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 其他通信设备 单兵图 布控球 应急救援设备类 便携式担架 应急照明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 [350201]HC[GK]2024010
二、合同名称: 厦门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三、项目编号: [350201]HC[GK]2024010
四、项目名称: 厦门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323号9楼
联系方式:18606003322
供应商(乙方):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
联系方式:189060057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应急照明系统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4.0000套
主要标的单价:72500.0000元
合同金额: 63.598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厦门市思明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详见合同
附件:
合同文件.pdf
合同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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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350201]HC[GK]2024010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323号9楼联系人:李文杰联系电话:18606003322传真:电子邮箱:123400482@qq.com乙方: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联系人:郑亚小联系电话:18906005783传真:电子邮箱:zhangfangyong@xmjl.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201]HC[GK]2024010的厦门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等(若有)二、合同标的单价(元):9,800.00数量:12.00单位:台,总金额(元):¥117,600.00-第1页-品目编码A02089900品目名称其他通信设备采购标的单兵图传品牌华平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无无无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AFM300-P63-WS详见招标文件AFM300-P63-WS详见招标文件AFM300-P63-WS单价(元):14,360.00数量:2.00单位:台,总金额(元):¥28,720.00品目编码A02019900品目名称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标的布控球品牌华平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无无无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AFM200-G-TSc详见招标文件AFM200-G-TSc详见招标文件AFM200-G-TSc单价(元):980.00数量:37.00单位:副,总金额(元):¥36,260.00品目编码A02340800品目名称应急救援设备类采购标的便携式担架品牌融顺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无无无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RS-DGN详见招标文件RS-DGN详见招标文件RS-DGN单价(元):72,500.00数量:4.00单位:套,总金额(元):¥290,000.00品目编码A02340800品目名称应急救援设备类采购标的应急照明系统品牌华亮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无无无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YZ0.6-4.8FCBHL696详见招标文件YZ0.6-4.8FCBHL696详见招标文件YZ0.6-4.8FCBHL696单价(元):3,750.00数量:19.00单位:台,总金额(元):¥71,250.00品目编码A02071300品目名称卫星定位导航设备采购标的数字集群手持终端品牌科立讯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无无无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DP680-05BD详见招标文件DP680-05BD详见招标文件DP680-05BD单价(元):4,850.00数量:19.00单位:台,总金额(元):¥92,150.00品目编码A02071300品目名称卫星定位导航设备采购标的北斗终端品牌福大北斗通讯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无无无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FB-500S4B型详见招标文件FB-500S4B型详见招标文件FB-500S4B型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伍仟玖佰捌拾元整(¥635,980.00)三、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伍仟玖佰捌拾元整(¥635,980.00元);3.2合同总价组成:合同总价为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实施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括设备费、产品运输、主材及辅助材料费、保险费、采购保管、安装调试、产品检验检测、验收费、人员培训、人工费、税收、购买车辆购置税、售后服务(质保期维修保养、上门服务、维修配件,及单兵图传、数字集群手持终端、北斗终端等三年不限流量全国服务费用及云服务器服务费用等)、系统升级、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3其他需说明事项:无;四、合同标的交付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4.2交付地点: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4.3交付条件:终验合格后4.4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第3页-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必须全额退还已收款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甲方损失无法确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4)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5)其他供货要求:无五、质量标准及要求5.1质量标准及要求(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其他质量要求乙方须保证提供的所有项目必须是全新未经拆封、原厂正规合格、品质优良的产品,技术资料齐全、满足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响应的要求。5.2节能环保产品要求无5.3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范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产品均整体质保5年,质保期内上门维护(包含维修服务及更换零配件服务)。(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0月。(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1.乙方在质保期间,在厦门常年配备4套同等规格且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合同包内同类设备,作为此次项目的维修应急先换后修及重大应急保障任务时无偿借用。质保期内乙方每季度提供一次巡检,并根据巡检内容进行质保服务。2.乙方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满足7×24小时技术响应、1小时响应,2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特殊情况在12小时内无法恢复的,要提供解决方案或提供代用产品,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排除故障,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技术服务包括在正常条件下保证设备及软件系统正常稳定运行、设备及软件系统版本更新升级服务、系统软件应用和维护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电话或现场技术服务,并根据保养内容进行质保服务。5.4商品安全责任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第4页-乙方供应的“高通量卫星便携站、宽带自组网基站、数字集群手持终端、北斗终端”具备国家工信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证书。供货时提供证书供甲方核对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6.1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1、期次1,说明:乙方在完成本项目硬件设备到货、安装、调试,申请进行初验。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乙方、使用单位组成初验小组对产品功能完整性和性能指标进行测试(含暴力测试,相关损耗乙方承担),功能完整性和性能指标达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经甲方、乙方、使用单位共同确认后,初步验收通过。2、期次2,说明:初步验收通过,且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指标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随机抽取部分重要设备或所有装备送具有测评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且无未了事宜,乙方申请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最终验收期间,如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产品,如仍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3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根据甲方要求,邀请评审专家参与验收6.4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根据甲方要求,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6.5履约验收:1、期次1,说明:乙方在完成本项目硬件设备到货、安装、调试,申请进行初验。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乙方、使用单位组成初验小组对产品功能完整性和性能指标进行测试(含暴力测试,相关损耗乙方承担),功能完整性和性能指标达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经甲方、乙方、使用单位共同确认后,初步验收通过。2、期次2,说明:初步验收通过,且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指标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随机抽取部分重要设备或所有装备送具有测评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且无未了事宜,乙方申请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最终验收期间,如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产品,如仍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6.6退、换货:最终验收期间,如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产品,如装备操作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重新检测并检验装备直至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6.7其他:无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90,794.002024-07-09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合同签订甲方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127,196.002024-09-28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初步验收合格,甲方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3317,990.002024-12-31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最终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年度预算下达情况,在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八、履约保证金8.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19,079.4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保函(保险)8.3履约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九、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三个月后止十、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无10.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天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合同价款总额的10%。2.2.本项目为国债资金项目,根据应急部相关规定,本项目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及全部国债资金(合同金额的50%)支付工作,未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和国债资金支付的,将收回该部份国债资金。如因乙方无法履约造成合同终止,或因合同终止后甲方重新开展招投标工作,导致无法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及国债资金支付的,甲方将根据民法典及本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赔偿责任。(4)其他违约情形4.1乙方所到货物未经签验合格就私自安装的,每发生一次扣除违约金5000元,在项目结算中予以扣除。4.2乙方没有按要求执行例行维护工作或者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售后服务的,每违约一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000元按次累计。超过售后承诺时间仍未解决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单位协助解决,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第6页-4.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违约金将在项目结算中予以扣除,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将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4.4乙方因未履行合同条款造成违约的,应承担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调查费、差旅费等。4.5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内容部分或全部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全部已收合同款,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若损失无法计算,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4.6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甲方可不经催告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无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其他条款14.1本合同五、质量标准及要求/5.2第(1)项“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更正为“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且为上述标准(规范)的最高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14.2本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2第2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改为“向甲方驻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第7页-为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2份;副本0份,/15.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6其他无十六、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张庆涛,法定(授权)代表人:张方勇纳税人识别号:11350203751637264H,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0612012520X开户银行:厦门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湖里支行账号:无,账号:40340001040000231签订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签订日期:2024年07月22日-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 其他通信设备 单兵图 布控球 应急救援设备类 便携式担架 应急照明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