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管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545477202414402
二、合同名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建设管家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和诚-HC采(2024)19号
四、项目名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建设管家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地 址: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B幢5F
联系方式:0573-89999811
供应商(乙方):浙江方安消防有限公司
地 址:江南摩尔东区东16-16室
联系方式:1836731347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建设管家服务项目标项二(消防验收评定部分)
数量:1.00
单价(元):4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长水街道和嘉北街道区域内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服务标准:长水街道和嘉北街道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服务
2.合同金额(元):4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建设管家服务标项二——浙江方安.pdf
2024年建设管家服务标项二——浙江方安.pdf
#idc error#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招标编号:和诚-HC采(2024)19号合同编号:和诚-HC采(2024)19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临[2024]1010号预算金额:标项二:人民币40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浙江方安消防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建设管家服务项目标项二项目采购结果,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建设管家服务项目标项二(消防验收评定部分)。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口否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口环保产品;口节能产品;口进口产品第三条合同价款经1、本合同项下项目按计费标准的50%计取,计费标准分民用及公用建筑和工业建筑,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费标准附后。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①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时,单个项目结算价=计费标准×投标折扣率。计费标准分民用及公用建筑和工业建筑,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本项目全部项目暂估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结算时以甲方最终确认的建筑面积量按实调整,结算折扣率按中标折扣率不变,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价。计算标准按下表计算。(注:部分无需出具报告项目固定单个项目结算价=投标折扣*计费标准*40%)。②支付方式进度款以实际已完成项目工作量按季度结算支付(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3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3)其他方式:进度款以实际已完成项目工作量按季度结算支付(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2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1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份留采购代理单位备查。(若执行政采贷,另加2份)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九条项目背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息息相关。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机构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切实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中的有关消防验收职责和规定,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第十条项目详细要求1、服务范围:甲方指定的项目。2、服务人员要求:(1)乙方需安排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1名(其中一名须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常驻甲方现场办公,评定期间需配备不少于1辆的工程车,以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甲方仅提供驻场场地,驻场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车辆油耗、修理、人员食宿等)均由乙方负责。(2)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服务人员需满足项目实际岗位要求。3、服务人员变更要求:服务人员未经乙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甲方每月对服务人员的责任心、工作能力、合作性、廉洁性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人员需按甲方要求立即更换,直至能满足相应岗位要求,甲方不承担任何人员更换的额外费用,期间不合格服务人员的服务费用不予支付。第十一条服务内容乙方对甲方指定的项目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省、市有关规定,承担消防技术评定、未抽中项目随机抽查检测、消防材料设备抽查、消防施工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外还需主动配合甲方加强对在建工程进行消防检查与产品和资料抽查并对出具意见或报告负责同时无条件服从甲方交叉互查管理需求。1、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时间节点贯彻整个过程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后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后保温结构完成前室外管道覆土回填前保温结构完成前室外管道覆土回填前完成机电安装待竣工状态完成机电安装待竣工状态完成机电安装待竣工状态核查整改工作项目熟悉图纸第一次现场评定第一次现场评定第二次现场评定第二次现场评定最终现场评定最终现场评定最终现场评定通过验收组员工作内容熟悉各检查项目位置,确定抽查位置,编制抽查记录重点对建筑防火间距等总平面布局,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消防功能用房、人员密集场所、高火灾风险性部以及其他特殊场所的平面布置,消防安全疏散相关尺寸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填写第一次现场评定记录形成部分报告重点对建筑外墙、屋面保温系统设置及所使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建筑外墙装饰的防火性能,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及装饰层之间空腔的防火封堵,建筑内部装修材料防火性能及其对消防设施和疏散设施的影响,用电装置防火性能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填写第二次现场评定记录形成部分报告核查第一、第二次现场评定整改情况重点对防火及防烟分隔,安全疏散及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消防电气,建筑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各类管道贯穿楼板及墙体防火封堵,消防产品材料燃烧性能,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指标,消防设施性能及系统功能检验检测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填写最终现场评定记录形成部分报告核查往期现场评定整改情况组员工作内容熟悉各检查项目位置,确定抽查位置,编制抽查记录重点对墙(包括防火墙、承重墙、防火隔墙等)、柱、梁、楼板、疏散楼梯等构件的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钢结构及木结构的防火保护,预留预埋管线材质、管径及燃烧性能,设备基础等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填写第一次现场评定记录形成部分报告重点对建筑外墙、屋面保温系统设置及所使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建筑外墙装饰的防火性能,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及装饰层之间空腔的防火封堵,建筑内部装修材料防火性能及其对消防设施和疏散设施的影响,用电装置防火性能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填写第二次现场评定记录形成部分报告核查第一、第二次现场评定