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片 视频拍摄制作采购合同公告(昌吉市司法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昌吉市司法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逐格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司法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01101000013513735
五、合同编号:11N010246178202412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片、广告片、推广片拍摄、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分钟
1.0
15000
1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昌吉市司法局
联系人:万智博
联系电话:13201232410
传真:/
地址:石河子西路104号新区综合办公楼B座406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昌吉市司法局普法宣传视频制作合同(11N010246178202412601).pdf
昌吉市司法局普法宣传视频制作合同编号:11N010246178202412601采购单位(甲方):昌吉市司法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逐格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沙依巴克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逐格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逐格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逐格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片、广告片、推广片拍摄、制作服务--版面大小:高清+4K,活动规模:中型,画面类型:高清,宣传媒介:视频,宣传内容:视频拍摄制作1部分钟15000.0015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5000.0015000.0015000.0015000.0015000.0015000.0015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万伍仟元整壹万伍仟元整壹万伍仟元整壹万伍仟元整壹万伍仟元整壹万伍仟元整壹万伍仟元整二、付款方式甲方于乙方完成视频成品制作后7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即:人民币¥15000.00(大写:壹万伍仟元整)。三、服务条款乙方负责视频的稿件撰写、分镜头脚本设计、现场取景拍摄、后期制作、音效合成、动画制作及成片包装、输出工作。视频时长共计:4分钟。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1/2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德路支行账号:,账号:300201010920021540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片 视频拍摄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