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生态环境局2024)
一、合同编号: 11NMB1B479002024401
二、合同名称: 第三师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B3S[2024]301号
四、项目名称: 第三师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新疆图木舒克市中兴东街1号
联系方式:13279721066
供应商(乙方):中立鸿华瑞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6号2号楼6层2627室
联系方式:166002094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第三师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第三师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服务过程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其中划定报告编制要在 11 月 26 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服务过程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688000.00
合同金额: 68.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其中划定报告编制要在11月26日前完成。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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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