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租赁使用网络传输服务 网络传输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2024)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招标租赁使用“平安城市”网络传输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32761]HBGS[GK]20240001
二、合同名称: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招标租赁使用“平安城市”网络传输服务
三、项目编号:[232761]HBGS[GK]20240001
四、项目名称: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招标租赁使用“平安城市”网络传输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
地址: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29号
联系方式:13845750164
供应商(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
地址: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2号
联系方式:156045757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招标租赁使用平安城市网络传输服务
1(项)
¥2,922,000.00
¥2,922,000.00
无
合同金额: 2,92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贰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加格达奇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合同附件.doc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
2024年07月19日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供应商(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采购计划号加政采计划[2024]00432司,招标编号[232761]HBGS[GK]20240001签订地点加格达奇区,签订时间2024年07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招标租赁使用平安城市网络传输服务1.00项2,922,000.002,922,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贰万贰仟元整(¥¥2922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贰万贰仟元整(¥¥2922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贰万贰仟元整(¥¥2922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贰万贰仟元整(¥¥2922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贰万贰仟元整(¥¥2922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贰万贰仟元整(¥¥2922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贰万贰仟元整(¥¥2922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贰万贰仟元整(¥¥2922000.00)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力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无。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2024年8月19日、地点:加格达奇区。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无。第七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无。-第1页-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无。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第九条履约、质量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0.00%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0%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36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章)2024-7-192024年07月19日乙方(章)2024-7-192024年07月19日单位地址: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29号单位地址: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2号法定(或授权)代表人:赵文斌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尤海静委托代理人:赵文斌委托代理人:尤海静电话:13845750164电话:15604575775电子邮箱:zhao721016@163.com电子邮箱:312499996@qq.com开户银行:建行加格达奇铁道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格达奇支行账号:23001747051050502264账号:0914041529221048826邮政编码:165000邮政编码:165000采购办审核(章)经办人:年月日采购办审核(章)经办人:年月日合同附件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保修期责任:3、保修期责任:4、其他具体事项:4、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2024-7-192024年07月19日乙方(章)2024-7-192024年07月19日-第3页-合同编号:CU12-2328-2024-000141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招标租赁使用“平安城市”网络传输业务服务合作协议S上-2024年06月第1页共11页合同编号:CU12-2328-2024-000141甲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地址: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东侧授权代表人:职务:合同联系人:赵文斌电话:13845750164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地址: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2号授权代表人:张海生职务:部门经理合同联系人:尤海静电话:15604575775甲方和乙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协作共赢的原则,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指导下,就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招标租赁使用“平安城市”网络传输服务事宜达成本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原则1.1双方本着友好务实、协商互利的原则共同处理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创造一切条件和便利,全方位地开展业务合作。