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路工程测绘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2024)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机关武清区交通局武宁公路等14项公路工程测绘服务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WQCG2024-162)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36620号
二、合同名称 :武清区交通局武宁公路等14项公路工程测绘服务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WQCG2024-162
四、项目名称 :武清区交通局武宁公路等14项公路工程测绘服务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
联 系 方 式 :15510871894
供应商(乙方):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昌凌路9号
联 系 方 式 :022-239540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武清区交通局武宁公路等14项公路工程测绘服务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具体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83.1(万元)
合同金额: 183.1(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履约地点:天津市武清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206501201090100657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天津银行建业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MA074CNP9X
企业办公电话:022-2395401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合同.pdf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机关
2024年07月22日
#idc error#甲方: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住所地: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泉发路4号法定代表人:高巧生项目联系人:赵磊联系方式:15510871894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昌凌路9号法定代表人:盛中杰项目负责人:索靖身份证号:******************项目联系人:秦家鑫联系方式:13512271667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昌凌路9号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1)项目规模:总面积约300公顷(2)工作内容:为完善武宁公路等公路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手续,拟聘请第三方测绘单位对武宁公路等14条路进行测绘服务工作。14条路所涉及的测绘项目不同,主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裁余测绘、供前权籍调查测绘、土地划拨勘测定界测绘、现状实测测绘、征转勘测定界测绘。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序号项目名称面积(公顷)工作内容1104国道武清区高王路段改建工程107.1集体土地所有权裁余测绘、供前权籍调查测绘、土地划拨勘测定界测绘、现状实测测绘2崔廊公路(京津高速公路-津冀界)改建工程30.8集体土地所有权裁余测绘、供前权籍调查测绘、土地划拨勘测定界测绘、现状实测测绘3杨崔公路(大东公路-徐官屯立交桥)改建工程37.5集体土地所有权裁余测绘、供前权籍调查测绘、土地划拨勘测定界测绘、现状实测测绘4杨北公路(武清北辰界-津围公路)14.3集体土地所有权裁余测绘、供前权籍调查测绘、土地划拨勘测定界测绘、现状实测测绘5京津塘高速公路下朱庄出入口工程12.3集体土地所有权裁余测绘、供前权籍调查测绘、土地划拨勘测定界测绘、现状实测测绘6九园公路(武清宝坻界-武清北辰界)改建工程9.1集体土地所有权裁余测绘、供前权籍调查测绘、土地划拨勘测定界测绘、现状实测测绘7津武公路(九园公路-武清区天和城路)工程9.4集体土地所有权裁余测绘、供前权籍调查测绘、土地划拨勘测定界测绘、现状实测测绘8九园公路(原京福公路-高王路)工程10.7现状实测测绘9G104国道(津霸公路-静霸公路)工程5.9现状实测测绘10武宁公路(杨聂路-规划金泉路)45.5征转勘测定界测绘、集体土地所有权裁余测绘、供前权籍调查测绘、土地划拨勘测定界测绘、现状实测测绘11北宝路一期3现状实测测绘12通王路5.6现状实测测绘13杨崔公路(后巷)5.4集体土地所有权裁余测绘、供前权籍调查测绘、土地划拨勘测定界测绘、现状实测测绘14城王路7集体土地所有权裁余测绘、供前权籍调查测绘、土地划拨勘测定界测绘、现状实测测绘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级别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行标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2019行标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国标4《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国标5《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国标6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行标7《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1057-2020)行标8《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2008年2月7日国标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TD/T1058-2020行标10《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行标其他技术要求:无第四条测绘工程费1、收费依据:参考国家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测绘工程产品价格》。