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危破房改造服务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海珠区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2024)
2024年海珠区直管房危破房改造服务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海珠区直管房危破房改造服务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1054553717132407090976
项目业主:
广州市海珠区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
服务机构: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4年海珠区直管房危破房改造服务项目监理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4401054553717132407090976
合同总金额:
¥153,6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3日
服务内容:
本项目位于海珠区内,本工程的任务是对海珠区内直管房危破房进行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生活环境,提升居住舒适度,拟选取一家中介服务机构提供2024年海珠区直管房危破房改造服务项目监理服务,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合同附件
2024年海珠区直管房危破房改造服务项目监理服务合同.zip
广州市海珠区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
2024-07-23
合同编号:HZWG2024JL001..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工程名称:2024年海珠区直管房危破房改造服务项目监理服务工程地点:海珠区委托人:广州市海珠区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监理人: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idc error##idc error#5.1支付货币.24★5.2支付酬金.24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276.1生效.27★6.2变更.277.争议解决287.1调解.297.2仲裁或诉讼.298.其他.298.1检测费用.298.2咨询费用.298.3奖励..298.4保密.298.5著作权..308.6工程获奖奖励..309.补充条款..30总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项目业主首要责任制项目业主或发包方应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实施工程建设,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各项建设工程手续,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工条件,在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后再开工建设;同时需负责整个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对设备厂家、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及各施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二、《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成《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协议书《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条款13通用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监理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做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监理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款;3.在专用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三、《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适用范围《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等项目监理服务的合同订立。其中,通用条款中带★号的条文,其内容是完整不可分割的,原则上应不进行删减,只能在专用条款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在不违反原条款实质的前提下增加细化内容。其他内容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四、其他事项《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支付”条款,在签订合同时优先选择本合同中已列的支付方式,如选择“其它支付方式”,需以合同附件的形式予以说明原因。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甲方):广州市海珠区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监理人(乙方):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立项批文编号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24年海珠区直管房危破房改造服务项目监理服务工程规模: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询价文件为准投资金额:约为60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建设工期或周期:按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其他: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四、总监理工程师I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江庆伟,身份证号码:******************,注册号:44017960。五、服务金额签约酬金(大写:壹拾伍万叁仟陆佰元整,¥153600.00元)取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执行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工程复杂程度:I级█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合同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下浮费率。其中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以600万元为工程计费额。■施工监理服务费率=153600元(中标价格)/基价600万元=2.56%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结算价)=以工程结算价为工程计费额×监理服务费率。最终以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监理结算评审执行。在本工程保修期满以前,附加工作监理费和额外工作监理费等其他相关服务费用已包含在上述监理费中,不另行计取。■最终监理费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酬金。包括:1.监理酬金:153600.00元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2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合同涉及的著作权的归属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另行约定。8.9工程获奖奖励根据工程获得的不同级别的质量或管理奖项,按次数给予监理人一定的奖励。19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与解释1.1解释1.1.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1.2其他文件:包含与监理服务有关的经双方予以确认的往来文件及附件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对施工进行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等在内的全过程监理。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通用条款2.1.2条规定的内容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验收规范;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文件或者协议等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根据通用条款第2.3.4条规定执行2.4履行职责202.4.1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和份数::监理人需提交2份房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2.6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时间为合同到期一天内;方式为直接交付并经双方签名确认。