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忻州市云中河景区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3171034462024202

二、合同名称:忻州市云中河景区2024年保安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9992024CCS00074
四、项目名称:忻州市云中河景区2024年保安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忻州市云中河景区服务中心
地 址:忻州市凤栖街西端北侧
联系方式:0350-3120900
供应商(乙方):忻州市晋秀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忻州市开发区汾源街28号二楼
联系方式:1803502418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包2 数量:1.00 单价(元):1346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服务范围:慕山桥—云中桥。面积:121.48万㎡,人员配置:36人(含3名救生员)服务要求:(1、承担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公共设施、园林景观等安全管理工作。(2、承担服务范围内的秩序维护。(3、承担保护服务范围内人员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4、承担服务范围内水域的安全管理。(5、承担服务范围内各类车辆、停车场的管理。(6、承担服务方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7、承担服务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8、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的损失外,其他一切因保安公司管理不当造成的损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1、遵照***制定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之规定。(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T594-2006)》之内容。

2.合同金额(元):1346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忻州市云中河景区2024年保安服务项目采购合同(11N3171034462024202).pdf

忻州市云中河景区2024年保安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3171034462024202甲方:忻州市云中河景区服务中心地址:忻州市凤栖街西段北侧乙方:忻州市晋秀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忻州市开发区汾源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忻州云中河景区服务中心2024年保安服务项目(二包)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忻州云中河景区服务中心2024年保安服务项目(二包)二、项目内容: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和服务参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承担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公共设施、园林景观等安全管理工作。2.承担服务范围内的秩序维护。3.承担保护服务范围内人员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4.承担服务范围内水域的安全管理。5.承担服务范围内各类车辆、停车场的管理。6.承担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7.承担服务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8.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的损失外,其他一切因保安公司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保安公司承担。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云中河景区保安服务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24年7月21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止。三、服务时间:合同期内每天24小时。四、服务数量:人员:每天分三个班,共36人(含救生员3人)。面积:121.48万㎡。五、服务标准:1.遵照***制定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之规定。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T594-2006)》之内容。六、服务范围:云中河景区内,东起北同蒲铁路线,西至慕山桥东,南至凤栖街北侧人行道铁艺护栏,北至龙翔街南侧人行道铁艺护栏(含云中桥、七一桥桥面,不含游乐场等业态单位)。七、提供服务的形式:提供保安、巡逻、门卫、守护、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第三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肆万陆仟伍佰元整(¥1346500.00元)。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培训费、服装费、各种保险、节假日工资、加班工资、劳保费、税金、救援物品、设备装备、工具物品费及维修费等。第四条付款方式一、付款方式:1、甲方根据市财政拨款到位情况,结合景区服务中心考核结果,在扣除考核费用的基础上及时支付乙方当月服务费。2、甲方对乙方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缴纳的各类保险等有监督的权利。二、结算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忻州市晋秀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46730637630第五条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完成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应急预案演练。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保安服务合同工作范围100%保安人员数量100%2.质量指标提供的服务质量要达到忻州市云中河景区2024年政府采购保安服务项目中商务、技术要求。服务范围内无安全事故发生。3.时效指标提供的服务时效要满足忻州市云中河景区2024年政府采购保安服务项目中商务、技术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处理服务范围内突发应急事件及时。4.成本指标甲方支付乙方的年服务费用低于合同价。5.满意度指标乙方提供的服务使游客、景区服务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满意。第六条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根据忻州市云中河景区和保安服务公司签订的《云中河景区保安服务合同》约定,同时为明确保安公司责任、服务内容,特制定《保安服务考核办法》,对保安公司日常工作进行考核,以加强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二、结果应用1.采取景区巡查和监控督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每日考核一次以上。2.要求检查考核到位,为发现的问题及时拍照、录像,存留影像资料,绝不姑息迁就。3.考核结果与保安公司违约责任、服务费挂钩,每分10元,以周通报,以月汇总。4.当月考核累计扣分50分以上——100分以下,加扣当月保安服务费的5%;当月考核累计扣分100分以上,加扣当月保安服务费的10%。5.当月考核累计扣分100分以上,视为该保安公司的服务不合格,若未及时作出整改或改正不彻底,景区可终止合同。第七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有权要求乙方人员配置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要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监督管理和考核的权利;有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对乙方不称职员工提出及时调换的权利。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优质服务,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严重负偏离,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雇用员工、支付报酬、缴纳各类保险等,按招标文件要求配足工作人员,含三名救生员。5.乙方需着专人(1名或2名)负责现场管理,做好与甲方的对接与沟通,并服从甲方的管理。6.乙方应自备安保设备、装备。安保设备、装备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乙方应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擅自承揽业务。8.乙方在合同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9.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纳甲方合理化建议。10.乙方有义务承担甲方安排的临时性任务。第八条损害赔偿一、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要加强管理。乙方安保服务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二、因乙方安保服务中未尽到服务职责,造成甲方或游客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安全防护一、乙方有按照自己的服务方案进行服务的权利,乙方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二、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三、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四、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五、乙方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六、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七、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应付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三、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款总金额5%的违约金。四、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第十二条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2024年7月18日,签约日期:2024年7月18日合同附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三、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四、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五、《云中河景区保安服务考核办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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