1.2双方将建立长期稳定的沟通渠道,及时沟通彼此在发展战略、项目开发、人事变动等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共同督促本协议的贯彻执行。第二条合作内容2.1业务需求描述:里方租用乙方监控链路及数字电路,用于加格达奇区范围内平安城市2-7期(含新增)监控业务使用2.2甲方入网用途:用于平安城市监控使用2.3进度安排:无第2页共11页合同编号:CU12-2328-2024-0001412.4其他约定内容:暂无2.5合作业务如为语音专线业务,允许传送的真实有效主叫号码和号段为:无第三条费用条款3.1标准资费、给予优惠的折扣及优惠后的资费甲方租用乙方链路及数字电路,用于加格达奇区范围内平安城市2-7期(含新增)监控使用,乙方对甲方以上业务费用合计按2922000元/年收取3.1.1月租费及一次性费用收入含税价(价款)、税率和税款__;本合同价款为包含增值税税款的含税价,其中凡涉及基础电信业务,使用增值税税率为9%;凡涉及增值电信业务,使用增值税税率为6%。3.1.2如在合同期内因政府资费政策调整,本协议中所述资费发生变动,经双方协商并书面认可后,甲方按照新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的租用费用。3.2计费结算方式3.2.1月租费收费方式、付费周期收费方式包括一点结算、分点结算、本地结算;双方约定采取:本地结算的方式;付费周期包括按月付、季付、半年付、一年付。双方约定付费周期选择:3.2.2付费方式、日期甲方通过方式于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3.3起租时间确认在合同中明确起租日期条款,具体条款内容为:起租日期以甲方在业务开通测试报告中确认的开通日期为准,确认方式为甲方授权代表/合同联系人在业务开通测试报告上签字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如客户对以业务开通测试报告中的确认日期作为起租日期有异议,也必须在协议中明确起租事宜。3.4其他约定内容:无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4.1甲方权利和义务4.1.1作为乙方的集团客户,优先享受乙方为集团客户提供的通信服务。第3页共11页合同编号:CU12-2328-2024-0001414.1.2甲方如对乙方收取的通信费用有异议时,可在3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双方确认核对后,如确有错误的,乙方将在次月调整。4.1.3甲方应依照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资费标准以及双方达成的协议按期向乙方及时、足额付费。如有逾期,甲方在向乙方补交通信费用之外,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所欠金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4.1.4甲方在协议租期内因自身原因提出退租要求,需向乙方支付退租补偿,即从退租之日起补齐原所享受的优惠租费,并向乙方支付未到期优惠租费的20%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1.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有责任为乙方放置在甲方的通信设备提供符合标准的运行环境,如因甲方机房环境或人为原因导致乙方设备受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明4.1.6本协议规定的业务内容及资费标准为乙方现有政策,在协议期内如遇乙方资费调整,经双方协商并书面认可后,甲方按照新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的租用费用。4.1.7甲方有义务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原件办理相关业务,具体如下:1)个人客户、代办人、经办人个人有效证件是指:(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3)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4)外国公民,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2)单位客户有效证件是指:单位用户有效身份证件类别(1)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5)社会团体组织可使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党政军(军队指团级以上单位)用户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介绍信;(8)使领馆可使用照会;(9)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第4页共11页合同编号:CU12-2328-2024-0001414.1.8甲方单位的经办人有义务如实书面填写以下信息:(1)个人客户,填写个人有效证件类别、证件所载的姓名、编号、地址等资料: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包括代办人的有效证件类别、证件所载的姓名、编号、地址:(2)单位客户,填写单位名称、通信地址、证件类型及所载的编号和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经办人有效证件类别、证件所载的姓名、编号、地址。4.1.9甲方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时,需经办人出示以下所有证明材料:集团(单位)客户有效证件、经办人有效证件和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1)集团(单位)固网业务用户入网甲方单位用户在办理固定电话、宽带(含无线接入方式)、专线等固网业务的装机、移机、过户等业务,以及办理其它业务需要登记时,应提供对应客户的有效集团证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如实完整登记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配合乙方现场拍摄照片。CCg2)集团(单位)移动网、行业卡业务用户入网甲方办理移动电话用户入网手续时,履行工信部、公安局及工商局关于实名登记义务,配合乙方对移动电话的实际使用人的身份证进行验证并登记身份信息,做到移动电话卡与实际使用人一一对应;甲方办理涉及行业应用的无线上网卡业务时,应配合乙方登记责任人单位及责任人信息。