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普查采购合同公告(宜城市农业农村局2024)
一、合同编号:002
二、合同名称:宜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及样品制备)项目(一标段:表层样点调查采样)
三、项目编号:XYYC-ZFCG202310FW-045
四、项目名称:宜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及样品制备)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城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地址:宜城市龙门路5号
3、联系方式:0710-4157272
4、供应商(乙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5、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6、联系方式:13367280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表层样点调查采样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717583元
5、合同金额:71.758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05月13日;履约地点:宜城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84-2023-0077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1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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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合同.pdf
#idc error#宜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样点校核、调查与采集)项目合同甲方:宜城市农业农村局乙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甲方所需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样点调查采样,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此合同。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2、合同条款;3、中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4、技术规格(包括图纸,如果有的话);5、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一)服务内容对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下发的宜城市汉江以东范围表层样点调查采样工作。涉及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土壤表层样点887个,具体内容包括887个表层样点调查、样品采集、包装、暂存与流转到制备实验室。(二)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规范和要求,组建外业调查采样队,制定详细采样方案和质控方案,开展土壤表层样点调查、样品采集、包装、暂存、流转以及移动终端APP电子版和纸质版调查表信息填报等工作,采样完成后做好离场善后。四、责任和义务(一)甲方责任和义务1、提供宜城市河东地区887个表层样点的工作底图及基础资料;2、组织县级质控人员参与采样队进行全程质控;3、负责沟通协调,为乙方调查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并组织样点所在乡镇农技人员、村干部和农户对接调查和采样;4、按时支付技术服务费。(二)乙方责任和义务1、在合同签订后指派项目负责人周文孝负责及技术负责人邹胜利与甲方保持联系,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特殊情况下本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动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2、完成宜城市河东地区887个表层样点调查、样品采集、包装、暂存与流转。上级部门对采样点位数有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实际点位数为准。3、强化内部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第三次全国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分类方案(试行)》等要求,规范开展工作,严格质量控制,接受各级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具体任务要求与细则以全国和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办最新的文件为准。4、配合完成县、省、国家级质量抽检整改工作。5、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严格执行野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定与要求。6、严格按照保密协议及保密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严防数据泄露。7、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717583元(大写:柒拾壹万柒仟伍佰捌拾叁元整)。预计表层样点数量887个,中标单价809元/个,最终以实际采样点位个数据实结算。本合同总金额包括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的全部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除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赁六、价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30%,乙方完成进场、项目部设置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展工作时支付。专用章2、乙方完成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全部工作,并提交给甲方通过省级质控后,甲方拨付合同总金额50%的项目款。3、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经过省级和国家级质量抽检审核通过和整体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所有剩余的项目款。4、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前,乙方需开具相应合法合规满足甲方财务需求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付款不能或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合同价款汇至乙方账户,乙方开户行和银行账号若有变更,乙方需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甲方利益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七、服务期按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6个月,原则上在采样窗口期内完成全部采样任务,如全国、省三普办有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则按最新规定执行。七、质量保证及验收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中所述的质量严格执行。验收方式以全国和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办最新通知为准。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如下:1、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技术服务款,乙方有权请有关部门出面协商。2、经各级检查发现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规程规范要求完成任务,校核、调查采样等专业技术服务工作质量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做工作,乙方需承担自身返工、重采等费用外,还需承担后续重新制备、检测等费用。因甲方提供资料准确性或政策性或规程规范要求改变等原因造成与合同内容变更、修改、返工等,甲方应负全责,另需按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增加费用且工期重新协商制定。3、乙方须保证提交的所有资料成果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甲方有权追回工作款,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样品制备、检验、交通等相关费用。九、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一、合同附则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盖章):宜城市农业农村局中标方(盖章):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单位地址:宜城市龙门路5号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织心9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同的联系人:邱立辉联系人:周文孝电话:43597533866电话:13367280006传真传真邮政编码:441400邮政编码:43007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地大支行账号:账号:569057528302日期2023年12月13日日期:2023年12月13日#idc error#宜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样点校核、调查与采集)项目合同甲方:宜城市农业农村局乙方:湖北省地质局武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甲方需进行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样点调查采样,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此合同。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2、合同条款;3、中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4、技术规格(包括图纸,如果有的话);5、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一)服务内容对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下发的宜城市汉江以西范围表层样点调查采样工作。涉及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土壤表层样点708个,具体内容包括708个表层样点调查、样品采集、包装、暂存与流转到制备实验室。(二)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规范和要求,组建外业调查采样队,制定详细采样方案和质控方案,开展土壤表层样点调查、样品采集、包装、暂存、流转以及移动终端APP电子版和纸质版调查表信息填报等工作,采样完成后做好离场善后。四、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提供宜城市河西地区708个表层样点的工作底图及基础资料;2、组织市级质控人员参与采样队进行全程质控;3、负责沟通协调,为乙方调查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并组织样点所在乡镇农技人员、村干部和农户对接调查和采样;4、按时支付技术服务费。(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在合同签订后指派项目负责人刘平负责及技术负责人朱志明与甲方保持联系,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特殊情况下本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动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征求甲方意见,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予以变更。2、完成宜城市河西地区708个表层样点调查、样品采集、包装、暂存与流转。上级部门对采样点位数有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实际点位数为准。3、强化内部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第三次全国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分类方案(试行)》等要求,规范开展工作,严格质量控制,接受各级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具体任务要求与细则以全国和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办最新的文件为准。4、配合完成县、省、国家级质量抽检整改工作。5、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严格执行野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定与要求。