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城区照明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施工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7-23
一、合同编号:HBHR-2024-13 二、合同名称: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4063330010030 四、项目名称: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施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晋州市向阳街 12 号 联系方式:董莎 供应商:河北尚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新华路西 联系方式:谷妙敬1503-27188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施工 规格型号: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及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072056.00 合同金额:4072056.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计划工期:60 日历天;建设地点:工业路(张家庄-晋总路)、晋生路(西绕城-新华街)、晋生路 (光明街-东兴街)、晋周总路(工业路-南绕城)及紫城路(西绕 城-新华街)。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7-22 八、合同公告2024-07-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详细页面招标公告详细页面施工合同-城区照明工程(1)定稿-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7-23 采购人:
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省本级|切换城市(../csqh/),适老化(/aiwza/senior.html#/province/index_759.html)|繁體中文|无障碍(/aiwza/index.html#/province/index_759.html)请选择,请输入搜索关键字首页(./)采购公告重要通知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监督检查(./jdjc/)国务要闻联系我们您当前位置:省本级>执行招标投标法工程项目公告>中标公告公告代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联系人:董莎,联系方式:0311-84321950,代理机构: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区划名称:晋州市【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示(公告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63330010030采购人名称: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4321950采购人地址:河北晋州市向阳街12号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75-5号西美五洲天地小区南区17-3-90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185677项目实施地点:工业路(张家庄-晋总路)、晋生路(西绕城-新华街)、晋生路(光明街-东兴街)、晋周总路(工业路-南绕城)及紫城路(西绕城-新华街)采购内容:采购公告期:2024年06月20日品目分类采购项目包组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主要标的名称标的基本情况河北尚都建设集团有E1300000271022407001001911301830930664625限公司定标日期:2024年07月12日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地点: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公告发布媒体: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关闭窗口主办单位:河北省财政厅Email:hebzfcg@sina.com地址:中华南大街48号邮编:050051(https://zfwzgl.www.gov.cn/exposure/jiucuo.html?site_code=1300000065&url=http%3A%2F%2Fwww.ccgp-hebei.gov.cn%2Fprovince%2F)(https://bszs.conac.cn/sitename?method=show&id=57F5E9CA841A5ACDE053022819ACEAD1)技术支持:河北省财政厅一体化系统运维中心联系方式(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map/201805/t20180523_847997.html)技术支持电话:(0311)666510002024/6/21,招标公告详细页面省本级|切换城市(../csqh/),适老化(/aiwza/senior.html#/p|繁體中文|无障碍(/aiwza/index.html#/prov请选择,请输入搜索首页(./)采购公告重要通知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监督检查(./jdjc/)国务要闻您当前位置:首页>执行招标投标法工程项目公告>招标公告公告代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数量:项目名称: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联系人:董莎,联系方式:0311-84321950,代理机构: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方法和标准:【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公告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63330010030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名称: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地址:河北晋州市向阳街12号采购人联系方式:董莎0311-84321950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75-5号西美五洲天地小区南区17-3-90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叶存彬0311-89185677采购预算金额:4155104采购用途: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2.1.2建设地点:工业路(张家庄-晋总路)、晋生路(西绕城-新华街)、晋生路(光明街-东兴街)、晋周总路(工业路-南绕城)及紫城路(西绕城-新华街);2.1.3建设规模:道路两侧太阳能路灯安装;2.1.4工期:6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合格;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2.1.7最高限价:4155104.00元。项目实施地点:工业路(张家庄-晋总路)、晋生路(西绕城-新华街)、晋生路(光明街-东兴街)、晋周总路(工业路-南绕城)及紫城路(西绕城-新华街)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监督单位:晋州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涉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fgw_annc/fgw_zbfggg/202406/t20240620_2028348.html,1/22024/6/21,招标公告详细页面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提出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接收异议的渠道:招标人:董莎0311-84321950,招标代理机构:叶存彬0311-89185677,邮箱:hrgcgl@126.com。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特别提示:1、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2、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6-20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6-26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文件售价:0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009:00开标时间:2024-07-1009:00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货时间:工期:60日历天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传真电话:/受理质疑电话:0311-89185677备注:本公告发布媒体: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关闭窗口主办单位:河北省财政厅Email:hebzfcg@sina.com地址:中华南大街48号邮编:050051,(https://zfwzgl.www.gov.cn/exposure/jiucuo.html?site_code=1300000065&url=http%3A%2F%2Fwww.ccgp-hebei.gov.cn%2Fprovince%2F)(https://bszs.conac.cn/sitename?method=show&id=57F5E9CA841A5ACDE053022819ACEAD1)技术支持:河北省财政厅一体化系统运维中心联系方式(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map/201805/t20180523_847997.html)技术支持电话:(0311)66651000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fgw_annc/fgw_zbfggg/202406/t20240620_2028348.html,2/2(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1-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2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1二、合同工期…1三、质量标准..2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五、项目经理..3六、合同文件构成.2七、承诺..4八、词语含义.3九、签订时间….4十、签订地点4十一、补充协议.4十二、合同生效.5十三、合同份数..