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临时道路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2024)
规划500KV常州西开关站临时道路邹区镇规划500KV常州西开关站临时道路合同
一、合同编号:
JSZC-320404-CZJA-C2024-0003001
二、合同名称:
规划500KV常州西开关站临时道路邹区镇规划500KV常州西开关站临时道路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 :
JSZC-320404-CZJA-C2024-0003
四、项目名称:
规划500KV常州西开关站临时道路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会灵东路9号
联系方式:
13401395250
供应商(乙方):
江苏山水宏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溧阳市上兴镇上沛集镇镇前街44号
联系方式:
188611228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规划500KV常州西开关站临时道路邹区镇规划500KV常州西开关站临时道路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人验收标准
联系方式:
18861122822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790000 元
合同金额:
79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00天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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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便道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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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1页共16页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人)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人)江苏山水宏业建设有限公司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常州西500KV开关站施工便道工程工程地点:邹区镇工程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含编制说明)的全部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7月22日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0日历日。四、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柒拾玖万元整(人民币)¥:790000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第2页共16页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可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7月18日合同订立地点:发包方办公室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条款略。具体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报价书、标准、第3页共16页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等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伍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内部保存,不得外借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颜可平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履行监理工作职能及义务。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改变质量等级、工期变更等。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陈波职务:现场监督职权:全面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并协调工程内外各种矛盾、投资监督。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第4页共16页6、项目建造师姓名:薛伟伟职务:项目经理7、发包人工作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提供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提供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现场交验,并附书面记录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工地范围内的协调工作8、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办理前期开工手续、审图等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验收内容(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现行有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第5页共16页甲方办公室30平方米(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成品交付前由承包方负责,交付后由发包方负责(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市现行有关规定(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市现行有关规定(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完成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接到后五天内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13、工期延误13.1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在批准的关键线路中工程量增加,对原工期造成实质性影响,且无法在原工期内完成;(2)不可抗力;(3)在批准的关键线路中,因发包方未能及时解决施工障碍而在原工期内无法完成。凡因施工单位责任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交付工程,造成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则按延误合同工期天数承担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2%/天的逾期竣工违约金,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0%为限。13.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由于发包方原因及雨雪、停电停水等特殊天气情况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分项部分自验合格后,按验收规定分别由承包方、第6页共16页监理方、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下步施工。五、安全施工按通用条款,双方共同执行。在施工过程中,非发包方原因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1本合同价款采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中标人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和其中以总额报价的项目今后不作调整(由于国家强制性政策调整如调整税率、增加减少税种、人工工资调整导致综合单价发生变化的,可以调整,其他情况综合单价不变。)业主出具的设计变更内容除外。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综合单价和合价中。23.2业主出具的设计变更内容的结算办法:①其工程量按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签证,经有权部门审核的数量为依据;②其价格: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价;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计价;投标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外的增加项目竣工结算按投标时可竞争部分工程造价同比例优惠。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在项目实施期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和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出风险范围时,可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调整。A)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出承包商可预见的范围时,材料单价可以调整。调整方法为:在项目实施期间,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上涨超过编标时材料指导价的10%,10%以内部分由承包商承担,10%以外由发包人承担,该部分价格结算按投标时可竞争部分工程造价同比例优惠;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下跌超过编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承包商受益,5%以外由发包第7页共16页人受益。B)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10%,并且该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其措施项目费用中相应的模板、脚手架工程量应作适当调整。C)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外的增加项目竣工结算按投标时可竞争部分工程造价同比例优惠。1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24.