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人民政府2024)



2024年延庆区大榆树镇小张家口村、阜高营村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11924210200008694-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延庆区大榆树镇小张家口村、阜高营村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1924210200008694-XM001
四、项目名称: 2024年延庆区大榆树镇小张家口村、阜高营村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 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府前街1号
联系方式: 61181640
供应商(乙方): 中矿复绿(北京)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4年延庆区大榆树镇小张家口村、阜高营村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260.946049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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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官营合同(1).PDF

施工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延庆区大榆树镇小张家口村、阜高营村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03包奚官营村)项目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奚官营村签订日期:20247.12甲方(全称):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人民政府乙方(全称):中矿复绿(北京)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行政主管部门对地质环境工作的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2024年延庆区大榆树镇小张家口村、阜高营村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03包奚官营村)1.2项目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奚官营村1.3项目内容:工作量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项目范围2.1工作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含甲方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2.2主要工作量以项目设计报告为准。3、合同工期3.1开工日期:2024年07月15日(该开工日期为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若开工日期延后,则竣工日期相应的顺延,但合同总工期不变。)3.2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1日3.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4、质量标准4.1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4.2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均由第三方负责,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3乙方须允许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项目质量。项目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以后,及时申请甲方或监理验收。乙方的施工必须经过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等相关责任。4.4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或修理,使项目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整改,并有权将发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乙方结算款项内扣除。5、合同价款5.1金额(大写):贰佰陆拾万零玖仟肆佰陆拾元肆角玖分(人民币),(小写)¥:2609460.49元(人民币)1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2)中标通知书(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5)图纸(6)报价单或预算书(7)乙方本项目管理队伍人员构成、职责说明,身份证及资质证书扫描件。6.2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7.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与本项目有关的现行的法律、法规。7.2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的规定。7.3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图纸8.1甲方向乙方提供套数:2套8.2乙方承担图纸保密措施费用。8.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项目的一切资料提供给第三方。乙方提供的图纸和设计方案,保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相关合法权利,否则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8.4针对甲方提供的图纸、材料等文件,乙方承诺不向其他第三方以任何形式提供、泄露,也不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9、工程师9.1本合同中“工程师”指监理单位派驻的监理工程师姓名:王拓职务:总监联系电话:157128675569.2甲方委托的职权:见本项目监理合同。9.3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见本项目监理合同10、乙方项目经理10.1姓名:安旭职务:项目经理联系电话:1391114878810.2项目执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10.3甲方现场检查、项目汇报、竣工验收等关键节点,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在场。10.4项目经理的其他职责:11、甲方工作11.1甲方负责提供勘查、设计文件。11.2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21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11.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质量、工作进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11.5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12、乙方工作12.1严禁乙方出现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12.2严禁乙方以项目为名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开采(或倒卖)矿产资源,若乙方出现前述行为,除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外,还需承担可能涉及的相应行政和刑事责任。乙方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2.3乙方应在开工前完成组建现场项目部、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落实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配备专职项目技术人员、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乙方进场前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报验资料自行内审,内审无误且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的开工许可后方可施工。12.4乙方应在每月25日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提供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并提供下月计划完成工作量计划报表。12.5乙方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场内外接口及相关道路的疏导。12.6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遵守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12.7乙方负责对已完工项目的保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12.8按政府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保护工作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坏补偿和罚款。12.9乙方负责对施工余土、生产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12.10乙方负责解决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施工现场周围的居民和公众产生的各类纠纷。12.11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①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须由乙方本单位实施;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非法将全部工作或部分工作分包;③乙方负责补遗工作:如果任何未明显属于本项目承包的工作范围,但未以文字形式明确约定为属于任何指定分包人的工作范围,也未在本合同中以文字形式明确约定为属于乙方自行完成的工作范围,此类工作应由乙方作为本项目承包责任和义务自行完成:④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本项目所需的各种手续乙方必须按照项目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项目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乙方必须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根据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⑦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多个单位同时作业,乙方必须顾全大局,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协调指挥;⑧乙方负责施工用水、电源的接入及管理,施工期间现场所有用水、用电及附加损耗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的通信设施等由乙方自己解决,费用自理。