相应价格:若以上三者皆无或对《价格信息》中有争议(发包人、承包人、监理、造价咨询经市场询价《价格信息》中墨江价格严重偏离投标期市场价格)的墨江价格,材料、工程设备价格需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价审核后确定。c.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按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签订之日的云南省现行有关配套计价文件规定计算,不参与下浮。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杨红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第7页共146页(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7月14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云南墨江北辰紫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成立,并自2024年7月14日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捌份。第8页共146页包人(公章)承包人(联合体牵头方):(公章)承包人(联合体成贸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小(签字)(签字)邵子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22MA7DH05Y4291533301MA6PWUAHX8912101110889938940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联珠镇埔佐社区昱璟苑尼族自治县联珠镇埔佐社区南京南街1208号(711)邮政编码:654800双胞胎大道19号锦月园5栋邮政编码:110100法定代表人:晏官辉邮政编码:654800法定代表人:邵子春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赵籽懿委托代理人:电话:0879-3065002委托代理人:电话:024-31485866传真:/电话:18108799240传真:024-31485866电子信箱:bczy988@163.com传真:0879-4335333电子信箱:电子信箱:1739863298@qq.com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ynacjsgcyxgs@163.com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墨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支行江支行账号:3301000409248452009账号:账号:5305016861410000124320353272300100000178931承包人(联合体牵头方):承包人(联合体成贸方):包人(公章)(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签字)邵子春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1530822MA7DH05Y4291533301MA6PWUAHX8912101110889938940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联珠镇埔佐社区昱璟苑尼族自治县联珠镇埔佐社区南京南街1208号(711)邮政编码:654800双胞胎大道19号锦月园5栋邮政编码:110100邮政编码:654800法定代表人:晏官辉法定代表人:邵子春法定代表人:赵籽懿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879-3065002电话:024-31485866电话:18108799240传真:/传真:024-31485866传真:0879-4335333电子信箱:bczy988@163.com电子信箱:电子信箱:1739863298@qq.com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ynacjsgcyxgs@163.com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墨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支行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支行江支行账号:3301000409248452009账号:账号:5305016861410000124320353272300100000178931第9页共14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搬迁安置点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