工程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70%,审计结束后第二年支付至审定价的97%,留3%保修款按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质保期满后,质量保修金全额无息返还)。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一周内26、工程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转账支票或现金,必须凭承包方盖章收据转入承包(公司)方账户,不得个人收取,否则后果由发包方负责。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第8页共16页(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28款1-6条八、工程变更:(1)工程价款变更: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单价按投标下浮比率同比例下浮。(2)项目建造师不得变更,施工中严禁投标人擅自更换投标时注册建造师、项目工程师。投标时选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工程师及所有项目投标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到位,注册建造师必须每天8小时在工地履行职责,有事离开工地,须经业主工地代表或监理的书面认可,如出现未经许可无故离开工地处3000元/次罚金,如出现3次以上无故离开工地且不请假可视为已更换了注册建造师,将按违约处理,业主可取消其承包资格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成立工程项目部,派出原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总工。发包人将对项目总工实行考勤制度,必须保证每月至少有24天在工地现场,且发包人将对项目总工的请假情况进行考核,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考核制度。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总工,否则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若确需更换必须获得发包人的同意并保证调整后不得低于原有的水平,承包人更换一次项目总工则将被处以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但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要求承包用章人立即更换项目总工,对此,承包人不得拒绝。其他所有项目投标管理人员必须26每天8小时在工地履行职责,有事离开工地,须经业主工地代表或监理的书面认可,如出现未经许可无故离开工地处1000元/人次罚金(3)投标时承诺的进退机械设备必须到位,不得更换,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若有变更,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的一切损失。(4)工程不得轻易变更,单项超5万元的项目变更必须有建设方领导商议的变更会议纪要方可变更。九、竣工验收与结算第9页共16页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有发包方提供新的施工图纸壹份,承包方负责绘制,并交纳图纸及全部资料。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通用条款十、审计费用的结算为合理利用政府投资资金、控制造价,对工程结算审计费用计取方式明确如下:1、经审计,核减额在10%(含10%)以内的,审核费由建设单位承担。2、经审计,核减额在10%-20%(含20%)之间的,核减额在10%(含10%)以内的部分审核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超出部分审核费由施工企业承担。3、经审计,核减额超出20%的,除执行第二条外,并按超出部分审核费同等额度扣除工程款。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第10页共16页按通用条款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擅自停工,影响施工质量和工期进度的,发包人将在发出复工函后3日内复工,如不复工发包人有权利终止施工合同。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由市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用“√”形式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分包施工单位为:/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施工人员一切安全险(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投标保证金(如有)自动转为履约第11页共16页担保金46、合同份数46.1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二份,代理机构一份。47、补充条款①工程竣工一个月内提供竣工报告和竣工资料,并在竣工3个月内将竣工决算以及相关资料送至监理单位预审。②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设计方案论证和设计图细化之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直至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否则建设单位将视其情况处以5000元/次罚金。③所有施工图及施工设计方案必须经建设单位签字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④施工单位有义务配合建设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如建设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在24小时内得不到响应和进展,建设单位可以认为其不配合;建设单位将视其情况处以3000元/次罚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服从业主、监理的管理,密切与其他单位的相互配合;对不服从业主、监理的管理的,建设单位将视其情况处以3000元/次罚金。施工单位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对其施工项目有成品保护的义务,建设单位不承担因其成品保护引起的任何责任和费用;施工单位对其他施工单位施工的项目有成品保护的义务,建设单位不承担因其对其他施工单位施工的项目的成品保护引起的任何责任和费用。⑦施工单位有义务配合建设单位解决各项地方外部矛盾。⑧工程款结算必须提供邹区镇国、地税所的有效发票,否则甲方可以不予支付款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开票前的所有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⑨对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规格品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的描述执行,若响应文件未有说明的遵照谈判文件里所标明的主要材料执行,相关主要材料均须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否则发生的相关费用建设单位不予承担。(附工程量清单)第12页共16页甲乙方:常州钟楼区镇天民政府工苏山水宏业建设有限公司2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溧阳市上兴镇上沛集镇镇前街44号33526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13306148363见证方: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平代理机构(章):经办人:九电话68281第13页共16页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江苏山水宏业建设有限公司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就常州西500KV开关站施工便道工程签订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为5年;3.供热和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14发但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江苏山水宏业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溧阳市上兴镇上沛集镇镇前街44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13306148363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账号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溧城支行账号:0131601201000000082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发但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江苏山水宏业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溧阳市上兴镇上沛集镇镇前街44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13306148363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溧城支行账号账号:0131601201000000082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5附件2廉政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零星采购的廉政建设,特订立如下责任书。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4.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5.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6.甲乙双方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材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双方单立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的监督单位一份。汇P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时道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