⑨由乙方负责处理施工扰民和民扰问题,乙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居民和公众进行安抚并在必要时按规定支付费用,该费用由乙方承担,以避免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施工噪音、震动、光线等扰民因素导致的民扰对项目进度造成影响。乙方有义务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3程度地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施工扰民。乙方因自身原因或管理不善而引起的民扰纠纷以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⑩如有疫情,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乙方不能拖欠员工工资,也已经依法为员工缴纳相应的保险、社保。如因员工发生受伤、死亡所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12.12乙方还应遵守甲方现有的及合同履约中最新出台的监管规定。12.13乙方需提供完成本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1)因不可抗力造成连续停工时;2)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图纸、未完成应由甲方办理的开工手续,造成开工日期延误时:(3)项目开工后,因图纸或由甲方供应的设备、材料影响项目关键线路导致项目停工的累计停工时;(4)工程师未能按约定发出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导致关键线路工期延误时;(5)其他确定:13.2乙方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4、安全施工与检查14.1乙方须按照行政管理部门和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14.2因本项目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和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任何雇员的工伤或伤亡,不论该人是直接受聘于乙方或是由其分包单位聘用,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包括本项目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和造成人员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等有关的索赔、诉讼、相关费用在内)。15、合同价款及调整15.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包括不限于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等费用变化;投标文件中漏项、错报项目等;周围村民对施工的干扰等;因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及工程结算相关文件影响项目造价等因素均已全部包括在内。15.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由乙方在投标时自行计算。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同时,乙方在此确认,投标时已经考虑到该项目的所有风险费用,甲方除了支付合同价款(本合同第5.1条)外,无需再另行支付费用。15.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15.4合同单价不超过最终财政评审的单价;合同款总额以最终工程造价审计结果为准;最终造价审计金额超过合同价款的,以合同价款为准。16、工作量确认416.1每月25日乙方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作量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作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项目价款支付的依据。16.2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作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项目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如双方对结果无异议的,以计量结果为准。如果乙方对计量结果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则对异议部分可重新计量。16.3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作量,工程师不予计量。16.4工程量以财政评审后的工程量为准17、合同款(进度款)支付17.1合同签订后,乙方以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向甲方交付投标报价10%的履约保证金26.094605万元。履约保函在竣工验收后退回,同时乙方提交投标报价3%的质量保证金(汇款形式)。质保期为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17.2乙方进场开始施工,甲方收到乙方的银行履约保函,在本工程的专项经费到位,且在收到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进度款,合同金额的50%;17.3第二笔进度款按工程进度及监理确认后,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支付。17.4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经项目结算审核及决算审计完成后且财政资金落实后,且按照资料管理标准,乙方向甲方移交施工资料后,且在收到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根据项目结算审核及决算审计结果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17.5质量保修期为1年,质量保修期满如有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做相应扣除;如质保期满未发现质量问题,经参建各方共同核实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函。如履约保函已到期,且在质保期验收合格以前,乙方应无条件在履约保函到期前60天内提交新的履约保函。17.6由于财政资金到位的进度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进度款),乙方不可停止施工,且甲方也不承担违约责任。18、竣工验收18.1完整的竣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资质证书(单位及个人)复印件:开工报告(开工报审表);项目基本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或实施方案;项目物资进场报验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质量评定及验收记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工总结;项目变更;合同预付款、进度款申请和支付证书(工作量清单及计算方法);施工日志;竣工验收图等。乙方须按照甲方关于地质环境类项目资料数字化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资料汇交和数字化。乙方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3套完整的竣工资料。18.2验收(1)项目预验收: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后,甲方组织预验收;预验收时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参与,共同审阅项目全部资料,形成书面整改意见;预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5乙方需将全部问题整改到位,形成书面整改情况说明报甲方审核,直至验收合格。(2)项目竣工验收:组织验收时,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并接受专家质询;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必须立即组织整改直至验收合格。19、竣工结算19.1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19.2由于财政资金到位的进度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竣工价款,甲方不承担一切违约责任。20、质量保修20.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项目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为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壹年。21、乙方违约责任21.1乙方未按约定组建现场项目部,擅自开工的,扣减乙方合同总金额的10%。乙方项目技术负责人由监理进行考勤,无故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减合同总金额的1‰。21.2乙方违反本合同12.1条及12.2条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直接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返回甲方支付全部合同款项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乙方违法行为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21.2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期延误,工期每拖后一天扣减项目总金额的0.5‰,当乙方原因导致项目延误达到180天时,甲方有权与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任何风险及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21.3项目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理,工期不予顺延。