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机耗材配件采购合同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2024)



一、合同编号: 230243
二、合同名称: 打印机耗材配件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TC23190AX
四、项目名称: 采购一批打印机耗材配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010-62083378
供应商(乙方):北京森林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阳春光华家园11号楼1层110-2
联系方式:见合同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见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见合同
合同金额: 138.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见合同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1-0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230243打印机耗材配件采购合同 235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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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章2023年月月9第230243合同登记编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打印机耗材配件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采购一批打印机耗材配件项且采购人:(甲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中标人:(乙方)北京森林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签约地点:签约时间:2023年目录第一条定义。3第二条适用性.3第三条原产地.3第四条标准.4第五条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4第六条到货确认..4第七条包装.4第八条交货和单据.5第九条运输与安装.5第十条保证.5第十一条售后服务5第十二条付款5第十三条合同修改.6第十四条不可抗力.6第十五条终止合同.7第十六条违约赔偿.7第十七条合同语言7第十八条争议解决7第十九条通知...8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8第二十一条知识产权..8第二十二条其它8第二十三条法定地址和付款信息.9附件一采购耗材配件清单.11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13附件三保密承诺书.14附件四项目责任书.1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甲方)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采购一批打印机耗材配件项且与北京森林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软件或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甲方”系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7)“乙方”系指北京森林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具体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昌平区朱辛庄科学城办公区等(包含甲方指定其他办公地点)。9)“天”指公历日历天数。10)“到货确认”系指乙方货物全部运抵合同规定的项目现场后,甲方应于三日内完成该设备数量及外包装的验收,经甲方确认通过,甲方在乙方提供的验货报告上签字确认,即完成到货确认。第二条道适用性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第三条原产地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地”)。3第四条标准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地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第五条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5.1甲乙双方不得将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5.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将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拟作其它用途。第六条到货确认6.1如果乙方提供的任何货物不能满足原生产厂家就产品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无偿更换被拒绝的货物。6.2乙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到货确认将在项目现场,由甲方和乙方代表共同参加进行。6.3甲方在收到货之后进行到货确认,验收以合同附件所列货物清单为准。自签订到货确认单之日起,货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6.4由于货物的特性和检测条件限制,不能当时检验内在质量,而必须安装运行才可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在安装运行后如发现内在质量缺陷,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有质量缺陷的货物,以完全满足规格和质量的要求。第七条包装7.1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47.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货物原厂包装,包装按货物原厂的有关规定执行。7.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第八条交货和单据8.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设备清单规定的供货范围,交货时间为:乙方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供货。第九条运输与安装9.1乙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本合同中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事项和费用,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第十条保证10.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0.2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邮件、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0.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或及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0.4乙方保证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和附件中规定的具体义务。本合同不接受转包、分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部分或全部技术服务工作或合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承担。第十一条售后服务11.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所供货物的售后服务,具体售后服务条款见附件二。11.2乙方服务热线:010-82578790第十二条付款12.1合同总价(含税)为1,3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元整)。上述合同总价的详细分项和货物清单见附件一。512.2由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合同采购的所有打印耗材配件供货,双方进行到货验收,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按照甲方工作安排支付首付款7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2、本合同采购的所有打印耗材配件的一年质保期结束,甲乙双方进行整体验收,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按照甲方工作安排支付剩余款项,即验收款6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叁万元整)。12.3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等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出示的法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包含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项款项所有金额,并应包含足够详细的内容,使甲方能够确定金额的准确性,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合格法定增值税发票支付相应款项,如乙方提交的法定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正确,甲方可延迟付款。12.4付款所需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若乙方支付信息发生变更,须提前20日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各项变更证明。应此造成延期支付并不成为乙方延期履行合同约定任务的理由。12.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有权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1引起的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与赔偿。第十三条合同修改13.1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甲方和乙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4.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614.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排除后24小时内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通过特快专递通知对方不可抗力的终止或排除。第十五条终止合同15.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5.2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付给乙方的合同款没有转入合同中签定的乙方法定帐户,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十六条违约赔偿16.1乙方有责任按第6项和第8项规定的阶段和期限,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供货、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造成服务中断,甲方将按照每超出1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罚金。服务中断次数超过3次或供货延误时间超过3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停止支付全部货款,乙方承担甲方业务中断造成的全部损失。16.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责任、义务、承诺、保证的,须继续履行采取有效并经对方同意的补救措施;若仍不履行或仍无法符合本合同及附件中的规定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十七条合同语言17.1本合同的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应用中文书写。第十八条争议解决18.1对于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在协商不成时或一方认为必要时在合同履行地(双方一致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18.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九条通知19.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本合同第22条规定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19.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2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后生效。第二十一条知识产权21.1Z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设备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21.2本次采购的合同项下的任何合同、文件等均应当符合有关环保、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童工禁用、劳动保护待遇等法律规定。第二十二条其它22.1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附件一:采购耗材配件清单2)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3)附件三:保密承诺书4)附件四:项目责任书22.2本合同终止时,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未清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债务人仍对债权人承担债务。22.3乙方在本项目下所有已向甲方提交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下的附件文件,如其与本合同内容矛盾之处,以本合同为准。22.4联系方式甲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8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邮政编码:100038联系人:李萌联系电话:010-62083437乙方:北京森林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阳春光华家园11号楼1层110-2邮政编码:100083联系人:郭云霞联系电话:13911709915邮箱:guoyunixa88@163.com第二十三条法定地址和付款信息甲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电话:010-62083437乙方:北京森林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阳春光华家园11号楼1层110-2邮政编码:100083联系电话:13911709915税号:9111010873556515X0开户行:北京银行友谊支行帐号:01091009600120102000361帐户名称:北京森林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行号:313100000361本合同由以下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以下无正文9甲方:乙方:求科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盖章)(授权代表签网北京森林焱米(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变发展有限HD甲方:乙方:求科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森林焱米变发展有限HD(盖章)(盖章网(授权代表签(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3.11(日期)2023年11月1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打印机耗材配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