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中心基础环境运维与安全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 2024[HT]85
二、合同名称: 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平台及数据中心运维与安全项目-2024年数据中心基础环境运维与安全服务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24CNIC301071-59
四、项目名称: 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平台及数据中心运维与安全项目-2024年数据中心基础环境运维与安全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
联系方式:68792466
供应商(乙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11号
联系方式:577028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基础运维、安全防护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基础运维、IDC机房租赁、安全服务等相关内容
主要标的数量:1年
主要标的单价:9367000
合同金额: 936.7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北京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公示版-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平台及数据中心运维与安全项目-2024年数据中心基础环境运维与安全服务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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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平台及数据中心运维与安全项目-2024年数据中心基础环境运维与安全服务项目服务合同甲方: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乙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北京市签订时间:204年7月23日#idc error#一一一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甲方: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乙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4CNIC301071-59合同名称: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平台及数据中心运维与安全项目-2024年数据中心基础环境运维与安全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文件,编号:24CNIC301071-59),,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平的情况下订立本合同。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公开招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合同标的1.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北京市及国家标准、相关政策与文件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数据中心进行运维和安全防护,包括但不限于:基础〈‘4运维、IDC机房租赁、安全服务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二〉。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履约时间:基础运维及安全服务服务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5年8月18日,IDC机房租赁服务时间:2024年9月5日-2025年9月4日。--..、合同价格.·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以侣垒始陆万法仔元壁(大写):¥9,367,000.00元(小写〉。#idc error#T名称:税号:账号:地址:电话:乙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之前7日,以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件通知甲方。若乙方提供错误信息导致错付或迟付,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四、项目实施要求乙方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启动服务,提供数据中心进行运维和安全防护运维服务等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础运维、IDC机房租赁、安全服务、其他服务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二)。五、技术服务和保障方式1.服务期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7x24小时的电话支持及应急服务;在服务范围内涉及的信息系统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能够提供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和处置服务,在甲方提出需求后0.5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人员到场,直至配合整体项目完成。2.在数据中心安全运维服务现场实施过程中,乙方需充分考虑工作实施可能对生产系统、业务连续性造成任何负面影响的风险,在实施前向甲方项目组提出书面的风险规避策略及实施手册。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对甲方数据中心、系统进行修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服务范围:甲方本次项目涉及的所有内容。4.服务内容: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数据中心进行运维和安全防护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运维、IDC机房租赁、安全服务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二)。35.乙方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应根据本项目实施阶段的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以上工作,因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变更,甲方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六、保密: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技术文件以及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机房布置配置相关信息、安全检测相关信息等内容予以保密。在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有关的项目的资料、信息和数据,均属于甲方保密信息的范围。对于这些资料、信息和数据,任何一方应给予严格保密。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此外的其它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披露、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3.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与甲方签署保密协议书。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保密检查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若因乙方单方原因整改无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同意为实施本项目承担以下保密义务:(1)采取内部措施,保证只有为履行本合同的相关内部员工才可接触到与本项目相关的保密信息和资料;(2)与涉及本项目的内部员工签署保密协议,使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对离职员工设立脱密期制度;(3)在本项目完成后,根据甲方要求,退回或销毁与本项目相关的保密信息和资料。4(4)乙方为其员工(包括离职员工)泄密行为向甲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5.本保密条款对以下内容不适用:(1)提供时已为公众所知,属于常识的内容和信息;(2)已通过出版物或其他合法方式为公众所知,成为常识的内容和信息;(3)按法律要求必须向相关机关、机构提供的内容和信息。七、技术成果所有权因本项目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及相关合法权益自完成之日(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归甲方单独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技术成果(数据),不得对成果进行披露、转让、出质或进行后续改进,否则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5%作为违约金;改进后形成的新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及相关合法权益仍归甲方所有。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内容及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完成启动、实施、验收等相关工作,则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5‰)的比例作为给甲方的赔付,逾期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乙方任意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3如甲方逾期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所欠金额千分之五(5‰)的违约金。逾期支付服务费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终止服务,但不免除甲方支付欠费以及违约金的义务。4其它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就每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i5九、文档交付1.项目验收的同时需完成文档交付工作。2.交付形式:计算机光盘和纸介质形式3.交付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阶段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阶段验收申请》《运维方案》《人员派遣函》《设备维保合同》复印件、《巡检记录表》《运维服务报告》等。终验:包括但不限于《终验申请》、阶段验收合格出具的《阶段验收专家意见》《资产类输出文档》《配置类输出文档》《运维类输出文档》《运维服务总报告》。4.交付份数:按甲方要求提供。5.具体项目实施管理的模式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交的详细文档见乙方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十、培训1.乙方承诺按乙方提供的《培训方案》规定选派有相应专业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来完成响应文件中的培训。2.对于每次培训的具体内容、深度和时间安排,乙方事前提出具体培训方案,乙方不限制甲方此类培训参加人数。3培训的时间、内容、人员、班次等项内容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甲方可以进行调整,甲方的培训调整事先通报乙方,以方便乙方安排。十一、服务及验收1.本项目签订合同后,乙方负责合同规定的服务工作。服务过程中,项目运行不符合本合同目的及本合同相关质量、技术等规定,乙方应负责修改完善,直至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目标,因乙方原因导致不符合相关规定而进行修改完善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62.乙方在服务期内,发现数据中心基础环境出现重大异常、故障,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否则,应对数据中心基础环境出现的问题承担责任。3.乙方在服务期结束日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交接,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接运维的相关工作。4.乙方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完成项目运维服务人员到位、与第三方设备维保合同签署完成后,可向甲方申请组织阶段验收;服务到期时,在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全部服务任务后可申请组织项目终验。5.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验收(包括阶段验收和项目终验)申请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数据中心基础环境进行相应阶段的验收,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合格报告》;若不合格,甲乙双方应出具书面意见。因乙方原因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双方项目负责人确认后的技术方案要求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再次申请甲方验收。