经返工后,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另择第三方完成该部分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扣减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21.4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甲方视情况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22、争议22.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3、保险23.1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为本项目的全部雇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甲方认为必要的与项目有关的保险,以及为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支付。24、合同份数24.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25、合同生效25.1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7月12日25.2合同订立地点:625.3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26、其他条款26.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26.2未达到26.1约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的金额或者计算方法:因承包人原因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最高不得高于合同约定的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和实际考核评定、认定的目标等级之间所需投入费用的差额)。可按下列公式计算:A=(1-K1÷K2)×F其中:A-计算的违约损失赔偿金K1-标准化考评认定等级对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费率K2-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等级对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费率1F-合同中载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26.3乙方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机制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20)26号)和《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京人社监发(2021)12号)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26.3.1承包人应按时发放用工工资,应服从甲方及甲方授权的项目管理公司和监理工程师对其施工管理的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进度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劳务合同、设备订货合同等)、成本管理(劳务支付台账、材料设备订货付款明细等)。26.3.2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劳动用工制度,在工程建设期间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为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民工创造良好、舒适、安全的生产、生活条件,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工程结束时,妥善安排农民工下一步工作和生活需求。未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26.3.3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为保证资金监管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乙方在接到中标通知后14日内,必须按甲方要求设立针对本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乙方应当加强工程款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拖欠专业分包工程、材料、设备货款、农民工和工人工资等费用: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对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扰和拒绝。如乙方发生拖欠行为,一经查实,一律通报并责令乙方自行组织资金迅速偿还欠款。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偿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未结工程款中代扣代付且无需经过乙方同意。必要时,甲方将有关情况向主管机关反映,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726.3.4农民工保障金由乙方交付至相关部门,工程竣工后自行办理退费手续(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最新政策为准)。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甲方:(公章)乙方:中矿复绿(北京)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章)地址: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科星西路106号院2号楼3层310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电话:电话:01056875185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回龙观支行账号:账号:061600010300002136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2208甲方:乙方:中矿复绿(北京)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章)(公章)地址:5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科星西路106号院2号楼3层310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电话:电话:01056875185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回龙观支行账号:账号:061600010300002136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22088附件一: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议甲方(全称):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人民政府乙方(全称):中矿复绿(北京)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行政主管部门对地质环境工作的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就本项目安全施工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一、安全施工手续的办理1、以下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2)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影响外界条件的。(3)需要设计方提供相关安全手续的。(4)需要甲方管辖的设备和物资供应商提供相关安全手续的。(5)甲方邀请进入现场配合施工的相关方,在安全方面需要审查、登记、报告、教育和管理的。2、以下手续由乙方办理:(1)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资质审查、监督检查、事故处理等需要办理的。(2)当地政府民爆、消防和交通管理部门资质审查、监督检查等需要办理的。(3)当地政府特设、卫生和环保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等需要办理的。(4)当地政府劳动、保险、保障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与基本国策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等需要办理的。(5)需要设计方提供相关安全软硬件变更手续的。(6)需要甲方登记、确认、审批和备案手续的。(7)需要乙方管辖的设备和物资供应商提供相关安全手续的。(8)对分包方安全、文明施工方面需要审查、登记、报告、教育和管理的。(9)乙方邀请进入现场配合施工的相关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需要审查、登记、报告、教育和管理的。(10)当地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手续的。3、以下手续由双方配合办理(1)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2)需要进行抢险救援的。(3)安全、文明施工事项需要与周边单位共同交涉的。(4)需要办理夜间施工手续的。二、安全施工相关资料的提供:(注:原件经审核之后退回给乙方)1、甲方向乙方提供:9(1)甲方安全管理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2)施工安全联系制度。(3)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特殊要求。2、乙方向甲方提供(1)乙方主要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相关安全资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2)乙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相关安全资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3)乙方安全管理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完整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5)乙方施工安全保证计划书(副本)及现场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方案。