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治理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大邑县水务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01292024000075-1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大邑县岷江支流江河堤防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75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大邑县岷江支流江河堤防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邑县水务局
地址: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
联系方式:88282082
供应商(乙方):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8号华润广场A座2409号
联系方式:139806312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成都市大邑县岷江支流江河堤防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项)
¥479,000.00
¥479,000.00
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编制任务,达到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要求。按照采购人及相关审批部门的要求修改、报批,并获得相关审批部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合同金额: 479,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8月2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大邑县岷江支流江河堤防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合同.pdf
大邑县水务局
2024年07月22日
成都市大邑县岷江支流江河堤防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1292024000075-1签订地点:成都市大邑县签订时间:2024年6月26日甲方(采购人):人色县水务局乙方(供应商: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兴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成都市大邑县岷江支流江河堤防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N5101292024000075)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成都市大邑县岷江支流江河堤防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2建设地点:大邑县1.3项目概况:成都市大邑县岷江支流江河堤防治理工程包括(1)斜江河:(三合堰渡槽——成温邛高速)约6.5km河道,岸坡治理、截污治污、生态修复;(2)干溪河:(成温邛高速路桥——斜江河入口)约10km河道,岸坡治理、拦蓄设施、生态修复;(3)出江河:(新场镇)约2km河道,原堤岸病害整治、拦蓄设施、生态修复。建设工期约34个月;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000万元;建设模式:政府投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整个项目治理河道18.5公里,每公里投资约810万元、绩效目标通过治理达到稳定河势、消除岸坡病害、保护县城区、县城工业园区、新场镇集镇等重点区域汛期防洪隐患,取保重点区域安全度汛等。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编制,配合甲方完成后续审查审批工作。第三条服务内容及要求1、根据本项目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符合有关水利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合同的要求;(2)可行性研究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论证过程严谨,研究结论可靠;(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应满足相应阶段的有关规定要求,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2、其他要求(1)保密要求: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情,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2)知识产权要求: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固定总价47.9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玖仟元整)。2、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作为预付款;(2)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编制完成提交甲方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完成并获得审批文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4)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完税正式发票及凭证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成果文件的编制1、甲方有权对乙方为编制成果文件所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同意在成果文件编制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工2、乙方应如实将成果文件编制的进行情况以及在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进展及时向甲方报告。3、技术要求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编制任务,达到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要求。按照甲方及相关审批部门的要求修改、报批,至获得相关审批部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4、成果要求:(1)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按时交付合格的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文件的质量负责;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2)提供最终可研报告成果资料纸质文件8套,电子文档1套。(4)质量要求: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规范等方面的合格规定。第六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1、本项目的成果特指乙方因完成本合同项下成果文件编制工作而形成的所有分析报告、分析数据、分析结论,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提供。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保密期限不受本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该保密期限届满后,乙方仍应尊重并保证不侵犯甲方因本成果文件编制获得之成果及其所附的一切权益。3、乙方应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目成果文件编制之成员遵守本条规定,若参与本项目成果文件编制之成员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4、乙方保证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把该服务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5、乙方保证提交甲方之数据、资料及任何信息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及其它权益。6.甲方对乙方受托编制成果文件享有独立和完整的著作权。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项目咨询进度及成果文件交付。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甲方处理资料整理、上报审批及过程中的咨询服务。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派驻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卢俊(手机:13980631236)。第九条违约责任1、如甲方中途中断委托咨询请求;项目咨询的范围、内容或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因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咨询工作不能按原计划正常进行,被迫中断,若乙方未启动工作的,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工作已全面开展,能够提供项目推进过程中相应的成果文件,甲方应付乙方全部服务费的10%;若乙方工作已全面完成并提交甲方认可的成果报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服务费的90%。2、因乙方原因逾期交付报告(含评审修改后的报告),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工程55家水新m甲方:大邑县水务局(盖章)乙方:安迅达江程咨询有限印等A口](盖竞)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大邑县桃源大道66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8号华润广场A座2409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兴支行账号:/账号:1001300000954888银行行号:313651031011电话:028-88269206电话:028-86256545签约日期:2024年6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堤防治理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