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61.一般约定..61.1词语定义与解释..61.2语言文字。111.3法律…111.4标准和规范..12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21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31.7联络...141.8严禁贿赂...151.9化石、文物...151.10交通运输..161.11知识产权...18.181.12保密..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92.发包人.19.2.1许可或批准.19.202.2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人员..20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0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222.6支付合同价款222.7组织竣工验收...22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2223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23..243.2项目经理3.3承包人人员...26.273.4承包人现场查勘2-273.5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293.7履约担保..293.8联合体..30.30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304.2监理人员..304.3监理人的指示.....314.4商定或确定..325.工程质量.......325.1质量要求..325.2质量保证措施..335.3隐蔽工程检查...34.35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365.5质量争议检测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366.1安全文明施工..366.2职业健康..406.3环境保护...417.工期和进度.....427.1施工组织设计....427.2施工进度计划..4337.3开工.447.4测量放线....447.5工期延误.457.6不利物质条件..46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477.8暂停施工..477.9提前竣工.498.材料与设备..50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50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50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51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52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8.6样品.....53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54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5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569.试验与检验.....56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569.2取样...57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579.4现场工艺试验..584·10.变更5810.1变更的范围..58》10.2变更权.....5810.3变更程序..5910.4变更估价..59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60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6110.7暂估价....6110.8暂列金额.63F10.9计日工....6411.价格调整...64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64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68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6812.1合同价格形式..6812.2预付款...6912.3计量..7012.4工程进度款支付..7212.5支付账户.7613.验收和工程试车.76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7613.2竣工验收...76513.3工程试车.79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8113.5施工期运行....8113.6竣工退场………..8214.竣工结算...8314.1竣工结算申请..8314.2竣工结算审核.....83·14.3甩项竣工协议.84······14.4最终结清..8515.缺陷责任与保修....8615.1工程保修的原则.8615.2缺陷责任期....8615.3质量保证金…...8715.4保修...8916.违约…..9116.1发包人违约...9116.2承包人违约....93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95.9517.不可抗力...9517.1不可抗力的确认..9617.2不可抗力的通知....96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67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9718.保险.....9818.1工程保险...98.9818.2工伤保险..18.3其他保险.....9918.4持续保险...9918.5保险凭证...99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9918.7通知义务…..10010019.索赔......10019.1承包人的索赔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101.10019.3发包人的索赔..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10219.5提出索赔的期限.102.10320.争议解决..10320.1和解...20.2调解....103.10320.3争议评审...10420.4仲裁或诉讼...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1047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56担保人:(盖章)(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157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58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59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小计:小计:小计:160#idc error#附件13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责任单位质量责任承诺书工程名称:建设规模:结构类型:建设地点:1621施工单位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我单位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我单位及负责该工程的质量责任人员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下列承诺:(一)遵守国家和我省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后进行施工。(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非法转包或肢解工程。(四)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应符合国家、省相关部门规定,并保证所有人员到岗履职。(五)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用于工程。当无法正常施工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严格按符合程序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文件施工。