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屋面维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


一、合同编号:34990020240720000003

二、合同名称:2024年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一二三号楼屋面维修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申请编号419226
四、项目名称:2024年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一、二、三号楼屋面维修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芜湖市
联系方式:0553-5972160
供应商(乙方):安徽远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红杨镇新区珩琅山路29号
联系方式:199653469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标项1
主要标的名称:屋面维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213394.17元
合同金额:1433394.17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标项2
主要标的名称:屋面维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1220000.00元
合同金额:1433394.17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一二三号楼屋面维修合同.pdf

(GF—2017-0201)2024年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一二三号楼屋面维修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包人(全称):安徽远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4年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一二三号楼屋面维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一二三号楼屋面维修工程。2.工程地点:芜湖市弋江区湾港街道文津西路16号。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为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一二三号教学楼拆除原屋面防水保温层至楼板面,新建屋面防水保温层面积约7300平方米,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2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0个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叁万叁仟叁佰玖拾肆元壹角柒分(¥1433394.17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贰佰伍拾叁元零陆分(¥21253.06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万叁仟柒佰伍拾壹元陆角叁分(¥83751.63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o五、项目经理黄本剑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7月20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02073356442622地址:地址:芜湖县红杨镇新区珩琅山路29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41105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安花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王国林电话:电话:13955380140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1971326708@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政务区支行账号:账号:1100701021000582887日期:2024年7月20日日期:2024年7月20日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02073356442622地址:地址:芜湖县红杨镇新区珩琅山路29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41105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安花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王国林电话:电话:13955380140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1971326708@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政务区支行账号:账号:1100701021000582887日期:2024年7月20日日期:2024年7月20日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准备。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磋商文件、双方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工程量清单、技术及有关澄清、说明;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O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3)成交通知书;(4)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5)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若出现顺序不一致时,以本专用条款表述顺序解释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套(含竣工图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三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二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资料;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管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及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办公室及监理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1,承包人进行现踏勘,综合考虑人员、机械、车辆等进出场方案。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不得破坏场内道路。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临时道路及其他一切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水电)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承包人损坏原有道路及周边相关房屋及设施的,均应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及修复,且不得因此增加临时设施施工及损坏设施修复的相关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不增加造价。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业主单位现场代表;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职权,协调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处理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审核、消防保卫等与工程相关的工作,协调办理工程各类验收、检测设计变更、技术及经济技术签证等相关事宜,审核工程进度款等。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日。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支付担保的金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所有竣工图应为新图纸。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贰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资料。(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黄本剑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皖234152169810;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皖建安B(2016)0048076;联系电话:13955317437;电子信箱:;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皖234152169810;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皖建安B(2016)0048076;联系电话:13955317437;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2栋420室;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照合同履行职责,对项目经理签字的文件,均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视为本项目未任命项目经理,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合同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并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清退出场,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承包人施工期间项目部成员全体到场,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否则,承包人承担1万元/人次违约金(发包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3.3.3,承包人必须按要求立即整改并支付1万元/人次的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3.3.4,同时需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发包人现场代表和总监工程师书面批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并支付1万元/人的违约金,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发包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部成员(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配置)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否则视为成交人违约,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违约责任。项目部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下同)考勤实行现场签到制:成交人应按规定使用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考勤系统或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管系统进行考勤管理;如需要请假,应通过考勤系统或书面方式向采购人请假,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离开。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项目部成员缺勤的或项目部成员在考勤中弄虚作假的,经采购人确认后,承担以下违约金:项目负责人每月缺勤在50%以内的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每月缺勤在50%以外的部分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技术负责人每月缺勤在50%以内的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800元,每月缺勤在50%以外的部分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1600元;其他项目部成员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以上违约金由成交人自更换人员或人员未按规定考勤行为被认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至采购人指定的账号,逾期未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中扣除)。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并于开工前7日提交发包人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标准,符合芜湖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相关要求。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芜湖市市容整治的有关要求,必须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因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等污染,承包人必须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安排专人负责保洁,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能及时运走,必须设置临时堆放点并设立提示标牌,施工时要尽量减少对周边办公场所造成影响,对无法避免的影响由承包人自行与周边办公人员协调。上述要求产生的费用列入承包人相应报价中,费用包干。若承包人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费用从工程价款中扣除。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总进度计划须含网络图、横道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一周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日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具备开工条件后3日内提交,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监理人下达开工令。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3日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一周内提交相关资料并经监理审查合格。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完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成交人成交后须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进度计划须按阶段细化人员、设备配置),并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经监理机构审核后上报采购人。承包人因人员、机械、材料、资金投入不足或管理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程延误超过合同工期10%以下的,每延误一天,成交人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工程延误超过合同工期10%以上的,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合同工期20%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经济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施工过程中遭遇停水、停电等原因,要以有关部门公开发布的公告通知或承包人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或代表)认定等为依据。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1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变更按照发包人文件要求,履行签证变更手续后现场签证工作量按实计算。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1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下列规定调整:L10.4.1.2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的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2:《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做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价格的调整:①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②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的约定:/:③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④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时间的约定:(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执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规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承包人在开工前应仔细核对清单工作量,施工过程中做好工程进度及造价控制,如遇现场实际发生工作量即将超过合同价时需立即告知采购人,并由采购人确认是否继续施工(原则上不超过成交价),否则,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不得影响发包人的工程进度。(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L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L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上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所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文件等。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合同履约期限内。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按月度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确认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一次性付清。(缺陷责任期24个月,剩余3%余款可在提供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及相应发票后,付给成交供应商)。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o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7农民工工资管理(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为::,账号:;(2)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元(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乘建筑面积):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元。(工资性工程款除月工期)(3)发包人在监理人签发开工报告前,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转入承包人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开工后第一个月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起,分/月扣回工资性工程预付款。(4)发包人于每月25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5)承包人每月25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10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6)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o(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壹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款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承包人以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形式提交3%的工程款至发包人。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承包人提交3%工程款至发包人,发包人付清尾款。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天。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竣工工期相应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①赔偿损失: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其自行实施或转由他人实施被取消的工作而给承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管理费等。②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并弥补承包人因此所遭受的间接损失。(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①向承包人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②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延期要求:③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当排除障碍,使承包人尽快恢复建设工作,同时赔偿承包人在暂停施工期间的损失,包括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所造成的损失和实际发生的费用。(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①赔偿损失: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无法复工而产生的停工、窝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管理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②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给承包人,以补偿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③顺延工期:发包人应同意承包人顺延工期,以弥补因无法复工而延误的工期。(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承担违法转包或者分包标的的30%的违约金,且承包人立即整改。2、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且按实际造价的1.5倍扣除工程款。3、承包人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无条件立即退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执行承担。4、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材料款)或其他原因,导致发包人被一并起诉的,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为此承担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L0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I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1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21.2如果发包人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21.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充分协商,发包人应对承包人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21.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承包人合法利益受损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充分协商,发包人应对承包人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屋面维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