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次差等路整治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2024)



2024年旺苍县农村公路次差等路整治工程(双汇镇、天星镇、盐河镇、东河镇)

附件:
双汇镇,天星,盐河施工合同.pdf

2024年旺苍县农村公路次差等路整治工程(双汇镇、天星镇、盐河镇、东河镇)eP合同文件业主主:旺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承包人:旺爸县宏程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物天日期期:2024年7月15日2024年旺苍县农村公路次差等路整治工程(双汇镇、天星镇、盐河镇、东河镇)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以下简称“甲方”):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旺苍县宏程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农村公路路况抽检评定结果的通报》(川交函(2024)154号)要求,涉及我县差等路41.75公里整治任务。根据安排,由甲方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经过旺苍县公共资源小额超市网上公开竞价选取,乙方公司合法中选2024年旺苍县农村公路次差等路整治工程(双汇镇、天星镇、盐河镇、东河镇),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项目施工相关事宜,现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工程概况一、.1.1工程名称:2024年旺苍县农村公路次差等路整治1工程(双汇镇、天星镇、盐河镇、东河镇);1.2工程地点:旺苍县双汇镇、天星镇、盐河镇、东河镇;1.3施工范围:双汇镇Y065(K14+600~K16+000)段、Y089(K1+000~K3+000)段、双汇镇Y091双汇镇(K0+340~K0+770、K0+940~K4+000)段、天星镇真CJ48(K0+000~K0+310)段、盐河镇CC34(K1+000~K2+250)段、盐河镇CC45(K1+000~K2+400)段、东河镇CF51(K5+000~K5+540)段、东河镇CG18(K1+600~K2+830)路线共长11.62公里;1.4施工项目:对原混凝土路面龟裂、断板、沉陷等病害路段采用挖除后重新铺筑18cm厚C30混凝土面层恢复至原路面标高(局部路段还需换填砂砾石基层处理);对原路面出现纵横裂缝、麻面露骨等病害路段采用加铺18cm厚C30混凝土面层,详见附件《2024年旺苍县农村公路次差等路整治工程(双汇镇、天星镇、盐河镇、东河镇)工程量清单》;1.5工程费用:768221元(大写:柒拾陆万捌仟贰佰贰拾壹元整);1.6工程内容:详见文件《2024年旺苍县农村公路次差等路整治工程(双汇镇、天星镇、盐河镇、东河镇)一阶段施工图设计》;1.7工期:本工程自2024年7月31日开工,完工时间日‘2024年10月31日,工期90日历天;1.8工程承包性质:双包(包工包料);1.9工程质量标准:合格;1.10资金来源:本项目暂无专项资金来源,业主自筹。二、甲方工作2.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或者现场说明,并向乙方进现场安全及技术交底。2.2甲方应尽可能的协助乙方协调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尽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但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三、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者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交通安全、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养护项目进行的质量检查并提供相应资料。3.4甲方与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一切因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应的安全警示标牌,并落实一名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生产工作,确保平安施工。乙方应按国家规定进行投保,费用自行承担。3.5乙方对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就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进度、费用、合同执行情况、安全发出的各项指令、文件应及时加以整改落实,如不遵守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管理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公司有权责令乙方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3.6该工程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转包或分包行为的,将责令出场,且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13.7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每月驻场25日以上,其他人员必须驻场15日以上,若未达到上述要求,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处相应违约金,造成工期延后及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招监办做不良信誉记录。3.8乙方所用民工必须登记造册,民工工资发放必须专人管理专人发放并制定工作发放表以备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甲方查阅。对出现因民工工资上访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将参照相关规定处相应违约金,并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招监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不良信誉记录。四、关于工期的约定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或者其他原因,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4.2由于乙方原因,连续出现工程计划没按时完成,发包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发包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5110-2023))及《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5220-2020)等标准验收。5.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5.3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交工之日起壹年。5.4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限额为工程总价的3%质保期限为1年(从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工程价款支付办法:根据甲方资金自筹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支付方式,根据乙方竞价选取时提交的承诺函,不论甲方款项支付情况如何,乙方均无条件满足项目按质保量如期完工。6.2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如无质量纠纷,如数支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6.3工程费用决算金额以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现场收方和签证的数量为准,最终以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6.4本合同对工程总量和合同价款实行包干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均视为完善该项工程的全部报酬,含: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合同明示的或暗示的风险、利润、调迁、临建、安全环保、现场文明施工及税费等。6.5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调价。七、有关安全生产的约定7.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7.2由于乙方在施工产生过程中违反8.1条款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人为和意外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并且保证有关责任与甲方无关。7.3乙方对其在工作中因疏忽或者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负全部责任。7.4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应自行在本项目发包价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八、双方承诺8.