配合乙方现场拍摄用户照片。如为车联网、物联网、可穿戴设备等行业应用的无线上网卡业务,需配合乙方按照“功能最小化”原则,屏蔽语音、短信功能,并接受乙方对行业卡使用范围(包括可访问IP地址、端口、通话及短信号码等)、使用场景(如设备IMEI与号卡IMSI一一对应)等限制和绑定。原则上新增的行业卡必须使用13位专用号段,并通过专用网络承载相关业务,特殊情况下需使用11位号段且开通无限制的语音功能的,甲方必须按照公众移动电话用户配合乙方进行实名登记。甲方办理的B2B行业卡产品,只限于客户自用,不得进行二次销售和违规使用。4.1.10甲方存在如下行为之一的,乙方不得为其办理业务:(1)甲方拒绝出示真实有效证件原件;(2)拒绝如实填写相关信息;(3)冒用他人证件;(4)使用伪造、变造证件。4.2乙方权利和义务4.2.1乙方视甲方为重要集团客户,提供优质的通信服务,并为甲方提供各第5页共11页合同编号:CU12-2328-2024-000141类业务的预约、咨询、建议等延伸服务。4.2.2甲万在使用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可通过10019(客户故障响应热线)进行申告,乙方将负责通信故障的处理。4.2.3乙方应为甲方配备一名客户经理,作为甲方与乙方事务沟通的第一联络人,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的上门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甲方提出的通信问题。4.2.4乙方应建立快速、高效的业务处理流程,确保业务开通和故障处理的时限。4.2.5对甲方出示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实后,乙方通过身份证阅读器、公安身份系统认证、使用电子实名客户端等方式,采集客户有效证件所载信息并上传系统中保存,以完成客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4.2.6乙方为甲方办理用户入网手续时,应履行工信部、***及工商总局关于实名制登记义务,查验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留存加盖公章的集团客户有效证件复印件和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并要求经办人书面填写相关信息。1)集团(单位)固网业务用户入网乙方为甲方单位用户办理固定电话、宽带(含无线接入方式)、专线等固网业务的装机、移机、过户等业务,以及办理其它业务时,应对甲方提供的对应客户的有效集团证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查验,并现场拍摄和留存经办人照片,在用户资料中登记装机地址。2)集团(单位)移动网、行业卡业务用户入网乙方为甲方办理移动电话用户入网手续时,履行工信部、公安局及工商局关于实名登记义务,对甲方移动电话的实际使用人的身份证进行验证并登记身份信息,做到移动电话卡与实际使用人一一对应;甲方办理涉及行业应用的无线上网卡业务时,乙方登记责任人单位及责任人信息。并现场拍摄和留存办理用户照片。如为车联网、物联网、可穿戴设备等行业应用的无线上网卡业务,乙方按照“功能最小化”原则,屏蔽语音、短信功能,并对行业卡使用范围(包括可访问IP地址、端口、通话及短信号码等)、使用场景(如设备IMEI与号卡IMSI--对应)等限制和绑定。原则上新增的行业卡必须使用13位专用号段,并通过专用网络承载相关业务,特殊情况下需使用11位号段且开通无限制的语音功能的,必须按照公众移动电话用户进行实名登记。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二次销售和违规使第6页共11页合同编号:CU12-2328-2024-000141用等违约行为,有权停止服务。4.2.7乙方应妥保管客户资料,对知悉的客户资料应严格展行其保密义务,应遵循甲方对客户资料保护管理、使用、处理等工作要求:应采取充分的保密措施和制度,确保客户资料的信息安全,不得淮露、篡改或毁损、交易、非法向他人提供以及通过其他形式不当利用客户资料,不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将客户资料用于任何本协议约定范围外的用途。国联通第五条通信和服务质量o0715.1双方承诺根据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履行本协议,维护双方权益。若协议执行期间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5.2集团客户故障申告采取“就近申告、首问负责”的原则,乙方向甲方提供及时的服务。5.3甲乙双方维护界面按照通信设备及线路的产权归属进行划分,甲乙双方各自负责自有产权通信设备及线路的软硬件维护。第六条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任何一方及其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将承担对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第七条违约责任7.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7.2因双方自身原因而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承担因提前解约而给对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交于乙方所在地的法院处理。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第九条免责条款第7页共11页合同编号:CU12-2328-2024-0001419.1四自然灾等不可杭力等甲乙方方成一方不能程行不不的竞全全行本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不拒地约责任,但通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方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知对力,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力影南除后,一方或双方应当维续履行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特续过60天,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9.2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协议内容无法执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约束条款10.1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用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妨碍社会治安的活动,不得通过互联网、网站发布淫秽、色情、反动言论等非法信息。