6、严格按照保密协议及保密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严防数据泄露。7、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75860元(大写:伍拾柒万伍仟捌佰陆拾元整)预计表层样点数量708个,中标单价813.37元/个,最终以实际采样点位个数据实结算。本合同总金额包括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的全部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除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六、价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30%,乙方完成进场、项目部设置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展工作时支付。2、乙方完成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全部工作,并提交给甲方通过省级质控后,甲方拨付合同总金额50%的项目款。专用3、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经过省级和国家级质量抽检审核通过和整体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所有剩余的项目款。4、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前,乙方需开具相应合法合规满足甲方财务需求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付款不能或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合同价款汇至乙方账户,乙方开户行和银行账号若有变更,乙方需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甲方利益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七、服务期按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6个月,原则上在采样窗口期内完成全部采样任务,如全国、省三普办有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则按最新规定执行。七、质量保证及验收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中所述的质量严格执行。验收方式以全国和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办最新通知为准。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如下:1、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技术服务款,乙方有权请有关部门出面协商。2、经各级检查发现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规程规范要求完成任务,校核、调查采样等专业技术服务工作质量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做工作,乙方需承担自身返工、重采等费用外,还需承担后续重新制备、检测等费用。因甲方提供资料准确性或政策性或规程规范要求改变等原因造成与合同内容变更、修改、返工等,甲方应负全责,另需按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增加费用且工期重新协商制定。3、乙方须保证提交的所有资料成果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甲方有权追回工作款,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样品制备、检验、交通等相关费用。4、本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守约方受到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商誉损失等,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罚款以及与之相关的鉴定费、调查费、差旅费等费用。九、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一、合同附则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盖章):宜城市农业农村局中标方(盖章)湖北省地质局武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298号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级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邱立辉联系人:朱志明电话:13597533866电话:18986126760传真传真邮政编码:441400邮政编码:43005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武汉世贸支行账号:账号:42001868652053003636日期:2023年12月13日旧期:2023年12月13日#idc error#2023年宜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样品制备工作委托协议书甲方:宜城市农业农村局乙方:武汉中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宜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工作,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内容:1.工作内容:本项目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实施方案》等规范要求,针对宜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的土壤样品,编制样品制备计划,完成1873个样品的接收、制备、流转、保存以及土壤容重检测等相关工作。2.样品数量:1873个。3.服务期限:样品到达后30个自然日。4.工作要求:乙方已入围《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中心名录》;乙方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详见附件《样品制备中心承诺书》)5、技术要求:旱地样品鲜样重量应确保样品风干后土壤重量不少于3kg(采集鲜样5.0-6.0kg),对设置为平行样的样品,应确保样品风干后土壤重量不少于5kg(采集鲜样8.0-9.0kg)。水田样品鲜样重量应确保样品风干后土壤重量不少于3kg(采集鲜样6.0-7.0kg),对设置为平行样的样品,应确保样品风干后土壤重量不少于5kg(采集鲜样8.0-9.0kg)。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鲜样重量应确保样品风干后土壤重量不少于2kg(采集鲜样3.5-4.0kg),对设置为平行样的样品,应确保样品风干后土壤重量不少于4kg(采集鲜样7.0-7.5kg)。样品接收时应重点关注运输过程中土块是否收到挤压,若收到挤压,应退回采样队重新采集样品。二、服务费用及支付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40.499万元整,(大写:肆拾万肆佰玖拾玖元整,含税)。本合同总金额包括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支付方式和时间:工作费用分两次支付,在本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12.149万元整(大写:壹拾贰万壹仟肆佰玖拾+元整)。当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样品制备任务后,项目通过1区、省、国家级质量抽检后,甲方支付剩余28.35万元整(大1写:贰拾捌万叁仟伍佰元整)。3、甲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正规税务发票。4、甲方付款账户信息:开户行:户名:宜城市农业农村局账号:统一信用代码: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武汉中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湖北银行武汉江汉支行账号:10070280000000157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须严格遵守《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实施方案》等要求,以及国家、省、市普查办颁布的有关规定,加强工作组织,严格工作进度、质量、资料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和廉政建设规定。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如下:(一)甲方权利义务1、按照省级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及布设样点,及时下达样点任务至乙方。2、向乙方明确样品制备依据及要求,对于没有具体要求项目,双方协商解决。如甲方未指定相关依据及要求,则视为同意乙方监测方案。3、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二)乙方权利义务1、应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按照甲方要求开展业务。2、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方法及相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保证样品制备过程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可追溯性。3、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标准确认无误后,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4、按照甲方委托内容进行样品制备,出具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样品。5、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甲方有关信息向第三方披露。6、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中的文件精神开展相应工作。四、违约责任1、非因甲方过错,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样品制备,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之前以电话和邮件两种方式告知甲方,甲方需回复邮件。否则每逾期一个工作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非因乙方过错,甲方迟延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期的样品制备工作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继续做完。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五、其他事宜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本合同,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无正文)业农督甲方宜城市农业农村局美章)餐01授权代表签字通1Q00801乙方(盖章):武汉中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将敏:年月日签订日期:附件:样品制备中心承诺书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司经资质审查、现场考核、专家审定等程序,由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入围《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中心名录》,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和《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司郑重承诺:1、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相关要求和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任务安排,做好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工作。2、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稿)》有关要求,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编制质量评价报告等,确保工作质量。不受任何部门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保证样品制备等工作客观、公正。3、自觉接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管理,接受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等。4、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独立承担普查任务,不分包和转包;遵守知识产权和资料保密规定及要求。严格执行普查工作有关规定,并落实相关责任,一经发现违规行为,自愿暂停检测资格,相关人员取消相应资格。我司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暂停检测工作,取消检测资格。承诺单位:将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承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普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