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编制采购合同公告(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56856220245602
二、合同名称:玉环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合同
三、项目编号:DDZX2024-Y-GK-16
四、项目名称:玉环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56号
联系方式:0576-87220970
供应商(乙方):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50号
联系方式:1375818478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玉环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数量:1.00
单价(元):44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44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幸福河湖合同.pdf

项目名称:玉环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编号:DDZX2024-Y-GK-16甲方: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所在地: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56号乙方:(中标人)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甲、乙双方根据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玉环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更正补充文件。4、招标文件。5、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6、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主要工作内容《玉环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台州市水利局对于全域幸福河湖示范县(试点县)等建设的相关要求,开展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幸福河湖现状与面临形势分析、总体目标与布局、建设布局与措施设计、标志性成果打造、投资估算与实施安排、项目建设与管理、预期效果评估和保障措施等组成。三、项目负责人和服务期1、项目负责人为王晓波。项目负责人确定之后,不得变更,如确实需要调整变更的,应经得书面甲方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玉环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报告及附图附表。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2、指定专门人员协助乙方解决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非技术问题。3、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约定期限内,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有关技术标准或未通过专家评审,应按甲方要求对不超过合同范围内容进行整改,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损失。3、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技术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服务。4、按工作大纲确定的人员和方案计划开展工作,人员数量、年龄结构、专业配备应满足履行合同实际需要。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更换,乙方不得拒绝和拖延。五、提交成果1.成果主要包括:《玉环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报告及附图附表。2.以上报告成果形式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份数按甲方需要提供不少于12份,电子版最终成果一份(具体数量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有所变动)。3.文件(图纸、文本等)应提交可编辑的电子文档(word、excel、autocad文件格式),电子文档不设加密辅助软件,可脱机使用。六、验收1、成果提交后,需由专家组进行验收。2、验收按上述规定的质量要求与相关规定执行。七、保密及知识产权1、本项目成果使用权均属于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2、工作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均应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对方的资料、文件擅自修改或复制,或者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保证所提交的服务成果及文本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八、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在项目服务期满后如无质量、服务投诉和索赔,该款无息返还。)九、服务费与支付方式1、总服务费: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捌仟元整(¥448000.00)(含税)。上述费用包含本合同咨询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食宿、聘请专家、材料费、税金等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签约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提交初步报告附图附表后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30%;实施方案编制经审查验收通过后,付清余款。备注:乙方应当在符合或达到上述付款条件时,向甲方提交等额的发票,若因为乙方原因未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发票,致使甲方未及时付款的,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构成违约。十、送达1、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均为合法有效送达地址。乙方如更改指定的送达地址须将更改后的送达地址采用挂号邮寄,特快专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至甲方。因乙方提供信息有误、未及时收取信件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的验收通知、回复等,以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形式寄出的,以收件方签收日为送达时间。收件方不签收的,特快专递的,同城以发出后的第二日为送达日,异地以发出后的第三日为送达日:挂号邮寄的,同城以发出后的第三日为送达日,异地以发出后的第七日为送达日。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合同第四条第1款约定提供资料的,由甲方承担责任。(2)甲方未按照合同第九条第2款项约定支付价款,逾期超过30日无正当理由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2、乙方违约责任(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款之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未按合同第三条第2、3款约定期限完成的,逾期按1000元/日承担违约责任(提前完成的不奖)逾期超过30日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款之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未按合同第六条收约定的验收标准提供服务,致使服务不符合要求或服务成果验收未通过的,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经整改后仍未能通过评审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按合同总价10%计算的违约金。(4)乙方未按合同第七条保密约定执行,留存、使用、转让合同成果,或违反保密义务向第三方泄露项目资料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款之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提交的成果通过验收后,仍应当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因乙方提交的内容存在虚假,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依法向玉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组织机构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初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光光五或委托代理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0078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时间:2024年7月22日项目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玉环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人(甲方):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成交人(乙方):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加强项目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政府采购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采购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采购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采购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人和要求乙方购买采购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以任何理由,明示或暗示服务对象购买、推荐与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或产品。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村和水工程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浙江广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福S城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00210286688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00地址:地址:电话:电话:2024年7月22日月27日2024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施方案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