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服务,追究甲方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10.2甲方应严格按照网间主叫号码传送的相关要求执行,不得在线路及乙方设备上加装其他各种超出原有协议业务范围的设备及装置,不得擅自改变入网的用途,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业务转至第三方使用,严禁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与非法运营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服务,追究甲方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10.3发生以下违规行为,乙方需立即收回资源网元,终止服务,并按照合同中明确的处罚条款,从合同签署之日起按合同中价格的两倍向甲方提出索赔:10.3.1经营性客户利用网元资源组建的传送网资源层层转租给其他互联单位、集团客户或经营性客户的行为;10.3.2以最终客户名义与乙方签署合同,却将网元资源进行转租的行为;10.3.3利用乙方网元资源组织从事非法互联网产品经营的行为;10.3.4其他一切利用网元资源传播违法、违规信息或从事非法业务运营的行为。10.4合作业务如为语音专线类业务,甲方不得利用语音专线违规开展虚假主叫号码传送,不得擅自隐示或非法更改传送的主叫号码,如有违规,甲方承担其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乙方发现甲方违规,有权利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10.5甲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发现擅自改变用途、使用渠道或分包转租、多级转租非法用于电信诈骗的,甲方承担其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乙方发现甲方违规,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追究甲方的相关责任。第8页共11页合同编号:CU12-2328-2024-00014110.6合作业务如为互联网专线业务:10.6.1甲方利用互政网非法进行电情业务经营或非法转让项项服务成非法理立网站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停止服务,测除甲方存储在乙方设备上的所有数据,并依法追缴各项通信费用和违约责任。10.6.2上网专线仅供甲方访问互联网使用,不开放建站服务端口。若在协议有效期间甲方需要建立网站,则应首先办理备案手续(非经营性网站)或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并将相关材料原件提交给乙方,经乙方审核合格后,代为网站备案,获得工信部备案号,方可开放建站服务端口网站发布。甲方不得利用该服务对外经营电信业务,也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10.6.3甲方租用乙方互联网接入业务用途:见第二条2.2,如甲方业务用途发生变更时书面告知乙方。10.6.4甲方承诺不会将所租用的中国联通带宽转租或提供给互联网骨干网经营单位、ISP等单位用于经营性活动。10.6.5甲方承诺不会利用中国联通互联网非法经营互联网产品、非法VOIP电话。10.6.6如果客户自带IP地址入网时应包括以下内容:甲方承诺不会将IP地址转租或提供给互联网骨干网经营单位等单位使用。10.6.7甲方在接入乙方网络前,必须认真阅读并签署《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10.6.8如甲方违反上述要求,一经查实乙方有权立即中止服务,并要求甲方在5日内予以改正,到期仍未改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即从退租之日起补齐原所享受的优惠租费,并支付年标准资费的贰倍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7合作业务如为国内IP-VPN业务和国际业务,甲方不得擅自改变租用电路用途或传输违法有害信息,出租方有权按照电信主管部门要求立即暂停相关服务。第十一条协议期限11.1本协议期限为2024年壹年,协议有效期从人年月_日至_年__月_日。第9页共11页合同编号:CU12-2328-2024-000141除丰任何一方在车协议行期服供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内线11.2签本协议,本协议将自动逐年顺延。11.3在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立即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实质违反共在本协议项下的务并未能在收到另一方提出该实质连约的书面通知后二十天内进行补救,非违约方有权终止协议:根据第十条。出现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协议:任何一方终止协议时,应提前90天发出书面通知。iitoL第十二条其它12.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2.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caum12.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4本协议所有附件作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联甲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乙方(合同专用章)三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信店(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224年7月19日224年7月19日合同编号:CU12-2328-2024-000141中国联通hteacml中国联通et4otcert第11页共11页补充协议项目名称: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招标理使用“平安城市“网络传输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32761]HBGS[GK]20240001因该项目招标期间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对线路进行调整,同时加格达奇区公安局为我公司多年合作重要大客户,经双方友好协商,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招标租赁使用“平安城市”网络传输项目,内容包括加区公安局建设960个点位(包括免费提供点位)提供网络传输服务,如甲方有特殊需求,另行协商。S甲方(合同专用公章乙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子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3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真样(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签署日期:22月日2220年7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招标租赁使用网络传输服务 网络传输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