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2024)



一、合同编号:[350401]ZCFJ[GK]2024002

二、合同名称:三明市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清流县、将乐县、泰宁县)

三、项目编号:[350401]ZCFJ[GK]2024002

四、项目名称:三明市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清流县、将乐县、泰宁县)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滨河北路32号
联系方式:0598-2322231
供应商(乙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幢
联系方式:192159823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将乐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项)
¥4,253,000.00
¥4,253,000.00
DS-KAM6001-T等

合同金额: 4,253,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贰拾伍万叁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05日至2027年07月05日
履约地点:三明市将乐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07月23日

合同编号:[350401]ZCFJ[GK]2024002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住所地:将乐县古镛镇滨河北路32号联系人:廖逸凡联系电话:0598-2322231传真:电子邮箱:455654997@qq.com乙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住所地: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幢联系人:廖堂睿联系电话:19215982311传真:0598-8231530电子邮箱:327564105@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401]ZCFJ[GK]2024002的三明市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清流县、将乐县、泰宁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单价(元):4,253,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4,253,000.00-第1页-品目编码A02099900品目名称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采购标的将乐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品牌海康威视等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无无无规格型号DS-KAM6001-T等DS-KAM6001-T等DS-KAM6001-T等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伍万叁仟元整(¥4,253,000.00)三、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伍万叁仟元整(¥4,253,000.00元);3.2合同总价组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报价包括设备(软、硬件及系统)价格、设备材料运输费、配件及辅材费、搬运费、隐蔽工程施工费、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费用、建设配合费、人员工资及福利、税费、招标服务费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不可预见费用;;3.3其他需说明事项:无。;四、合同标的交付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4.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3交付条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即为最终交货。4.4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4)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第2页-权益”的有关要求。(5)其他供货要求:无。五、质量标准及要求5.1质量标准及要求(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其他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2节能环保产品要求无。5.3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范围:①设备的购买及安装;②损坏设备的维修;③重大故障或特殊故障的紧急远程或现场抢救;④其他必须的技术服务。⑤运维服务体系。(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本项目提供3年质保服务(设备厂家或招标参数中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质保期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算起。质保期内按厂家标准和国家“三包”政策执行,保修期内免费上门保养维护,提供一切免费维护及免费升级等技术支持,免费更换正常情况下损坏的零配件,保证工作正常运行,并提供一年应急广播传输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必须保证项目运行,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保证技术人员每周7×24小时免费维护,并提供电话,微信等技术支持。产品(软、硬件)运行发生故障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12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咨询、维修调试等服务,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质保期内乙方有责任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巡访。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投产品(软、硬件)及配件必须为原厂原包装,在故障发生时可以及时更换,故障设备在现场不能修复的,乙方将提供同等功能的设备供甲方使用,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直至故障设备修复。质保期内若故障问题乙方3次调试运行仍不能达到招标文件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系统升级:保持平台性能调优和版本升级,版本升级包括甲方提出的系统BUG修改,针对甲方提出的修改。不定期进行上门巡检服务,乙方工程师将依靠专业化的技术手段的提供维护,听取甲方反映和收集问题和系统优化需求,根据巡检结果,对系统的运行提出运行维护和系统优化的方案和建议,对潜在的问题给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5.4商品安全责任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其责任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6.1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1)安装调试乙方在中标合同签定之日起15日内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在设备运抵现场前,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第3页-中标后,乙方的安装服务人员数量不得少于10人;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前将提供安装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劳动合同以及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为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给甲方。乙方在运输、安装施工及调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确保安装牢固,安全可靠。在此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双方及第三方任何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应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保持整洁有序,不得破坏环境,否则由其负全部责任。在安装运行完毕以后,甲方会组织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测试,如存在问题,乙方必须重新进行调试,直到技术人员确认,安装、调试才算结束。为确保文明使用、安全施工,乙方在同时具有低压电工证、高空作业证书(2)验收验收程序:产品验收分乙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初验和最终验收三个阶段。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投产品(软、硬件)的出厂验收,按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产品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乙方应随同设备出具原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安装调试验收:产品(软、硬件)到达甲方现场后,由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基本数量和质量的检验(如:全部产品(含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包装等),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认定。产品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测试)过程,中标方应作详细的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商产品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其原件必须提供给采购方。初验:在本项目整体全部完成并具备试运行条件后进行初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初验申请,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根据现场实际问题情况由监理方提出整改意见并出具《初验报告》及相关文件,如果无整改意见或中标方按整改意见完成修改后双方签署《初验合格报告》。最终验收:自初验完成之日起,系统稳定试运行一个月以上,根据初验整改结果(若有)由监理方进行确定并出具《终检报告》及相关文件,由甲方组织有关专家和业务部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和国家的相关标准对项目进行终验,并对有异议和疑义项提出书面说明,无异议则签订《终检合格报告》。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重新检测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签收交付使用,其质保工期顺延。经多次调试仍与投标文件响应性不相符的,甲方可要求退货。因质量及技术问题导致项目未能按计划时间完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终检合格报告》一式叁份,招标人、乙方、监理方各执一份。验收费用:产品检验,验收过程产生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验收单一式肆份,甲方与乙方各执贰份。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3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4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5履约验收:期次1,说明: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验收分乙方出厂检验、初步验收(安装调试)和最终验收三个阶段。6.6退、换货:若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如同一设备同一类故障累计发生3次,或设备故障在5日内无法修复等情况,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更换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新机,且质保期自新机到货并正常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4页-要求。6.7其他:无。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275,900.002024-07-31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合同签订后,所有设备到达现场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2,551,800.002024-07-31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3425,300.002024-09-20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所有设备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八、履约保证金8.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127,59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8.3履约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乙方合同履约满一年后,无违约及无未了事项的,甲方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中途退出或未履约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乙方须另行赔付。九、合同期限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三年。十、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无。10.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5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4)其他违约情形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未经书面允许,甲、乙双方均不得将保密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其他条款人员培训:1.乙方针对本项目向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所投设备及和系统的操作使用、保养维护及常见故障排除等一系列培训,且达到甲方可独立使用,培训人数和地点由甲方指定,并在培训后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2.培训应采取现场讲解和操作相结合的方法,使之能够正确操作与使用全部设备并能进行常见问题的排除,并提供相应的系统操作手册。3.培训人员必须是乙方的正式雇员,承担培训的人员不仅需具备该领域的专长,同时还需具备与受训人员之间进行简明有限的沟通的能力,甲方将监督培训计划的实施。4.乙方应长期提供后续培训、升级、维护等技术支持。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副本/份,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各执壹份。15.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第6页-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6其他无。十六、合同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甲方(采购人):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廖合安纳税人识别号:11350428MB1910559K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将乐支行账号:1404042109022004535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林文聪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0595984810U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三明分行账号:413064227971签订地点:三明市将乐县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5日-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