(6)承包区域施工现场封闭、安全通道、安全标志和消防水接点等设置图。](7)乙方和其分包方施工合同中安全条款的内容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原件和复印件)(8)乙方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从业人员登记和安全教育的汇总表(原件和复印件)。(9)乙方对供料等相关方安全资质审查的汇总表(原件和复印件)。三、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1、负责建立项目与所在地政府等相关方的安全工作联系,协调处理外部问题。2、负责召开施工安全联系会议,统一沟通、协调、管理各施工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3、对施工现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动态评价和督导乙方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4、根据需要,参与施工现场危急事项的处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事件及事故的调查处理。5、负责项目中重要安全及文明施工事项的内部沟通,对本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风险控制。四、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职责1、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项目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为乙方。2、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做到定置管理、安全卫生、文明施工、工完场清。3、负责本方和分包方及相关方安全资质的有效性,保证其人员安全资质的合法性。4、建立健全本方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保障体系,负责本项目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灾害预防。5、明确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可测量目标,配置与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相适应的人财物资源。6、保证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落实,组织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7、负责组织本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处理,及时解决甲方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8、负责对分包方及相关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本方人员、民工的安全教育。9、负责本方安全、文明施工事项的内部沟通,确保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事项和活动记载的真实性。10、负责事故抢救和报告及事故现场保护,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五、事故责任和损失承担:101、乙方承担施工风险和法律责任,包括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的全部义务。乙方承担分包方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包括涉及的连带责任和损失费用。2、因本项目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和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3、损害赔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六、乙方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建立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如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七、乙方责任安全目标是:人员工亡事故为0,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0,重大火灾交通事故为0,创无重大事故项目。每月末甲方对乙方现场及安全施工进行考评,按考评结果进行奖惩,奖惩办法见甲方另行制定的《项目建设期间施工企业考评办法》。八、本协议为双方《施工合同》相关安全施工条款的补充文件,在项目承包范围和合同期限内,同等有效。本协议在执行中修订的条款内容和补充的事项,经协商后形成的文件均属本协议的有效部分。本协议不代替双方应办理开工的其它手续,不能免除责任方对事故或问题应被追究的任何责任。九、本协议订立时间:2004.7.12订立地点: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附:乙方安全生产承诺书甲方:乙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11附件二: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为贯彻执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三、确保资金投入,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四、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六、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七、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八、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九、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十一、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十二、严格按照设计设置可靠的截流、防洪和排水工程。十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十四、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十五、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鼓励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十六、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十七、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十八、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单位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处罚: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方面:(一)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1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三)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四)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有关部门作出的暂停、撤销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二、单位方面:(一)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三、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妨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实际控制人:(签字或签章)2024年7月12日13附件三:项目廉政责任书项目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2024年延庆区大榆树镇小张家口村、阜高营村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03包奚官营村)项目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奚官营村甲方: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人民政府乙方:中矿复绿(北京)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加强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施工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14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科星西路106号院2号楼3层310室2024年7月1日22年7月12日15#idc error#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牛太北京单位名称:中矿复绿北京)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科星西路106号院2号楼3层资质等级:甲级310室证书编号:110020241220046有效期至:2029年3月28日发证机关: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证日期:2024年理3月28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672847108G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京)JZ安许证字[2023]022525企业名称:中矿复绿(北京)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泽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科星西路106号院2号楼3层310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23年05月10日至2026年05月09日发证机关:北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发证日期:2023年n3月10日588品88088825882858585885258080ZXXXXXXXXXXXXXXXXXXXXXXOXXXXXXXXXOXXXXXXXXXXXX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