(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163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验收;严格工序管理,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施工完成后做好成品保护。(七)保证施工中形成的工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归档。(八)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九)严格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以上承诺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和执法检查,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年月日.164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单位名称(公章)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编号承诺人签字日期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取样员材料员资料员变更责任人变更责任人变更责任人变更责任人变更责任人变更责任人变更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编号承诺人签字日期不良质量行为记录不良质量行为记录不良质量行为记录不良质量行为记录不良质量行为记录不良质量行为记录165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城区照明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BHR-2024-13招标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N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二O二四年六月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BHR-2024-13招标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工程编码HBHR-2024-13HBHR-2024-13HBHR-2024-13工程名称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建设单位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地点工业路(张家庄-晋总路)、晋生路(西绕城-新华街)、晋生路(光明街-东兴街)、晋周总路(工业路-南绕城)及紫城路(西绕城-新华街)工业路(张家庄-晋总路)、晋生路(西绕城-新华街)、晋生路(光明街-东兴街)、晋周总路(工业路-南绕城)及紫城路(西绕城-新华街)工业路(张家庄-晋总路)、晋生路(西绕城-新华街)、晋生路(光明街-东兴街)、晋周总路(工业路-南绕城)及紫城路(西绕城-新华街)建设内容道路两侧太阳能路灯安装。道路两侧太阳能路灯安装。道路两侧太阳能路灯安装。建筑面积/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同估算价4155104.00元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1.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1.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1.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涉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涉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涉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联系人叶存彬联系方式0311-89185677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6月20日00:00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23:59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4年6月20日00:00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23:59地区晋州市公告内容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4]0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晋州市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2.1.2建设地点:工业路(张家庄-晋总路)、晋生路(西绕城-新华街)、晋生路(光明街-东兴街)、晋周总路(工业路-南绕城)及紫城路(西绕城-新华街)2.1.3建设规模:道路两侧太阳能路灯安装。2.1.4工期:6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合格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2.1.7最高限价:4155104.00元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1.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督单位:晋州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涉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提出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接收异议的渠道:招标人:董莎0311-84321950,招标代理机构:叶存彬0311-89185677,邮箱:hrgcgl@126.com。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特别提示:1、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2、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联系方式招标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晋州市向阳街12号联系人:董莎电话:0311-84321950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75-5号西美五洲天地小区南区17-3-904联系人:叶存彬电话:0311-8918567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晋州市向阳街12号联系人:董莎电话:0311-84321950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75-5号西美五洲天地小区南区17-3-904联系人:叶存彬电话:0311-89185677招标小组:组长:叶存彬;成员:张冬、王平1.1.4项目名称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照明工程1.1.5建设地点工业路(张家庄-晋总路)、晋生路(西绕城-新华街)、晋生路(光明街-东兴街)、晋周总路(工业路-南绕城)及紫城路(西绕城-新华街)1.2.1资金来源晋州市财政拨付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6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四)守信承诺书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实施河北质量强省战略,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本企业在此郑重承诺:不发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转让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不出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或者单位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情形;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群众的监督;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不发生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等违法行为;不为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项目提供商品混凝土和砂浆服务;不出现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或个人注册资格的情形;不在参与工程招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信息;不拖欠工程款;不拖欠建筑工人工资;不参与围标串标。如有违反上述内容的行为,本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和信用惩戒。本承诺有效期:承诺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技术标部分(暗标)(技术标部分为暗标部分,无需编制封面,正文直接作为上传文件,编制文件时请删除此部分及以下文字)一、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条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若采用技术暗标评审,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网络图可采用双代号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城区照明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