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拆迁及垃圾清运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 XF-2024-0050
二、合同名称: 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人民政府庆阳机场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二期18户)拆迁及垃圾清运工程
三、项目编号: 905001JH621002007
四、项目名称: 庆阳机场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二期18户)拆迁及垃圾清运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无
联系方式:无
供应商(乙方):甘肃大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无
联系方式:无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庆阳机场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二期18户)拆迁及垃圾清运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庆阳机场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二期18户)拆迁垃圾清运工程拆除建筑物19489.8平方米,拆除院坪2640.68平方米,拆除围墙,挖树等;
主要标的数量:庆阳机场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二期18户)拆迁垃圾清运工程拆除建筑物19489.8平方米,拆除院坪2640.68平方米,拆除围墙,挖树等;庆阳机场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二期18户)拆迁及垃圾清运工程:数量1;庆阳机场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二期18户)拆迁及垃圾清运工程:数量1;庆阳机场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二期18户)拆迁及垃圾清运工程: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庆阳机场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二期18户)拆迁垃圾清运工程拆除建筑物19489.8平方米,拆除院坪2640.68平方米,拆除围墙,挖树等;庆阳机场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二期18户)拆迁及垃圾清运工程:单价0.0元;庆阳机场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二期18户)拆迁及垃圾清运工程:单价10877997.28元;庆阳机场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二期18户)拆迁及垃圾清运工程:单价1087797.28元;
合同金额: 108.77972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开始日期:2024-07-20;履约截止日期:2024-08-30;计划验收日期:2024-08-30;履约地点: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首付款金额:43.5万元;首付款截止时间:2024-07-2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1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22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20240722105030213ba.pdf
20240722105030213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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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项目名称:庆阳机场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二期18户)拆迁及垃圾清运工程(XF—2024—0050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制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063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甘肃大乔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庆阳机场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二期18户)拆迁及垃圾清运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庆阳机场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二期18户)拆迁及垃圾清运工程2.工程地点:彭原镇杨坳村、义门村、李家寺村3.资金来源:财政专项5.工程内容:垃圾清运及耕地恢复6.工程承包范围:庆阳机场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二期18户)拆迁及垃圾清运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3。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根据中标结果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柒仟柒佰玖拾柒元贰角捌分1087797.28元五、验收及付款方式验收:乙方按要求施工结束后,向甲方提出工程初验申请,甲方组织人员对施工内容进行验收。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工程量过半后,支付合同金额4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20%。六、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E(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签订时间19本合同于2024年月日签订。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彭原镇人民政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生效。本合同自2024.7.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二份。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一份,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合同须在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监证后生效。1甲方:原人民2行地址:至道号电话:09208471003邮编:4500013乙方:甘肃大乔建设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阳光园小区西门9号门面房电话:13389341099邮编:745400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0签字日期:2024年7月19日法定代表人季委托代理人:联系人签字日期:2024年》月19日开户行:账号:行号: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东郊支行账号:61012301300004190招标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24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24年月日监证方: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日期:2024年月日监证方: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日期: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环保水保遗留问题整治项目拆迁及垃圾清运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