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品及蔬菜水果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4)
乌尔禾区瑞翔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及蔬菜水果采购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B1095371U20231
二、合同名称:乌尔禾区瑞翔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及蔬菜水果采购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QZX[ZC]2023-20-1
四、项目名称:乌尔禾区瑞翔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及蔬菜水果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同兴路14号
联系方式:18290985441
供应商(乙方):乌鲁木齐润百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联系方式:1362997889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乌尔禾区瑞翔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及蔬菜水果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10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0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瑞翔幼儿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1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幼儿园食堂原材料供应合同书需方:瑞翔幼国供方:与鲁水齐润百商贸有限司签订日期:2023年1月9日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乌尔尔区湍钢纳儿园供方(以下简称乙方):鲁木开间百高服有限公司I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谨供遵循。第一条商品质量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食品安全法)、法令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2、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并负担订单金额赔偿甲方的损失。第二条订货及交货方式1、甲方订货品种:如蔬菜、肉类、米面油类、水果类、蛋类和调料类等,需甲方每天将次日所需种类、规格、及数量提前告知乙方,经乙方确认送货。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标准采购食品,必须提供各类食品的检验报告和食品合格的相关资料。3、如果乙方购买不合格食品,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三条数量及质量验收1、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禁止三无产品和临期食品、保品质期在四个月以上。2、乙方送货至甲方时,在甲方指定交货地点验收产品规格、数量、质量及价格。3、食品签收单据必须由厨师收货负责人、库管员和送货人三人的签字,所有商品必须过秤,所有袋装或包装必须拆货验收,餐厅相关部门不定时检查。第四条结账方式1、甲方根据送货单据给予乙方结算货款,乙方必须带齐相关的结算凭证及发票与甲方结账。以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付款后必须取得乙方负责人的签收凭证。2、根据乙方投标书,实际结算金额:以每次结算金额下浮率6%后的金额为最终结算价进行结算。第五条合同生效日期及期限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2023年月9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止。第六条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产品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抽查检验,如发现有异味、异色、异样(不属产品本身味道、颜色、规格、重量与标准的)不符合甲方采购要求,甲方有权对整批产品全数退回,并按照甲方要求,一般商品在一小时之内进行补货,如果因补货不及时或拖延,拒绝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按照销售金额赔偿)。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订单提供质优、量足、新鲜、无损第七条坏无挤压的合格的食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负责将产品保质保量地按约定时间送到甲方。本合同壹式贰份,由双方各执壹份为凭,未尽事宜协商第八条处理。[立合同人: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甲方(盖章):65020代表人:狠建物、代表人:五刚地址:路4地址:电话:199458646电话:19190300155口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大宗食品及蔬菜水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