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郯城县农业农村局2024)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郯城县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322000202402000071C_001
二、合同名称:郯城县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322000202402000071
四、采购项目名称:郯城县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郯城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郯城县郯东路169号
联系方式:17860036678
供应商(乙方):山东鲁农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育才路与青杨路交汇西100米路南沿街
联系方式:17662805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详见文件
1
26.61
26.61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以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进行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郯城县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合同 (1).pdf
合同C包-鲁农发.docx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郯城县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322000202402000071C_001计划编号:37132200040100120240023采购人:郯城县农业农村局本级供应商:山东鲁农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元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采购人(全称):郯城县农业农村局本级供应商(全称):山东鲁农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郯城县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合同由合同文件和下列文件组成(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二)中标人投标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中标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服务内容和范围飞防服务,5.36元/亩,采购金额266100.00元,共计采购飞防服务面积49646亩(面积取整),以实际防治面积计算。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陆仟壹佰元整(大写)人民币:266100.00元(小写)四、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防治结束后,在达到甲方防治要求的情况下,凭乙方提供的符合国家财政要求的有效发票进行结算,本项目结算时,总价以实际防治面积为准。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10%,项目全部完成通过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2.支付途径分为三种:(1)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预算内资金:人民币266100.00元;财政预算外资金:人民币/元;(2)甲方支付金额:人民币元;(3)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国库集中支付:人民币元。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本合同的支付途径采用其中第(1)种五、服务期1.交付日期:以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进行服务。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供应商项目经理:。六、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七、包装(含货物)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八、运输要求(含货物)1.运输方式及线路:乙方自定。2.运输及装卸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九、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十、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服务(或货物)或服务(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一、甲方责任1.负责防治区域规划;2.提供防治药剂和用药技术方案;3.负责组织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和防治过程监督检查;4.负责组织进行最终防治效果的检查验收,在防治期间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防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十二、乙方责任1.负责实地勘察工作,制定区域内的防治作业路线,熟悉掌握作业喷洒区地形、地貌,制定防治安全防范措施,对防治安全负全责。2.完全按照甲方划定防治区域和作业方案准确防治,严格掌握用药量,保证作业区内施药全覆盖、无缝隙,按时完成防治作业任务。作业期间自行收集保管好农药包装物,防治结束后所有农药包装物均交甲方统一保存。3.接受甲方现场监测,监测不达标,或群众反映经落实不达标,乙方必须重防或补防,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接受农业农村局、乡镇、村三级监督,负责在每村联系1名监督人员,全程见证本村防治过程,并在防治现场拍照保存,防治结束后全部照片交农业农村局存档。5.作业结束后将由乡镇、村盖章、负责人签字的面积确认表和飞防航迹图一并交到农业农村局。十三、验收施药完成后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共同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第三方验收,按采购文件及防治合同对防治质量面积、效果逐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十四、售后服务乙方应按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十五、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或货物)本合同价格的0.3‰计算。2.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3.因乙方上述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如引起诉讼,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发生的如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4.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郯城县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郯城县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十七、补充协议1.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存在瑕疵并经甲方的委托单位检验认定的,甲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应赔偿甲方和相关方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2.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十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九、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3份,乙方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甲方:郯城县农业农村局(公章)乙方:山东鲁农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郯城县郯东路169号,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郯城县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322000202402000071项目包号:C包甲方:郯城县农业农村局乙方:山东鲁农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07月23日郯城县农业农村局(甲方)所需郯城县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项目名称)经山东元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中心以SDGP371322000202402000071(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山东鲁农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为C包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本合同由合同文件和下列文件组成(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二)中标人投标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中标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服务内容和范围飞防服务,5.36元/亩,采购金额266100.00元,共计采购飞防服务面积49646亩(面积取整),以实际防治面积计算。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陆仟壹佰元整(大写)人民币:266100.00元(小写)四、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防治结束后,在达到甲方防治要求的情况下,凭乙方提供的符合国家财政要求的有效发票进行结算,本项目结算时,总价以实际防治面积为准。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10%,项目全部完成通过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2.支付途径分为三种:(1)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预算内资金:人民币266100.00元;财政预算外资金:人民币/元;(2)甲方支付金额:人民币元;(3)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国库集中支付:人民币元。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本合同的支付途径采用其中第(1)种五、服务期1.交付日期:以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进行服务。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供应商项目经理:。六、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七、包装(含货物)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八、运输要求(含货物)1.运输方式及线路:乙方自定。2.运输及装卸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九、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十、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服务(或货物)或服务(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一、甲方责任1.负责防治区域规划;2.提供防治药剂和用药技术方案;3.负责组织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和防治过程监督检查;4.负责组织进行最终防治效果的检查验收,在防治期间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防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十二、乙方责任1.负责实地勘察工作,制定区域内的防治作业路线,熟悉掌握作业喷洒区地形、地貌,制定防治安全防范措施,对防治安全负全责。2.完全按照甲方划定防治区域和作业方案准确防治,严格掌握用药量,保证作业区内施药全覆盖、无缝隙,按时完成防治作业任务。作业期间自行收集保管好农药包装物,防治结束后所有农药包装物均交甲方统一保存。3.接受甲方现场监测,监测不达标,或群众反映经落实不达标,乙方必须重防或补防,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接受农业农村局、乡镇、村三级监督,负责在每村联系1名监督人员,全程见证本村防治过程,并在防治现场拍照保存,防治结束后全部照片交农业农村局存档。5.作业结束后将由乡镇、村盖章、负责人签字的面积确认表和飞防航迹图一并交到农业农村局。十三、验收施药完成后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共同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第三方验收,按采购文件及防治合同对防治质量面积、效果逐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十四、售后服务乙方应按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十五、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或货物)本合同价格的0.3‰计算。2.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3.因乙方上述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如引起诉讼,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发生的如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4.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郯城县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郯城县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十七、补充协议1.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存在瑕疵并经甲方的委托单位检验认定的,甲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应赔偿甲方和相关方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2.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十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九、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3份,乙方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甲方:郯城县农业农村局(公章)乙方:山东鲁农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郯城县郯东路169号地址: 电 话: 电 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