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8.2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价款。九、违约责任9.1本项目竣工验收前,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返工,费用自理;竣工验收后发现,乙方除免费维修以外,甲方可以视情况扣除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9.2乙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或者擅自拆改公路设施、设备及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3因甲乙其中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尝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争议或纠纷处理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约定11.1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项目必须做到工完场清。11.2本合同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质量保证期限到期后及完善相关资金支付工作后自动失效。11.3合同签订地点: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11.4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三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持副本一份,乙方持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甲方(盖童:Z7法定代表载法定代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日期:2024年)月5日日期:2024年7月15日2024年旺苍县农村公路次差等路整治工程(双汇镇、天星镇、盐河镇、东河镇)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备注一中部河谷(双汇镇、东河镇)3177671C15片石砼挡墙(商混)m697.6521146512结构物挖基土方m21.5717.93863加铺18cm厚C30砼面层m112.26350392914挖除原砼面层m105.36361.438077含弃运5恢复18cm厚C30砼面层m²112.262007.5225362二北部山区(天星镇、盐河镇)4390771挖除原砼面层m105.36377.7397942恢复18cm厚C30砼面层m²81.822097.51716173加铺18cm厚C30砼面层m81.822362.51933004C30水泥砼过渡段m454.5875.634366合计合计元756844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元113771.50%总计总计元7682211注:本项目根据旺苍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旺苍县境内养护维修工程(2023~2024年度综合单价的审核意见》(旺财评单(2023)1号)单价预算为808654元,施工单位下浮5%中选,中标价768221.3元,取整按照768221元核算。根据原预算单价下浮5%核算,核算后金额为768197元,为保障清单费用与中选价一致,在编制清单时,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单价由11353元调整到11377元。第二部分廉政合同项目法人(以下简称“甲方”):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旺苍县宏程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一、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1.2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发包人的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A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三、承包人的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五、其他约定5.1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5.2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5.3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5.4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三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持副本一份,乙方持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或法定代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日期:2024年7月15日日期:20年7月15日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2.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2.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第四部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项目法人(以下简称“甲方”):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旺苍县宏程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为减少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尽可能地恢复原环境自然植被,甲方与乙方特此签订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一、甲方职责1.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并以此为依据编制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实施细则》。1.2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做到生产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同时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评比。1.3重要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1.4组织对乙方的施工现场和施工营地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各种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问题。1.5凡发现乙方在施工现场和施工营地有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行为,甲方应责令乙方及时整改,若情节严重,甲方应及时上报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三、其他约定3.1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或违反《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并视其情节对乙方通报批评、罚款或终止合同:(1)情节轻微者,甲方可对乙方予以通报批评,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10万元的违约金。(2)累计三次因环保问题被甲方通报批评,或情节严重者,甲方可以终止乙方在该合同段的工程承包合同。3.2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三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持副本一份,乙方持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78203甲方(盖章盖意)T法代表或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Io日期:2024年月5日日期:2024年7月5日中选通知书旺苍县宏程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旺苍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于2024-07-0810:00,就2024年旺苍县农村公路次差等路整治工程(双汇镇、天星镇、盐河镇、东河镇)采用竞价选取的方式,确定贵公司为中选单位,中选金额为:768221.30元(大写:柒拾陆万捌任贰佰贰拾壹元叁角)。请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与项目业主签定合同。旺苍县政务和公2024年0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次差等路整治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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