整改情况重点对防火及防烟分隔,安全疏散及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消防电气,建筑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各类管道贯穿楼板及墙体防火封堵,消防产品材料燃烧性能,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指标,消防设施性能及系统功能检验检测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填写最终现场评定记录形成部分报告核查往期现场评定整改情况组员工作内容熟悉各检查项目位置,确定抽查位置,编制抽查记录重点对墙(包括防火墙、承重墙、防火隔墙等)、柱、梁、楼板、疏散楼梯等构件的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钢结构及木结构的防火保护,预留预埋管线材质、管径及燃烧性能,设备基础等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测重点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室外消防火栓及取水口、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室外部分、天然水资源及市政供水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出具整改意见核查第一、第二次现场评定整改情况重点对防火及防烟分隔,安全疏散及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消防电气,建筑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各类管道贯穿楼板及墙体防火封堵,消防产品材料燃烧性能,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指标,消防设施性能及系统功能检验检测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出具整改意见核查往期现场评定整改情况42、其他内容2.1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并参与甲方的日常抽查、材料抽检等,并为甲方出具相关书面意见,具体时间和任务均由甲方通知。2.2协助甲方进行档案整理乙方需提供专门人员协助甲方及时对所承办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按照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立卷存放,确保案卷材料齐全完整、真实合法。第十二条符合性要求1、合规性审查1.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内容完整、符合要求;1.2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2、现场评定现场评定应当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现场评定具体项目包括:2.1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2.2总平面布局,包括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项目;2.3平面布置,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建设工程消防用房的布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有位置要求场所(如儿童活动场所、展览厅等)的设置位置,民用建筑中其他特殊场所、工业建筑中其他特殊场所等项目;2.4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2.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包括装修情况、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其他材料的防火性能,用电装置发热情况和周围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隔热、散热措施,对消防设施的影响,对疏散设施的影响等项目;2.6防火分隔,包括防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门、窗,竖向管道井、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位等项目;2.7防爆,包括泄压设施,以及防静电、防积聚、防流散等措施;2.8安全疏散,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避难层(间)、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33标志等项目:2.9消防电梯:52.10消火栓系统,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官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功能等项目;2.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报警阀组、喷头、系统功能等项目;2.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系统形式、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系统功能、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设备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项目;2.13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包括系统设置、排烟风机、管道、系统功能等项目;2.14消防电气,包括消防电源、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消防配电、用电设施等项目;2.15建筑灭火器,包括种类、数量、配置、布置等项目;2.16泡沫灭火系统,包括泡沫灭火系统防护区、以及泡沫比例混合、泡沫发生装置等项目;2.17气体灭火系统的系统功能;2.18其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3、抽样要求现场抽样查看、测量、设施及系统功能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3.1每一项目的抽样数量不少于2处,当总数不大于2处时,全部检查;3.2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的设置及安全出口的形式和数量应全部检查。4现场评定结论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结论为合格;不符合下列任意一项的,结论为不合格:4.1现场评定内容符合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4.2现场评定内容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4.3有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其与设计图纸标示的数值误差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数值误差要求的,误差不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4.4现场评定内容为消防设施性能的,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4.5现场评定内容为系统功能的,系统主要功能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未按照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建设、造成项目内容缺少的,或与设计文件严重不符、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功能实现的,评定为不合格。第十三条服务质量要求乙方严格依据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涉及消防的建设6工程竣工图纸等提供服务,开展申请材料合规性审查、消防设施检测和现场评定,现场评定意见或报告应及时(合规性审查≤1天出意见,消防设施检测和现场评定≤3天出报告)反馈,结论应清晰、明确,并对提供的意见或报告负责。在乙方服务期内,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出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的新政策、新规定、新要求等,应按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2、履行方式:按甲方要求3、履行地点:按甲方要求第十五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十六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十七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九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7甲方: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乙方:浙江方安消防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B栋10楼地址:嘉兴市江南摩尔东区东16-16室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少V团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0573-82751119开户银行:农行嘉兴江南摩尔支行银行账号:19320301040001294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8附件1计费标准民用及公用建筑计费标准费用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地上部分不含)费用住宅地上部分固定费用3000元0-300001.00(元/平方米)30000-1000000.55元/平方米)100000以上0.25(元/平方米)工业建筑计费标准费用建筑面积(平方米)费用5000以下固定费用3000元5000-500000.45(元/平方米)50000-1000000.25(元/平方米)100000以上0.12(元/平方米)注: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工业建筑项目,计算标准收费额如下:5000平方米以下,固定费用为0.3万元(50000-5000)×0.45=2.025万元(100000-50000)×0.25=1.25万元合计计费标准=0.3+2.025+1.25=3.575(万元)9#idc error#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招标编号:和诚-HC采(2024)19号合同编号:和诚-HC采(2024)19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临[2024]1010号预算金额:标项二:人民币40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浙江方安消防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建设管家服务项目标项二项目采购结果,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建设管家服务项目标项二(消防验收评定部分)。