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镇北部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
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镇北部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镇北部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4266650050922405290182
项目业主:
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服务机构:
根据回避原则,应业主单位要求待服务期结束后公开结果。
合同名称:
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镇北部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
合同编号:
4414266650050922405290182
合同总金额:
¥25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6月2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北部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县域南部、县城东北侧,距县政府直线距离约4公里,距济广高速平远收费站5公里。规划总面积191.78公顷,规划建设新材料加工生产、集物流集散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开发区。
合同附件
北部园区控制性规划合同.pdf
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07-25
.合同编号:MZGH2024-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北部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方(甲方):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受托方(乙方):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4年6月29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A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受托方(乙方):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9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北部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技术服务的内容:编制《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北部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梅州市;2、技术服务进度:按双方协商。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5)、《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2005)、《梅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3)等相关规范。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a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编制该规划的相关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协助乙方进行基础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征求各部门意见、专家评审及规划公示等工作。-1-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按乙方要求。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本项目总面积约138.74公顷。规划费用按照《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第二版)》“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第Y3.1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新区、开发区按3000元/公顷,分图则增加X500元/公顷,则标准规划编制费为138.74×0.35万元=48.559万元。经双方协商,实际费用按¥25万元(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优惠收取。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_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7.5万元(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2)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7.5万元(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3)完成规委会评审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7.5万元((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4)取得批复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即¥2.5万元(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月开户名称: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梅州嘉应支行地址:梅州市梅江三路帐号:44001728651050651182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3日内予以答-2-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交《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北部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成果(含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及附件)。月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5)、《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2005)、《梅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3)等相关规范。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按双方协商。第七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乙、双)方所有。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里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乙方完成各阶段工作的时间应按甲方延误的时间顺延。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当按迟延支付金额每日3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4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应当按未付金额每日3‰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九条又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吴正强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3-任:协调、沟通,掌握项目进度等。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Y不可能的,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N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无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o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甲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6月21日I9(盖章)乙方: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天(签字或盖章)200年6月29日-4-1A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