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健康评价采购合同公告(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济宁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2024)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济宁市市级河湖健康评价项目(A包)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800000202302000456A_001_002
二、合同名称: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济宁市市级河湖健康评价项目(A包)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800000202302000456
四、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济宁市市级河湖健康评价项目(A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7号
联系方式:0537-2966837
供应商(乙方):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186号新汇大厦116室
联系方式:188666890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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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山东省济宁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9-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济宁市市级河湖健康评价项目A包第2次支付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济宁市市级河湖健康评价项目(A包)合同编号:SDGP370800000202302000456A_001_002计划编号:37080000040600120230035采购人:济宁市城乡水务局供应商: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采购人(全称):济宁市城乡水务局供应商(全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济宁市市级河湖健康评价项目(A包)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济宁市市级河湖健康评价项目(A包)。2.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宁市。3.服务内容和范围:按照《济宁市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方案》要求,对城郭河、界河、铁刘河、赵王河、汉马河、宁阳沟、石莱河、险河、沂河、白马河、小沂河、辽河、济河、卸甲河等14条跨市、跨县河流开展健康评价工作,包括河湖现状调查及专项检测,综合评价河湖健康状态,查找河湖存在的问题,剖析病因,形成济宁市市级河湖健康评价报告,2023年10月15日前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报告进行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补充完善成果报告,形成最终成果。并对接省河长制办公室,在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完成评价的河湖健康评价档案。二、服务期限__自签订合同至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向甲方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三、服务标准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10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格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邵安志。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00,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2024年支付10万元。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9月1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山东省济宁市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7住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186号,号新汇大厦116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7-2966837,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行东营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湖健康评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