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口否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口环保产品;口节能产品;口进口产品第三条合同价款经1、本合同项下项目按计费标准的50%计取,计费标准分民用及公用建筑和工业建筑,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费标准附后。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①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时,单个项目结算价=计费标准×投标折扣率。计费标准分民用及公用建筑和工业建筑,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本项目全部项目暂估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结算时以甲方最终确认的建筑面积量按实调整,结算折扣率按中标折扣率不变,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价。计算标准按下表计算。(注:部分无需出具报告项目固定单个项目结算价=投标折扣*计费标准*40%)。②支付方式进度款以实际已完成项目工作量按季度结算支付(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3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3)其他方式:进度款以实际已完成项目工作量按季度结算支付(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2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1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份留采购代理单位备查。(若执行政采贷,另加2份)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九条项目背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息息相关。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机构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切实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中的有关消防验收职责和规定,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第十条项目详细要求1、服务范围:甲方指定的项目。2、服务人员要求:(1)乙方需安排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1名(其中一名须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常驻甲方现场办公,评定期间需配备不少于1辆的工程车,以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甲方仅提供驻场场地,驻场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车辆油耗、修理、人员食宿等)均由乙方负责。(2)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服务人员需满足项目实际岗位要求。3、服务人员变更要求:服务人员未经乙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甲方每月对服务人员的责任心、工作能力、合作性、廉洁性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人员需按甲方要求立即更换,直至能满足相应岗位要求,甲方不承担任何人员更换的额外费用,期间不合格服务人员的服务费用不予支付。第十一条服务内容乙方对甲方指定的项目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省、市有关规定,承担消防技术评定、未抽中项目随机抽查检测、消防材料设备抽查、消防施工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外还需主动配合甲方加强对在建工程进行消防检查与产品和资料抽查并对出具意见或报告负责同时无条件服从甲方交叉互查管理需求。1、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时间节点贯彻整个过程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后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后保温结构完成前室外管道覆土回填前保温结构完成前室外管道覆土回填前完成机电安装待竣工状态完成机电安装待竣工状态完成机电安装待竣工状态核查整改工作项目熟悉图纸第一次现场评定第一次现场评定第二次现场评定第二次现场评定最终现场评定最终现场评定最终现场评定通过验收组员工作内容熟悉各检查项目位置,确定抽查位置,编制抽查记录重点对建筑防火间距等总平面布局,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消防功能用房、人员密集场所、高火灾风险性部以及其他特殊场所的平面布置,消防安全疏散相关尺寸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填写第一次现场评定记录形成部分报告重点对建筑外墙、屋面保温系统设置及所使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建筑外墙装饰的防火性能,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及装饰层之间空腔的防火封堵,建筑内部装修材料防火性能及其对消防设施和疏散设施的影响,用电装置防火性能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填写第二次现场评定记录形成部分报告核查第一、第二次现场评定整改情况重点对防火及防烟分隔,安全疏散及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消防电气,建筑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各类管道贯穿楼板及墙体防火封堵,消防产品材料燃烧性能,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指标,消防设施性能及系统功能检验检测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填写最终现场评定记录形成部分报告核查往期现场评定整改情况组员工作内容熟悉各检查项目位置,确定抽查位置,编制抽查记录重点对墙(包括防火墙、承重墙、防火隔墙等)、柱、梁、楼板、疏散楼梯等构件的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钢结构及木结构的防火保护,预留预埋管线材质、管径及燃烧性能,设备基础等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填写第一次现场评定记录形成部分报告重点对建筑外墙、屋面保温系统设置及所使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建筑外墙装饰的防火性能,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及装饰层之间空腔的防火封堵,建筑内部装修材料防火性能及其对消防设施和疏散设施的影响,用电装置防火性能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填写第二次现场评定记录形成部分报告核查第一、第二次现场评定整改情况重点对防火及防烟分隔,安全疏散及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消防电气,建筑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各类管道贯穿楼板及墙体防火封堵,消防产品材料燃烧性能,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指标,消防设施性能及系统功能检验检测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填写最终现场评定记录形成部分报告核查往期现场评定整改情况组员工作内容熟悉各检查项目位置,确定抽查位置,编制抽查记录重点对墙(包括防火墙、承重墙、防火隔墙等)、柱、梁、楼板、疏散楼梯等构件的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钢结构及木结构的防火保护,预留预埋管线材质、管径及燃烧性能,设备基础等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测重点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室外消防火栓及取水口、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室外部分、天然水资源及市政供水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出具整改意见核查第一、第二次现场评定整改情况重点对防火及防烟分隔,安全疏散及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消防电气,建筑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各类管道贯穿楼板及墙体防火封堵,消防产品材料燃烧性能,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指标,消防设施性能及系统功能检验检测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出具整改意见核查往期现场评定整改情况42、其他内容2.1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并参与甲方的日常抽查、材料抽检等,并为甲方出具相关书面意见,具体时间和任务均由甲方通知。