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标准出版发行采购合同公告(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2024)
海关总署标法中心2024年SN标准出版发行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北京建安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标法中心2024年SN标准出版发行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标法中心2024年SN标准出版发行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AXD2024-BJYZ-05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巨、王昊、贾慧岩、白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85188519、010-851875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20号院3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579546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安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巨、王昊、贾慧岩、白工,010-85188519、010-8518751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6号朝外MEN写字中心A座2101B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提供2024年SN标准出版发行采购服务
二、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关总署标法中心2024年SN标准出版发行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其他印刷服务,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出版服务
采购单位
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16:49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14:00
预算金额
¥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巨、王昊、贾慧岩、白工
项目联系电话
010-85188519、010-85187519
采购单位
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20号院3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10-57954615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建安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6号朝外MEN写字中心A座2101B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巨、王昊、贾慧岩、白工,010-85188519、010-85187519
附件:
附件1
2024年SN行业标准出版合同.pdf
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出版社)行业标准出版合同甲方(著作极乙方(出版者):中国质量标准出版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传媒有限公司标准与技衣法规研究中心(中国标准出版社)3地址:北京东城区和平里东街地址:北京朝阳和平里西街甲2号20号院邮政编码:100013邮政编码:100029联系电话:13693067859;联系电话:13651108839;010-57954662010-52813116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3693067859@139.com375006567@qq.com联系人:宋志刚联系人:薛红梅作品名称:2024年SN行业标准出版者署名: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出版社)合同编号:2020-82-285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经平等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海关技术规范(SN行业标准)单行本的专有出版权授权乙方。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作品是按照组织起草并发布的行业规定的程序批准,并以该行业文件的形式予以发布。甲方须对上述作品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且上述作品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如违反上述情况导致乙方受到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并负责或协助乙方处理有关争议并承担为解决争议而需支出的全部费用。第三条甲方保证:(一)甲方保证是上述作品的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人代表,并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专有出版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二)甲方保证不会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的版权利益。甲方未同他人就上述作品签订相关任何版权合作协议。如有上述作品修订再版的,甲方应与原出版者解除出版合同。国(三)甲方保证上述作品不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或者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名称权、荣誉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或类似性质的权利或其他权利的内容,福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四)甲方保证上述作品引用他人作品内容且需要事先征得原作者同意的部分,均已获得原作者许可使用相关内容的书面授权;需支付引用稿酬的,由甲方负责向原作者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因引用部分产生任何纠纷,甲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而导致争议发生,除对乙方的赔偿责任外,甲方应当负责或协助乙方处理有关争议,并承担解决争议而需支出的费用。第四条甲方分批次向乙方提供各项SN行业标准的电子稿件。甲方保证送交乙方出版的上述作品稿件达到“齐、清、定”(内容齐备、文字清楚、内容确定)的交稿要求;稿件结构完整,内容准确无误,条理清晰,引文准确,数据可靠,文字通顺,符合双方商2定的对文、表、图、照片等的出版要求。第五条上述作品成品采用80克胶版纸,平装,成品开本尺寸为A4第六条甲方所交付稿件符合出版要求或合同要求,乙方应在上述作品定稿之日起60旦内出版上述作品,如甲方所交付稿件不符合出版要求或合同要求,乙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存在的问题及调整的方式。因甲方延迟交稿或交稿不符合出版要求或合同要求的,出版时间顺延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如甲方拒绝修改或已经修改两次仍然不能符合要求,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要求相应的赔偿。第七条在上述作品稿件编辑加工过程中,乙方如发现上述作品稿件存在问题,应于发现问题后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同有关方面联系尽快解决问题,乙方应予以协助。上述作品稿件解决问题的时间不计入出版周期。第八条在上述作品稿件开始排版后,若非乙方提出要求,甲方一般不得再对上述作品原稿做改动。如需改动,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在乙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完毕,且所增加的排版费用由甲方承担,出版时间顺延。上述作品出版前,乙方在审校过程中反馈一次电子版,并等待确认。该电子版除标准编号、发布实施日期等部分内容空缺外,应与正式出版的标准式样相同。在甲方确认并提供标准编号、发布实施日期等内容后,乙方应在10日内提供与最终出版的SN行业标准文本相同的电子文档。第九条若乙方不能按时出版,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15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延期不得超过30日。乙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能出版,每逾期1日,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5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将甲方已支付款项中未完成出版的标准的出版经费及稿件退回。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上述作品不能出版或不能按期出版,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出版时间或修改方案。如不能达成一致,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款项中未完成出版的标准的出版经费及稿件退回甲方,但无需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第十条乙方应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以及上述作品版式。根据出版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标准、技术文件的要求,乙方可对上述作品的名称、格式等进行编辑性改动,如需对上述作品进行其他实质性、思想性的非编辑性修改,应提前征得甲洞方的书面同意。第十一条上述作品出版后,如发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错误(非实质性错误且稿件3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下的除外),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修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发生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原稿错误,由甲方负责修改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修正与弥补。第十二条本项目合同金额为¥447950(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柒仟玖佰伍拾元整)。合同签署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保证金,金额为¥44795(大写:人民币肆万肆仟柒佰玖拾伍元整);甲方收到保证金一个月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乙方账户信息:户名: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账号:0200003609004600276甲方账户信息:户名: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账号:110937965510902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长安街支行第十三条上述作品出版后,乙方交付甲方带有正式书号的纸质文本和PDF电子版,出版标准数量155项,每项标准的印数500册,并将印刷的标准文本,用邮寄方式发往全国各地(约250个接收点)。个别标准带有彩色图片,需要彩色印刷(含彩页标准合计不超过50项*500册)。乙方另行按照需要直接将已出版标准进行数码印刷、装订(按需印刷不超过100项,每项10册)。如乙方已完成某项标准的审校,但因故没有正式发布,该项标准计入出版验收数量。此种情况下,该标准不需印刷,以数码印刷20本其它标准冲抵。第十四条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第三方开展出版合作。第十五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第十六条本合同中列明的联系方式为双方有效之联系方式,任何一方按照对方提供4的地址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进行的通信皆视为有效到达对方。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不利后果或损失自行承担。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中列明的各自的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如果以后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导致诉讼的,可作为法院的送达地址。本合同协商过程中及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双方获知的对方的信息及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应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透露给第三方。第十七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乙方所在地著作权合同仲裁机构仲裁;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据以履行。(以下无正文)甲方: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乙方: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出版社)(签章)(签章)N日期:年月18日日期:202年7月18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SN标准出版发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