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
一、采购人名称: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爱博律师事务所
三、采购项目名称: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31101000011649169
五、合同编号:11N57253360320241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详见附件
年
1.0
29700
297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贾固红
联系电话:13565773670
传真:/
地址:博乐市顾里木图路2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顾中心-法律顾问合同--2024.pdf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乙方:新疆爱博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陈镭职务:主任地址:博乐市联通路18号现代中心城16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甲方聘请由乙方的陈镭、刘宏波、王杰、张文洁、蒋以兵、王毅民、刘歆玥、宗玉华、周丽、李艳枝、丁路、李城等律师组成的团队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常年法律服务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乙方律师团队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如下:1.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和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稿;2.接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件;3.应甲方要求,就甲方所涉及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或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4.应甲方要求,就甲方面临或可能发生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网络信息纠纷和其他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5.提供与甲方有关的法律信息;6.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仲裁诉讼,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7.应甲方要求,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甲方进行法治宣传;第1页8.应甲方要求,参与处理甲方的行政案件:如听证、复议、调解、仲裁、诉讼、赔偿等具体工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9.应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除给予提醒外,并提出解决方案;10.为甲方相关法律事务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11.接受甲方委托,就甲方发生的有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疑难复杂有争议的问题,以法律顾问的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向甲方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服务;12.通过电话、邮件解答相关临时事务的法律咨询,必要时可进行情况现场了解和问题处理;1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14.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第二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4.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第三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并对及时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第四条顾问费缴纳方式和时间第2页1.甲方应当于本顾问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共计29700元,大写:贰万玖仟柒佰元整;2.对于本合同项下服务期内涉诉法律案件,按照律师行业收费标准减半收费。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上述(1)项因甲方的过错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3)甲方逾期超过30个自然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的。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经支付的法律顾问费。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甲方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经支付的法律顾问费。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并支付延期支付所产生的利息。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解决。第3页第八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九条合同的期限本合同的期限为1.5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