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和保养、移机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和静县人民医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和静县人民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陕西斯瑞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静县人民医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01101000013755016
五、合同编号:11N457909572202412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设备维修和保养、移机服务
详见附件

1.0
40000
4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和静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黄庆冬
联系电话:18690695112
传真:/
地址:新疆巴州和静县和静镇克再东路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909572202412801).pdf

服务合同编号:11N457909572202412801采购单位(甲方):和静县人民医院服务单位(乙方):陕西斯瑞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陕西斯瑞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陕西斯瑞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陕西斯瑞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设备维修和保养、移机服务GEDR/万东胃肠机Definium6000/HF51-3A品牌:GE/万东1台40000.0040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4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肆万元整肆万元整肆万元整肆万元整肆万元整肆万元整肆万元整二、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季度为一个维保支付周期,共分四期支付。(一)第一期为2024年10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款共计人民币10000.00元。(二)第二期为2025年01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款共计人民币10000.00元。(三)第三期为2025年04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款共计人民币10000.00元。(四)第四期为2025年07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款共计人民币10000.00元。乙方账户:陕西斯瑞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账号:6105019100040000237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三、服务条款(一)服务期限:设备维修保养期限为1年,维修保养从2024年07月24日到2025年07月23日止。甲方需续签合同,乙方拥有优先合同签署权。(二)服务地点:和静县人民医院(三)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电话1小时内响应安全检查有(整机安全检查)质量保证有技术改进有即时服务中心400-9010867,24小时*365天预防性保养4次(每3个月一次)保养工时包含维修工时包含保养耗材包含备件不包含注:1.不包含备件、球管及探测器,第三方外围产品及劳务。2.如需现场维修,乙方工程师24小时内到场。1/2(四)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付款时间表支付款项,若甲方迟延付款,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甲方支付应付款项,暂停服务期间各方的支付义务依然存在。(五)甲方有义务保证设备水\电\空调等设备正常;如遇故障甲方有需第一时间拨打保修电话400-9010867。(六)合同期满结束后,甲方对乙方合同期内提供的各项服务满意,建议续签合同。(七)设备维修、工程师现场服务等一切乙方履行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除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八)为设备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转,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对每次检修,保养做好记录,并交甲方相关人员签字。四、不可抗力(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情况。(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四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向其它方出具由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不可抗力证明。(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四)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60日或60日以上时,双方就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进行协商。(五)若一方违约在先,不得以此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责任。五、合同的变更: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在彼此商定均认可的情况下,可变更合同内甲乙双方商定的部分条款。六、验收:保养结束后,乙方须向甲方出示维修及保养服务报告单。所维修物品经科室使用正常后,在维修及保养服务报告单上签字确认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且乙方须保证产品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后方可视为完成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保修合同服务费。七、违约责任:(一)本合同违约责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技术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一般条款执行。(二)双方需共同遵守约定,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需赔偿守约方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期得利益损失、名誉损失及实现损失的费用、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交通费、鉴定费、托运快递费等。八、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一)一方违约,不执行、不遵守合同中的条款,且在另一方发出通知后的30天内仍未采取弥补措施的(此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邮寄对方,并且在寄出后有效),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二)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三)本合同中双方列名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九、合同的签署:(一)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二)本合同扫描件、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四)甲方指派(身份证号:)作为本合同履行的甲方的授权代表人,手机:微信号:,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乙方指派肖雄文(身份证号:******************)作为本合同履行的乙方的授权代表人,手机:19039734441,微信号:19039734441,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9号创业研发园C区1幢1层10108室,电子邮箱:1433317950@qq.com。甲、乙方双方指派的授权代表人,代表本方发出指令,确认合同履行中的相关事宜,签收往来函件,变更、调整合同条款,确认合同履行,解除、终止本合同及其他相关事宜。甲方(公章):和静县人民医院,乙方(公章):陕西斯瑞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和静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9号创业研发园C区1镇和静县人民医院,幢1层10108室电话:,电话:029-8822745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账号:,账号:6105019100040000237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维修和保养、移机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