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



一、合同编号:52279925578482005094542024000605

二、合同名称:黔南州财政局2024年度工程项目评审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HC2024J-106FW号
四、项目名称:黔南州财政局2024年度工程项目评审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地 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斗篷山路76号
联系方式:0854-8221117
供应商(乙方):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52号顺吉大厦7层A5区
联系方式:1577203304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黔南州财政局2024年度工程项目评审服务项目包2 数量:1.00 单价(元):5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1年(注: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合同履约期限原则上为1年,若在不到1年的时间内中标供应商收到甲方委托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5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7.25工程项目评审委托协议书(四川大家).pdf

工程项目评审委托协议书黔南州财政局2024年7月工程项目评审委托协议书甲方:黔南州财政局机构代码:11522700009800485D乙方: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代码:91510000767256984F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黔南州财政局2024年度工程项目评审服务项目包2的中标单位,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评审委托有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评审项目范围。所中标包2范围内项目,即黔南州本级部门单位实施(委托实施)的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市政、水污染整治等项目造价评审。具体为合同期内按照财政部门需求实际完成评审的项目,最终形成项目清单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第二条评审内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规定和办法、定额标准等,依法依规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评审。包括设计施工图纸内容、工程量计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评审。(一)设计施工图纸内容的评审包括:审查施工图纸中是否存在影响工程量计算、单价计算以及图纸内容与送审预算不一致的事项,通过形成疑问事项对接清单,要求设计单位给予明确,确保设计施工图深度能有效满足评审工作的开展;对有必要的项目开展现场查勘,了解项目实地情况,与设计施工图进行对比,对设计施工图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等。1(二)工程量计算的评审包括:审查施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选用是否正确;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存在重复计算、多计、少计、漏计等现象;审查工程量汇总计算是否正确;对有初步设计批复的项目,审查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三)定额套用、取费和材料价格的评审包括:审查是否存在高套、错套定额现象;审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计取工程间接费用及税金;审查材料价格的计取是否合理等。(四)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结合评审工作需要开展。第三条评审工作时限。对项目资料完整齐全且符合评审要求的,自所需全部资料送达之日起,在以下时间内(评审过程中疑问回复及补充资料、会审、复核、征求意见时间另计)完成评审工作,并将初步评审结果报甲方,待甲方组织完成征求意见核定评审结果后,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评审报告成果资料。(一)送审金额200万元(含)以内的,10个工作日以内;(二)送审金额200-2500万元(含)的,15个工作日以内;(三)送审金额2500-5000万元(含)的,20个工作日以内;(四)送审金额5000—10000万元(含)的,30个工作日以内;(五)送审金额10000万元以上的,40个工作日以内。每个项目具体完成时限,由甲方根据项目金额大小及难易情况与乙方进行明确。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根据具体评审项目的实际情况,协调项目送审单位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项目评审所需有关资料。22.对乙方履行评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复核乙方提交的评审成果并提出复核意见。3.负责组织、协调评审业务有关的项目送审单位及内部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为乙方工作提供条件。4.对乙方提交的评审成果进行质量验收。5.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评审服务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遵守财政投资评审的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0告,保证评审结论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维护国家利益,并对其评审结果负责。2.选派能胜任评审工作且满足评审项目需求的专业人员开展评审,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管要求,选派的评审人员除甲方要求外,乙方中途不能自行更换。3.在评审过程中对送审项目存在争议或者分歧的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擅自处理。4.在评审工作完成后,及时编制和提交高质量的评审报告及反映该评审项目全过程的档案资料。5.接受甲方组织的评审工作履约验收工作。6.甲方分派评审任务时,乙方应主动回避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的拟委托项目,并签署《回避承诺书》提供给甲方。(存在利害关系是1指:乙方与项目建设单位有利益关联关系,或评审项目可能影响乙方利益,以及已接受其他主体委托开展同一项目的论证、编制工作等)37.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政评审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保守在评审工作中悉知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泄漏、公开评审项目相关信息。8.按照投标文件承诺事项,将所中标标的物预算金额至少60%合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小微企业,并将分包协议提供1份给甲方备案。开展评审工作时,项目的关键性工作:项目配备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评审结果的三级复核、评审结果反馈意见的认定、评审报告的出具必须由乙方完成。第五条乙方评审工作质量要求7(一)工程量计算准确,无多计、少计、重计、漏计等错误。(二)套用定额与工程应执行定额标准相符,计量单位正确。(三)材料价格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合理准确。(四)取费计算准确。第六条乙方需提交的评审成果资料(一)评审报告书,基本内容包括封面、正文和附件等。评审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规范、全面、详尽、真实反映项目实际情况。二是评审结论明确,内容完整。三是评审报告内容与项目送审单位交换意见的内容一致。四是对反映项目单位送审造价存在的问题定性要准确,不得瞒报、漏报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五是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科学、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二)审核对比明细表。(三)审核软件版资料。第七条评审履约验收及结果运用4评审成果提交后,由黔南州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中心具体负责评审履约验收工作,验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第三方机构实施评审的程序、人员配备、评审质量、评审效率、成果资料、基础工作、职业道德等七个方面。评审验收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按每个项目评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分,验收评分结束后及时将验收结果反馈乙方,作为后续申请费用的依据。评审验收按季度形成一次综合评分,以该季度内完成项目的验收得分之和除以项目总个数计算得出。