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其他会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招远市财政局2024)



招远市财政局招远市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85000202302000059A_001_001
二、合同名称:招远市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85000202302000059
四、采购项目名称:招远市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招远市财政局
地    址:招远市温泉路287号
联系方式:0535-8242932
供应商(乙方):山东实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201号创展中心611室
联系方式:133610790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会计服务
/
1
11.25
11.2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6-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招远市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合同 (6).pdf

实信合同 (2).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招远市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685000202302000059A_001计划编号:37068500022800120230005采购人:招远市财政局供应商:山东实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采购人(全称):招远市财政局供应商(全称):山东实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招远市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招远市财政局(甲方)招远市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由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SDGP370685000202302000059(项目编号)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山东实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乙方)为本项目A包的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磋商文件2、成交响应文件3、乙方在磋商时的书面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三、委托服务事项: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四、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壹拾贰万伍仟元,(大写):125000.00元整。五、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预付款,服务完成验收后一个月内,根据考评结果,确定调整系数,按验收情况据实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实付服务费=合同约定服务费*考评结果调整系数)。考评结果调整系数为:90分(含)以上的调整系数为1;80(含)-89分调整系数为0.9;70(含)-79分调整系数为0.8;60(含)-69分调整系数为0.7;60分以下的调整系数为0.5。六、成果交付期:至2023年8月30日前交付全部评价报告终稿,至2023年9月15日前交付结果应用及相关材料。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七、主要工作内容:执行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相关规定及成交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八、验收标准1、绩效评价工作初稿完成后,乙方将初稿提交至甲方进行初步审核;若初步审核不合格,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甲方将成立不少于3人的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具体工作,并出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3、乙方所出具的报告应依据充分可靠、观点鲜明突出、语言简练扼要、逻辑结构清晰、数据真实准确、行文格式规范。对于观点模棱两可、语言冗长拖沓、逻辑杂乱无章、数据不准不实、行文格式混乱的情况,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合格。4、项目完工后,甲方根据《招远市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质量综合考评表》进行综合验收赋分,并根据赋分结果付款。九、限制转包: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十、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本项目成果。十一、保密条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泄露合同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乙方根据法律必须披露合同内容的除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泄露其在提供本项目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任何信息、资料和文件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根据本条规定承担的义务不因合同的无效、解除、终止而免除。十二、违约责任:1、乙方不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提供的服务或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乙方除承担再次验收所支付的费用外,还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同,乙方除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前履行完毕合同义务,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20日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当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0%部分的违约金。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向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泄露合同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或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向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泄露其在提供本项目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任何信息、资料和文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当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有营业执照被吊销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服务能力丧失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除上述情形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出现一次须按合同总金额1%支付违约金。8、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投标费用、为维权支付的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继续赔偿。十三、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十四、争议解决:1、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2、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六、合同的生效: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合同生效:1、乙方已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成交服务费等费用。2、本合同须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合格。十七、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以下无正文)甲方:招远市财政局乙方:山东实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行济南历下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218200759617时间:2023年6月29日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站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东东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招远市政府采购成交合同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项目名称:招远市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685000202302000059电子化L子化政府采购方:招远市财政局甲C乙方:山东实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签署日期:2023年月化政府采购文化政府采购化政府采购招远市财政局(甲方)招远市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项且由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SDGP370685000202302000059(项目编号)号碳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_山东实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乙方)为本项目A包的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碳商文件2、成交响应文件3、乙方在碳商时的书面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电子化政府采购6、附件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三、委托服务事项:执行竞争性碳商文件相关规定。四、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壹拾贰万伍任元,(大写):125000.00元整。五、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预付款,服务完成验收后一个月内,根据考评结果,确定调整系数,按验收情况据实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实付服务费=合同约定服务费*考评结果调整系数)。考评结果调整系数为:90分(含)以上的调整系数为1;80(含-89分调整系数为0.9;70(含)-79分调整系数为0.8;60(含)-69分调整系数为0.7;60分以下的调整系数为0.5。六、成果交付期:至2023年8月30日前交付全部评价报告终稿,至2023年9月15日前交付结果应用及相关材料。七、主要工作内容:执行本项目碳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相关规定及成交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八、验收标准1、绩效评价工作初稿完成后,乙方将初稿提交至甲方进行初步审核;若初步审核不合格,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甲方将成立不少于3人的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具体工作,并出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3、乙方所出具的报告应依据充分可靠、观点鲜明突出、语言简练拒要、逻辑结构清晰、数据真实准确、行文格式规范。对于观点模棱两可、语言π长拖查、逻辑杂乱022A4、项目完工后,甲方根据《招远市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质量综合考评表》进行综合验收赋分,并根据赋分结果付款。九、限制转包: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十、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本项目成果。十一、保密条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泄露合同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乙方根据法律必须披露合同内容的除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泄露其在提供本项目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任何信息、资料和文件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根据本条规定承担的义务不因合同的无效、解除、终止而免除。十二、违约责任:1、乙方不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提供的服务或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乙方除承担再次验收所支付的费用外,还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前履行完毕合同义务,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20日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当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0%部分的违约金。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向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泄露合同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或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向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泄露其在提供本项目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任何信息、资料和文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当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有营业执照被吊销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服务能力丧失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化化府来7、除上述情形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出现一次须按合同总金额1%支付违约金。8、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投标费用、为维权支付的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继续赔偿。十三、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十四、争议解决:1、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2、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合同生效:1、乙方已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成交服务费等费用。2、本合同须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合格。十七、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以下无正文)甲方:招远市财政局乙方:山东实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大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行济南历下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218200759617时间:203年6月29日4化政府采购七化政府采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其他会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