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金宣传推广增效项目 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晋中市民政局2024)



晋中市民政局晋中市福彩公益金宣传推广增效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中市民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晋中市福彩公益金宣传推广增效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晋中市福彩公益金宣传推广增效项目
项目编号:sxhxy磋字[2024]0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54-39980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中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晋中市人民政府南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54-26384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毕女士 0354-2669393
代理机构地址: 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442号锦华大厦7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合同公示

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2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晋中市福彩公益金宣传推广增效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晋中市民政局

行政区域
晋中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15:16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09:00

预算金额
¥4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354-3998046

采购单位
晋中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晋中市人民政府南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4-2638497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442号锦华大厦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毕女士 0354-2669393

附件:

附件1
C049晋中市民政局 山西极壹致远.doc

晋中市福彩公益金宣传推广增效项目合同甲方(采购人):晋中市民政局乙方(中标人/成交人):山西极壹致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鉴于2024年7月12日在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的晋中市福彩公益金宣传推广增效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xhxy磋字[2024]049)中,经磋商小组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服务条款:甲方委托乙方为晋中市福彩公益金宣传推广增效项目进行1、宣传广告片拍摄与制作。2、宣传册制作。3、利用制作的宣传片或宣传资料,在省级、市级各大媒体(至少8家,含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推介。4、在城区LED大屏广告、天桥广告等渠道推介。要求:(1)拍摄制作5分钟、3分钟、1分钟、30秒等不同版本的宣传广告片各1部,每部宣传片根据实际内容适当增加时长。宣传广告片内容符合甲方需求,成片格式要求:1.分辨率:3840×2160;2.色域:rec709;3.帧率:50p或50p以上。(2)制作宣传册1000册。宣传册应采用210mmx285mm,可根据实际宣传内容进行适当的尺寸调整。1二、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伍仟捌佰元整(含税),(小写:455800元),最终结算价按照晋中市财政局评审后的金额为准。上述金额已经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全部费用,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前,需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剩余价款待项目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并经晋中市财政局评审后支付。四、服务期限及地点:1.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宣传片及宣传册的制作及线上线下推介。2.服务地点:晋中市。五、验收标准:1、甲方按国家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条款逐项验收。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甲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23、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4、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三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六、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其提供的定稿方案进行宣传片视频的制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甲方负责提供拍摄、制作宣传片视频及制作宣传册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文字、视频、图片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在乙方开始宣传片拍摄及宣传册制作前,甲方应备齐相关内容资料。3、甲方负责配合乙方提供现场拍摄的相关条件。七、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负责完成宣传片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和宣传册制作,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制作内容。乙方须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2、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3、在宣传片视频及宣传册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成片正式修改要求,乙方应协助实现,但乙方有权利提出延期请求,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延期交付视频成果。一旦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视频成果或宣传册认可,就需对宣传片视频及宣传册完成确认签字。4、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修改要求免费进行宣传片成片修改,修改内容包括:①镜头位置调整与替换;②个别解说词的更换;③AE包装内容的更改;④配乐调整等。不包括解说词大面积修改(超过四句的成段话语)、整个篇章的结构调3整、除确定成片稿件后另加内容的填补及增加项目预算的拍摄和制作。5、宣传片视频及宣传册的拍摄、制作、宣传等相关工作,未征得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宣传片视频的拍摄及宣传册制作的工作内容委托给任何第三方。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约定的宣传片视频、宣传册的拍摄、制作销售、冠名或以任何方式收取任何第三方的赞助。7、乙方服务期内保证人员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8、权利保证: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交的成果为原创作品,在服务期内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八、违约责任:1.服务周期内,乙方逾期履行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价款总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逾期履行合同项下约定义务超过9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除本条第1项约定外,乙方履行其他履行合同项下约定义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视情况决定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解除本合同。如甲方选择要求乙方限期改正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限期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按照合同价款总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4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以及是否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两份。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成交人所做的其他承诺。5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日期2024年7月25日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山西极壹致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东街95号1202室电话:1383455909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千峰南路支行账号:04120501040020176日期:2021年F7月2白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益金宣传推广增效项目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