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幸福路街道办事处2024)
一、合同编号:11N0620788072024801
二、合同名称: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第一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B1S[2024]337号-001-01
四、项目名称: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第一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幸福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阿拉尔市希望路西侧
联系方式:4688318
供应商(乙方):阿拉尔市森云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教融合基地1-102
联系方式:1569907663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第一包) 数量:1.00 单价(元):73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响应文件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2.合同金额(元):73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阿拉尔市,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一包合同.pdf
供货合同车短始的方力车外甲方(需方):2地址:市学北3k58电话:0P7-461818传真:乙方(供方):阿拉尔市森云商贸有限公司地址址:新疆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孵化基地1-102室联系人:朱智明联系人电话:156990766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货物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1、货物交付2、供货时间:乙方应在2024年6月26日前或者在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50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将该批货物运至供货地点。3、供货地点:里方指定地点。团丹4、收货负责人:甲方委派为收货负责人,身份证号:653123192031113:联系电话:9699716623。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的收货负责人,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乙方将货物交付给任何其他人均视为未交付,损失由乙方承担。5、包装、运输和装卸: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装卸并承担费用,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交付给甲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详细了解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乙方送货人员和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16、到货验收:货物运送至供货地点,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办理到货验收。(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加盖乙方公章),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2)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以收到货物后3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3)甲方有权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退货。7、交付: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由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货的,乙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增加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风险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前,该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二、安装1、货物如需安装的,由乙方负责在货物交付之日起7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申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收货负责人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在10日内进行修复并重新提交验收,如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货。2、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三、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1、乙方货物的质保期为1年,(条桌五金质保5年,空调硬件压缩机质保5年)自货物交付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保障,售后服务电话为:215699076635。乙方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四、货款支付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3)种方式付款:(1)按月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计元的预付款,每月/%,本合同约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后_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天(2)按供货量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标合同总价款/%计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都方支R付该批货物价款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华后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后/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3)其他方式:1、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0%,即:¥367500;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柒仟伍佰。2、乙方电子设备按里方要求安装到位并验收付50%。即:¥367500;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柒仟伍佰。2、乙方在收取货款时应向甲方提供普通完税发票,发票抬头为:阿拉尔森云商贸有限公司,发票号码应与税务登记号码相对应。乙方不得出具假发票或用其他公司发票加盖乙方公章顶替,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时止,责任由乙方承担。鳳外五、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违约赔偿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六、合同解除和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2、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3之日解除。3、如甲方与工程发包方之间的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第三方,并给予配合。如甲方未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移,且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4、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七、解决争议的方式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约定事项1、甲方分支机构总经理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补充协议、结算文件、付款计划、欠款说明等一切文件必须由其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除外。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伦周笼陈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印雪印天224年7月日年月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