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采购合同公告(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2024)
公告内容: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惠城区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 (改造、迁移) 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DCCG23027
二、合同名称
惠城区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 (改造、迁移) 项目
三、项目编号
DCCG23027
四、项目名称
惠城区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 (改造、迁移) 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铺
联系方式:0752-2117978
供应商(乙方): 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
联系方式:1857065968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惠城区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 (改造、迁移) 项目
1(项)
714,000.00
714,000.00
合同金额: 714,000.00元,大写金额:柒拾壹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8月25日
履约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下埔路16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7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07月24日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委托)合同项目名称:惠城区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改造、迁移)项目甲方: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乙方: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3年12月签订地点:惠州市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所住处: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6号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0752-2896260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6号电话:0752-2896260受托方(乙方):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住地: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4、26号四楼法定代表人:杨震澎项目联系人:施京京联系方式:18675890606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4、26号四楼电话:020-23380999传真:020-855294561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惠城区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改造、迁移)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并支付服务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守信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技术服务范围一、不动产登记系统迁移部署1、不动产权籍调查系统迁移部署(含权籍0A)将权籍成果管理系统及相关数据库迁移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本地机房,部署在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内网内。为保障系统部署需在局内网中建设符合等保三级的系统环境,部署环境将采用云计算技术实现服务器、存储、安全的有机结合,实现系统的稳定、安全的运行。在建设好的环境下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系统迁移、数据库迁移、新旧数据比对及分析,对相关系统进行安装部署、操作培训及联调测试。2、不动产系统迁移上政务云(1)迁移部署至政务云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迁移到政务云,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迁移、数据比对及分析,对相关系统进行安装部署、操作培训及联调测试。在完成系统在政务云上的部署后,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测评工作,并根据测评结果配合进行对应性调整。(2)迁移部署至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机房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进行备份,进行数据库的比对及分析无误后,存放于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机房。2二、内外网接口开发不动产权籍管理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之间存在数据交互,为满足外网应用与内网应用之间的查询共享等数据交换应用的需求,需要在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迁移上云工作完成之后,在云下部署的权籍分离安全设备上开发数据交互的接口,并对接口进行集成测试。三、系统接口开发完成联合测绘系统的数据与权籍成果管理系统的交换、不动产基础登记平台与惠城区一体化平台的数据交换的接口开发。第二条、服务进度乙方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年月日起至2024年月日止)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工作。第三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额为人民币¥714000元(大写:柒拾壹万四千元整)(含税)。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关于本合同内容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第四条、付款方式合同金额由甲方以分期方式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142800元(大写:壹拾肆万贰仟捌佰元整)。(2)自系统上线试运行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70%作为进度款,即人民币¥499800元(大写:肆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3)自项目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10%,,即人民币¥71400元(大写:柒万壹仟肆佰元整)。3(4)在甲方支付每笔费用前,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作为支付凭据,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相应的项目款。(5)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安排资金以财政批复金额为准,甲方在约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甲方已经完成支付义务,如因财政资金到位不及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以此作为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依据和理由。(6)乙方单位名称、地址、开户银行和账号为:202开户单位: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4116702001300202769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广州前进支行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应加盖乙方公章。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付款,并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给予乙方必要的支持与配合,保障工作顺利开展;(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所必须的资料。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由乙方归还甲方;(4)项目完成时,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乙方提出申请10日内验收并出具正式的验收报告,加盖公章。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建立良好的沟通、反馈机制,确保甲方不同诉求均有合适渠道可予反映;(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产生的部分或全部技术成果转4让第三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不产生侵权行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技术成果产生侵权的,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与甲方无关;(3)乙方在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款项时,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发票后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予以支付相应款项。第七条、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乙方提交的成果应当符合甲方要求及国家、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关于惠城区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改造、迁移)项目的有关规定。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条技术服务范围中的规定,完成对应的每项技术服务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测评工作后,由甲方组织检查,检查通过并在书面移交清单上签章视为通过验收。第八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2)对于乙方自有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销售、出租、出借、转让或提供分许可、转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使用。第九条、保密协议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保护自身秘密的谨慎态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保密信息,避免保密信息被不当公开或者使用。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有第三方盗用或者滥用另一方当事人保密信息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提供的基础数据、其它原始资料、项目的开发成果。5(2)涉密人员范围:双方直接和间接涉及本合同的有关人员。(3)保密期限:永久。第十条、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E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因甲方、第三方原因、历史因素、技术风险、油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付款。(2)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技术服务文件交付时间,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甲方、第三方原因、历史因素、技术风险、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服务逾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付款。(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或单方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合同款项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继续赔偿。对于甲方已付款项,不予退回。(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专人递交、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经确认6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因服务期间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1)合同实施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仲裁费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若项目需求发生变更,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2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23年12用29日乙方: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9日7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DCCG23027DCCG23027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2月19日就惠城区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改造、迁移)项目(项目编号:DCCG2302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贵方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采购包号合同包1中标采购包名称惠城区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改造、迁移)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联系方式施京京,联系方式:18675890606中标(成交)金额:714,000.00元(柒拾壹万肆仟元整)()中标(成交)金额:714,000.00元(柒拾壹万肆仟元整)()采购项目联系人:伍工联系人电话:0752-2117978惠州达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1日-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