2.7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按下列方式③进行办理:①委托人不需要监理人出具履约保函;②委托人需要监理人出具履约保函的,监理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二个月内向委托人提交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出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不高于10%),即人民币元的《施工监理期履约保函》原件。保函期限以壹年为期限,根据工期每年到期后再续开下一年度的保函,可连续出具.在监理人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后,履约保函解除%(不低于8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或交付使用时,应予以办理退回履约保函。③委托人不需要监理人出具履约保证保险;④委托人需要监理人出具履约保证保险的,监理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二个月内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保险资料原件,保证保险担保金额:保证保险期限213委托人义务3.1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吕金钊3.2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3支付担保支付担保按下列方式①进行办理:①委托人不需要出具支付保函;②委托人需要出具支付保函的,委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二个月内向监理人提交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出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不高于10%),即人民币元的支付保函原件。保函期限以壹年为期限,根据工期每年到期后再续开下一年度的保函,可连续出具。委托人支付保函解除条件:L支付保函解除%;办理退回支付保函条件:/0③委托人不需要出具支付保证保险;④委托人需要出具支付保证保险的,委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二个月内向监理人提交支付保证保险资料原件,保证保险担保金额:;保证保险期限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赔偿金=合同金额×5%(最高限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为准)。22#idc error#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首期监理酬金,首期监理酬金为监理酬金总额的%(不低于10%);支付首期监理酬金后,在监理期限内按每期(口季度或口月度)完成工程量的比例于7日前支付监理酬金为:每期(口季度或口月度)支付的监理酬金=当(口季度或口月度)完成的工程量/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监理酬金总额×%(不高于80%),累计支付监理酬金%(不低于90%)。余下10%的监理费,在工程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时,支付监理酬金%(不低于5%);在办理结算或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付清监理结算款。(3)按工程量与相应比例单次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当次支付比例累计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不低于10%)%(不低于10%)第二次付款经委托人审核的已完成工程量达至施工合同价的30%%(不低于20%)%(不低于30%)第三次付款经委托人审核的已完成工程量达至施工合同价的60%%(不低于30%)%(不低于60%)第四次付款经委托人审核的已完成工程量达至施工合同价的90%%(不低于30%)%(不低于90%)第五次付款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时%(不低于5%)%(不低于95%)最后付款办理结算或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付清监理结算款备注:工程量的确定是根据当次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比例计算。(4)其它支付方式:24工程结算经海珠区财政部门(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后,发包人按照相关规定支付项目的监理费:1、单个工程项目竣工合格后,经乙方提请资料并审查符合支付条件的,按照单个工程项目预算价乘以监理费率的65%申请进度款;2、经海珠区财政部门(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定工程结算审核价后,支付至监理费率的100%。上述所有款项均在发包人审定该专项资金并拨款到位后支付。办理监理酬金财政请款手续的时间不计入付款期限。(本项目属于财政投资项目,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款项的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及支付为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6.2变更6.2.1除不可抗力外,由于受到资金、设计修改变更、施工图延误等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委托人应支付附加工作报酬,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1)按“监理期限延长时间”计算附加工作酬金:①附加工作酬金(监理服务)=监理期限延长时间(天)×监理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期限(天)②附加工作酬金(相关服务)=相关服务期限延长时间(天)×相关服务工作酬金÷相关服务期限(天)25(2)按“人员综合费用法”计算附加工作酬金:根据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内,监理人投入的监理人员数量及服务时间,参照:口附录中“人员综合费用法”计算;口双方约定的人员综合费用企业管理费率按%_%取值,企业利润率按%取值。(3)其它计算及支付方式/06.2.2监理人由于非自身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1)按“监理期限延长时间”计算附加工作酬金:①附加工作酬金(监理服务)=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监理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期限(天)②附加工作酬金(相关服务)=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相关服务工作酬金÷相关服务期限(天)(2)按“人员综合费用法”计算附加工作酬金:根据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内,监理人投入的监理人员数量及服务时间,参照:口附录中“人员综合费用法”计算;口双方约定的人员综合费用o企业管理费率按9%取值,企业利润率按%取值。(3)其它计算及支付方式/6.2.3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装工程费266.2.4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1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4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永久不得泄露构成合同在内的所有内容、文件资料及附件,也不得泄露本工程监理服务全过程内容。27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照通用条款第8.6条规定执行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照通用条款第8.6条规定执行C8.5著作权监理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文件,其著作权属于监理人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得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8.6工程获奖奖励监理人所监理的项目获得国家级质量奖或安全文明工地等质量或管理称号,对监理人奖励人民币_元/次;省级质量奖或安全文明工地等质量或管理称号,对监理人奖励人民币元/次;市级质量奖或安全文明工地等质量或管理称号,对监理人奖励人民币元/次。9.补充条款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破房改造服务项目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