2、收费方式:收费项目:单位:元项号项目名称总价数量备注1武清区交通局武宁公路等14项公路工程测绘服务项目18310001项其中其中其中其中其中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工作量(公顷)总价(元)1104国道武清区高王路段改建工程裁余报告107.1870001104国道武清区高王路段改建工程权籍调查报告107.12142001104国道武清区高王路段改建工程划拨报告107.12142001104国道武清区高王路段改建工程实测报告107.18000042崔廊公路(京津高速公路-津冀界)改建工程裁余报告30.8460002崔廊公路(京津高速公路-津冀界)改建工程权籍调查报告30.8616002崔廊公路(京津高速公路-津冀界)改建工程划拨报告30.8600002崔廊公路(京津高速公路-津冀界)改建工程实测报告30.8240003杨崔公路(大东公路-徐官屯立交桥)改建工程裁余报告37.5920003杨崔公路(大东公路-徐官屯立交桥)改建工程权籍调查报告37.5750003杨崔公路(大东公路-徐官屯立交桥)改建工程划拨报告37.575000院同专20103实测报告280004杨北公路(武清北辰界-津围公路)裁余报告14.3180004杨北公路(武清北辰界-津围公路)权籍调查报告14.3276004杨北公路(武清北辰界-津围公路)划拨报告14.3286004杨北公路(武清北辰界-津围公路)实测报告14.3160005京津塘高速公路下朱庄出入口工程裁余报告12.380005京津塘高速公路下朱庄出入口工程权籍调查报告12.3236005京津塘高速公路下朱庄出入口工程划拨报告12.3236005京津塘高速公路下朱庄出入口工程实测报告12.3160006九园公路(武清宝坻界-武清北辰界)改建工程裁余报告9.1100006九园公路(武清宝坻界-武清北辰界)改建工程权籍调查报告9.1182006九园公路(武清宝坻界-武清北辰界)改建工程划拨报告9.1182006九园公路(武清宝坻界-武清北辰界)改建工程实测报告9.1120007津武公路(九园公路-武清区天和城路)工程裁余报告9.460007津武公路(九园公路-武清区天和城路)工程权籍调查报告9.4188007津武公路(九园公路-武清区天和城路)工程划拨报告9.4188007津武公路(九园公路-武清区天和城路)工程实测报告9.4120008九园公路(原京福公路-高王路)工程实测报告10.7120009G104国道(津霸公路-静霸公路)工程实测报告5.9900010武宁公路(杨路-规划金泉路)裁余报告45.57000010武宁公路(杨路-规划金泉路)征转勘测45.59000010武宁公路(杨路-规划金泉路)权籍调查报告45.59000010武宁公路(杨路-规划金泉路)划拨报告45.59000010武宁公路(杨路-规划金泉路)实测报告45.53600011北宝路一期实测报告3400012通王路实测报告5.6800013杨崔公路(后巷)裁余报告5.41200013杨崔公路(后巷)权籍调查报告5.41080013杨崔公路(后巷)划拨报告5.41080013杨崔公路(后巷)实测报告5.4800014城王路裁余报告71200014城王路权籍调查报告71400014城王路划拨报告71400014城王路实测报告7800011合计合计合计1831000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因甲方提供资料侵犯第三方权利导致第三方主张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因甲方逾期交付资料导致乙方逾期进场的,工期相应顺延。2、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3、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3日内,根据甲方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2、乙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3、乙方应当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有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延期情形,乙方工期顺延。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乙方有义务保密。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第七条测绘项目完成工期双方约定以下第(2)种方式完成测绘工作:(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测绘工作。(2)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第八条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至乙方下列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天津银行建业支行帐号:206501201090100657双方约定以下方式进行测绘工程费的支付: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报告并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起日内,甲方应结清全部测绘工程费。第九条测绘成果交付乙方提交测绘成果之日起3日内,甲方应对乙方测绘成果情况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以乙方提交测绘成果之日作为验收合格日。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甲方偿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L%;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工程总价款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乙方进场后,甲方因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工程总价款的5%计算,同时工期顺延。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工程总价款的万分之5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不超过工程总价款。因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造成乙方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本合同工作成果仅限于办理土地征地、供地相关手续用途,如甲方将本合同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之外,产生的任何后果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第十三条本合同项目成果中包含乙方知识产权的,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保护乙方权利并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归属于甲方。第十四条其他约定;无第十五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七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向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章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生高印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4年7月2日有限院(盖章)拍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同传用章030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工程测绘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