评审验收结果等级分为A、B、C、D(考核表详见附件:工程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履约情况验收考核表),其中:A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B30等级80-89分、C等级70—79分、D等级70分以下。评审履约验收结果与评审服务费支付挂钩,评审履约验收结果为A等级的项目,按合同金额100%付费;B等级的按合同金额95%付费;C等级的按合同金额85%付费;D等级不予支付服务费用,解除合同,作为负面清单,取消评审委托资格,在今后的评审项目中不再委托。第八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一)合同金额:在中标包2项目预算金额(55万元)范围内,即合同期内支付费用原则上不突破55万元,以合同期限内实际完成评审的项目,按《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黔财监(2022)15号)收费标准下浮70%计算每个项目评审服务费用,汇总数为合同金额,据实结算。(二)付款方式:乙方评审任务完成后,经甲方复核通过,并向业主单位正式出具评审报告后且完成评审履约验收工作后,乙方按季度向甲方申请支付评审服务费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支付评审服务费用申请和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资料后,根据所申请的季5度评审工作履约验收综合评分的情况,经核对无误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账户。甲方按照乙方以下收款信息进行款项支付开户名: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第二分公司开户银行账号:第九条合同期限。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有效期原则上为1年;若在不到1年的时间内中标供应商收到甲方委托评审任务服务费3用已达到所中标项目包预算金额,且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后,合同期限即结束。第十条合同终止条件乙方及参审人员在参审工作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一)乙方出具的评审结果出现严重错误,影响甲方工作质量的;(二)乙方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评审结果,影响甲方工作时效的。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凡违反或未履行本协议上述条款规定的均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双方均有违约行为的,认定违约责任后各自分别承担。(二)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5个自然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等形式。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合同解除。6(二)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保全担保费等相关费用。(三)乙方参审人员在参审工作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1.重大问题应当报告未报告的;2.将参审任务转包或非法分包其他机构或个人的;3.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且不具有可延期情形的;4.与评审项目利益相关方有不正当来往的;5.隐瞒评审发现的问题、有弄虚作假等不诚实行为的;6.评审过程中不服从甲方安排的;7.有违反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的。乙方有以上情形的,甲方可通过口头、书面等形式通知乙方。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提交评审报告并主张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应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5日内返还甲方已付费用,并按照所中标项目的预算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四)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第十二条其他(一)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二)在合同期内,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事由需终止本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7(三)相关公开采购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文件中部分内容与本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五)若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附件:工程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履约情况验收考核表甲方:黔南州财政局乙方: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可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格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D(签字或盖章):是够青(签字或盖章)M联系电话:0854-8221117联系电话:签订日期:2024年7月25日签订日期:2024年7月25日8附件工程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履约情况验收考核表验收项目:验收时间:被验收机构:验收内容分值评分规则评定分数扣分说明备注合计一、评审程序100151.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评审工作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的得满分;2.出现一个执行程序不合规、不规范等问题的扣3分;3.缺少一项规定程序的扣5分:二、人员配备151.选派能胜任评审工作且有效满足评审项目需求的专业人员开展评审,积极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管要求的得满分;2.派出评审人员不能胜任或不能有效满足评审项目需求,被甲方要求进行了人员更换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三、评审质251.评审发现问题认定依据不充分的,每发现一项扣3分;2.评审结果经财政部门复核,发现有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项错误、单价计取不合理、评审依据不充分等原因造成评审结果有偏差的,每发现一项扣5分;3.评审结果经财政部门复核,核增(减)10%(含10%)以量25上的扣15分;4.评审结果经财政部门复核,核增(减)15%(含15%)以上的扣20分;5.评审结果经财政部门复核,核增(减)20%(含20%)以上的扣除该项全部分数。四、评审效率151.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时间完成评审任务的得满分;2.因自身原因影响财政部门工作时效,造成评审工作滞后5个工作日以内的扣10分;3.因自身原因影响财政部门工作时效,造成评审工作滞后5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该项全部分数。五、成果资料151.提供评审资料规范、准确、齐全、完整的得满分;2.评审报告中每发现一处错别字、格式错误的扣1分;3.评审报告中每发现一项签章不齐全、逻辑性错误、数据计算(汇总)错误的扣2分;4.针对问题提出建议不科学、不合理和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5.所提供资料,缺少一项的扣4分;6.其余情况的酌情评分。六、基础工作151.工作开展过程中与财政部门的工作汇报、对接和响应及时、准确,并每次都能按要求落实有关工作或提供有关资料的得满分;2.回复有关信息,未能按要求办理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3.评审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与财政部门反映(汇报)等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4.其余情况的酌情评分。七、职业道德1.因派出评审人员专业素养问题,造成第三方机构出具评审报告结论失真的,扣20分并通报批评;2.不得擅自应用及对外提供与被评审项目(事项)相关档案资料和相关信息,确保财政信息安全,如泄露相关档案资料扣30分,并将作为诚信记录备案:3.在评审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扣40分并将情况报相关部门处理。验收人员签字:绩效评价中心负责人签字:验收人员签字:绩效评价中心负责人签字:验收人员签字:绩效评价中心负责人签字:验收人员签字:绩效评价中心负责人签字:验收人员签字:绩效评价中心负责人签字:验收人员签字:绩效评价中心负责人签字:注:1.所有得分项扣完为止,不倒扣分。2.职业道德项为扣分项,出现扣分情况即从得分中扣分,扣完为止。3.该评分仅作为支付评审费用时的依据,若第三方机构出现合同终止和违约责任事项时按合同约定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评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