2.2协助甲方进行档案整理乙方需提供专门人员协助甲方及时对所承办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按照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立卷存放,确保案卷材料齐全完整、真实合法。第十二条符合性要求1、合规性审查1.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内容完整、符合要求;1.2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2、现场评定现场评定应当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现场评定具体项目包括:2.1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2.2总平面布局,包括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项目;2.3平面布置,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建设工程消防用房的布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有位置要求场所(如儿童活动场所、展览厅等)的设置位置,民用建筑中其他特殊场所、工业建筑中其他特殊场所等项目;2.4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2.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包括装修情况、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其他材料的防火性能,用电装置发热情况和周围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隔热、散热措施,对消防设施的影响,对疏散设施的影响等项目;2.6防火分隔,包括防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门、窗,竖向管道井、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位等项目;2.7防爆,包括泄压设施,以及防静电、防积聚、防流散等措施;2.8安全疏散,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避难层(间)、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33标志等项目:2.9消防电梯:52.10消火栓系统,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官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功能等项目;2.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报警阀组、喷头、系统功能等项目;2.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系统形式、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系统功能、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设备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项目;2.13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包括系统设置、排烟风机、管道、系统功能等项目;2.14消防电气,包括消防电源、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消防配电、用电设施等项目;2.15建筑灭火器,包括种类、数量、配置、布置等项目;2.16泡沫灭火系统,包括泡沫灭火系统防护区、以及泡沫比例混合、泡沫发生装置等项目;2.17气体灭火系统的系统功能;2.18其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3、抽样要求现场抽样查看、测量、设施及系统功能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3.1每一项目的抽样数量不少于2处,当总数不大于2处时,全部检查;3.2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的设置及安全出口的形式和数量应全部检查。4现场评定结论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结论为合格;不符合下列任意一项的,结论为不合格:4.1现场评定内容符合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4.2现场评定内容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4.3有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其与设计图纸标示的数值误差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数值误差要求的,误差不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4.4现场评定内容为消防设施性能的,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4.5现场评定内容为系统功能的,系统主要功能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未按照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建设、造成项目内容缺少的,或与设计文件严重不符、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功能实现的,评定为不合格。第十三条服务质量要求乙方严格依据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涉及消防的建设6工程竣工图纸等提供服务,开展申请材料合规性审查、消防设施检测和现场评定,现场评定意见或报告应及时(合规性审查≤1天出意见,消防设施检测和现场评定≤3天出报告)反馈,结论应清晰、明确,并对提供的意见或报告负责。在乙方服务期内,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出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的新政策、新规定、新要求等,应按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2、履行方式:按甲方要求3、履行地点:按甲方要求第十五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十六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十七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九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7甲方: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乙方:浙江方安消防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B栋10楼地址:嘉兴市江南摩尔东区东16-16室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少V团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0573-82751119开户银行:农行嘉兴江南摩尔支行银行账号:19320301040001294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8附件1计费标准民用及公用建筑计费标准费用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地上部分不含)费用住宅地上部分固定费用3000元0-300001.00(元/平方米)30000-1000000.55元/平方米)100000以上0.25(元/平方米)工业建筑计费标准费用建筑面积(平方米)费用5000以下固定费用3000元5000-500000.45(元/平方米)50000-1000000.25(元/平方米)100000以上0.12(元/平方米)注: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工业建筑项目,计算标准收费额如下:5000平方米以下,固定费用为0.3万元(50000-5000)×0.45=2.025万元(100000-50000)×0.25=1.25万元合计计费标准=0.3+2.025+1.25=3.575(万元)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管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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