十二、联系方式甲方:联系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联系人:地址:7邮编:电话:传真十三、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1、依法提交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做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遵守。2.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由败诉方负担。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4.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五、验收1.甲方指定项目专家组负责对乙方提交的交付物内容组织验收,具体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由甲方决定。2.服务成果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在按照甲方意见修改后及时通知甲方再次进行验收;但无论如何,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合格的服务成果。服务成果最终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应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乙方到期未完成上述修改或修改后的服务成果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甲方将出具书面意见,明示乙方未完成受托服务事项,乙方应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工作人员。1.2甲方有权验收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并提出验收意见。1.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1.4甲方修改委托事项要求的,应提前通知乙方。1.5甲方应为乙方开展受托服务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2.乙方权利和义务2.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报酬。2.2乙方保证具备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的法定资质,且已经完全理解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并有能力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受托服务,提交服务成果。2.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服务成果科学、客观、真实、有效,并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知识产权和/或其他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以本合同中的服务11成果侵权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处理,并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4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受托服务,提交服务成果。2.5甲方修改委托事项要求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要求对受托服务工作进行调整,除非因修改委托事项需要调整工作时间,乙方应保证不得因此延误服务成果的提交。因修改委托事项要求而需调整协议工作时间和金额的,双方应另行协商。2.6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有关人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更换。2.7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受托服务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法律规范的情形。2.8乙方应保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与甲方相关的所有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商业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信息,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意见、建议、阶段性工作成果和最终工作成果等),在任何情形下,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2.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服务工作再委托或转交任何第三方实施。七、知识产权1.乙方根据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专门为甲方制作的或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以不受限制地进行使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根据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成果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2.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等,12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3.乙方保证其提交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以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成果侵权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的,一经收到该第三方的书面通知,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为甲方提供保护,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支持,并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甲方因此发生的其他费用。4.本合同因履行完毕、解除或不可抗力等终止的,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连同其全部副本移交甲方,并且不得继续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八、审计及检查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资金、帐户和记录,并由采购人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九、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违约,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按守约方要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给对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数据中心、系统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进行分包或转包的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本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1日,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135.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委托服务成果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6.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成果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所有工作,同时应根据本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修改或者重做,或者减少相应价款后接受乙方所提交的服务成果。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经三次修改仍无法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8.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知识产权条款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合法权益的,除应按照上述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9.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410.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诉讼费、仲裁费、合理的调查费、合理的律师费等以及有关的其他支出费用。11.整改实施时间应不超过6个月,超出时间如果还未整改完成,乙方有权按照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最新整改情况出具测评报告。12.通用条款违约责任内容与专用条款违约责任内容不一致的,执行专用条款的约定。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14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作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一、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二、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15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响应人/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响应人/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响应人/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它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三、合同的解释和法律适用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作出。4.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十四、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16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五、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六、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1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七、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1)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由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的应由败诉方承担。17本项目选择解决方式: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采购代理机构提起。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八、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2.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3招投标(竞争性磋商及响应文件)及其全部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约定不符之处,以专用条款约定内容为准。十九、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二十、其它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响应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3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4.乙方项目经理约定:乙方选派具备相应项目管理和技术类资格证书,并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的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处理本项目中的各项事务。合同附件列表1.附件一、产品服务清单及报价表(含总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2.附件二:项目内容以下无正文19签署页甲方单位名称(盖章):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邮级编:地址:电话:1传真纳税人识别号:日期:2024年7月23日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地邮三址: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日期:7024年7月23日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据中心基础环境运维与安全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