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参审服务 工程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 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参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威海市审计局2024)
威海市审计局选定威海市长会口水库工程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参审服务单位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000000202402000202C_001
二、合同名称:选定威海市长会口水库工程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参审服务单位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000000202402000202
四、采购项目名称:选定威海市长会口水库工程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参审服务单位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威海市审计局
地 址:新威路1号
联系方式:5230697
供应商(乙方):威海英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威海市环翠区海滨中路-4号502
联系方式:133563079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咨询服务
无
1
160
16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参审服务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书-包C英华.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选定威海市长会口水库工程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参审服务单位合同编号:SDGP371000000202402000202C_001计划编号:37100000031304320240003采购人:威海市审计局供应商:威海英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采购人(甲方全称):威海市审计局供应商(乙方全称):威海英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选定威海市长会口水库工程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参审服务单位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的组成部分:1、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书、报价明细表3、SDGP371000000202402000202招标文件4、乙方的投标文件上述文件将相互补充,合同各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二、标的:本合同标的是乙方为甲方提供威海市长会口水库工程(标段三)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参审服务。三、付费金额:本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元)。具体分项报价详见《报价明细表》(共1页,附后)。1.本项目付费金额与项目参审质量直接挂钩,复核误差率超过2%的,参审费用按比例予以扣减。复核误差率在2%至3%之间的(不含2%,含3%),扣减参审费用的20%;复核误差率在3%至4%之间的(不含3%,含4%),扣减参审费用的30%;复核误差率在4%至5%之间的(不含4%,含5%),扣减参审费用的40%;复核误差率大于5%的,扣减参审费用的50%。2.最终付费金额=中标金额÷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工程费用估算金额×送审工程结算造价-复核误差率超过2%按比例应扣减的金额。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参审服务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五、服务内容、服务质量1.服务内容:参与威海市长会口水库工程(标段三)跟踪审计和工程结算审计,工程费用约76754.43万元,主要内容为库区开挖(文登区域1),工程量约1328万立方米;抬田区工程3(文登区域3、5),总面积约1303亩。2.服务质量:必须符SDGP371000000202402000202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等相关文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乙方配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和固定的参审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甲方认为乙方的参审人员不适合的,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2.乙方实施跟踪审计过程中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廉政事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支付该合同履行期间的任何费用,已付费用由乙方返还给甲方。3.有权全程监督和管理乙方的审计工作,对乙方提交的审计结果有复核权,最终审计结果以甲方审理确认后的结果为准。4.有权要求乙方定期安排参审人员去工地现场查勘,并将查勘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5.有权要求乙方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未解决问题等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6.甲方根据对乙方审计质量进行复核,复核误差率超过2%的,甲方有权按付费额20%~50%扣减乙方参审费用,其中复核误差率大于5%的,列入负面清单,同时将其参审质量情况通报给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二)甲方的义务:1.负责本业务的资料交接、技术交底和对外联系工作。2.负责对乙方报送的项目跟踪审计参审实施方案和工程结算审计参审实施方案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反映项目设计变更、隐蔽工程、质量安全、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问题并提出创新性意见建议情况以及未履约审计时限承诺、虚假现场查勘、出现执业质量差、重大廉政问题等情况;对参审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并协助解决审计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3.负责组织对乙方提出的创新性意见建议进行质量等级评定。从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类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由其负责对创新性意见建议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三个质量等级进行评定,并按质量等级进行赋分。4.负责对乙方参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行为进行廉政回访。5.负责对乙方涉及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了解,并视情况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实名投诉、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举报人。6.负责组织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中介机构管理使用及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抄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在本业务开展过程中,有定期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并根据需要与本业务的第三方进行核对或查问。2.在本业务开展过程中,认为审计资料不明确的,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二)乙方的义务:1.按甲方要求安排具有相关资质的咨询专业人员参审,并将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如甲方认为乙方的参审人员不适合并要求更换的,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更换。乙方拟派参审人员未经甲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参审服务转让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实施。2.接受甲方全程监督管理,按照甲方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容和程序参与审计实施,并对提供的意见结论、专业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配合甲方做好项目研判分析。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提出项目研判的初步意见,编制跟踪审计参审实施方案或工程结算审计参审实施方案。4.配合甲方做好现场查勘。按照甲方确定的审计重点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填写《工程审计现场查勘记录单》,针对存在的疑点问题搜集审计证据,同步报送查勘影像资料、审计工作底稿等。5.提出创新性意见建议。乙方应根据本业务跟踪审计参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情况,从施工及设计方案优化、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投资大数据课题攻关等方面,及时提出对甲方整体工作有较大支撑作用的典型性、代表性意见建议。6.对甲方交办审计事项能否满足审计时限需求提出意见并做出书面承诺。7.配合甲方对项目建设单位及其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的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复核,并向审计机关独立出具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复核结果初稿。8.对审计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提供专业技术支持。9.乙方及乙方本业务参审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得随意变更暨定的审计范围、内容和程序,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审计过程、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甲方汇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以任何形式予以散布或用于与项目审计无关的其它任何事项。不得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机会向被审计单位询揽业务,从事其他与审计事项无关的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从被审计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10.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乙方本业务参审人员不应接受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业务相关的任何报酬,乙方及乙方本业务参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11.行使和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八、纪律要求1.乙方及乙方本业务参审人员向甲方提供参审项目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不得隐瞒发现的任何违规违纪的问题,不得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2.乙方及乙方本业务参审人员应当遵守保密纪律、廉政纪律等审计工作纪律;在本合同期和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将参与审计的相关工作结果,用于与该审计事项无关的目的。九、违约责任乙方或其参审人员若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参审费用。十、实施地点及甲方联系方式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联系人:宋伟;联系电话:0631-5235717。十一、验收1.服务期内,乙方如果认为某些事项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回复乙方。如果乙方未作书面通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反之,如果甲方未按照其承诺提供配合,则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2.乙方交付完成参审工作后,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成验收小组,1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对验收意见进行确认。3.除涉密情形外,甲方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十二、付款:(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2)付款方式:由甲方分二次向乙方支付。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第二次付款:服务结束并出具成果报告后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甲方出具标明“验收合格”的《验收书》核对无误后将剩余合同款支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未能通过验收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返还。注:本项目为预采购,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预采购项目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意味着“具备实施条件”,甲方将办理相关付款手续,在财政资金未到位之前,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货物/工程/服务款、资金占用费、利息等,供应商应明确预采购项目的特性,参与报价即意味着同意本项目的付款方式。(3)付款按以下资信办理收款人:威海英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东城支行银行帐号:8102013090003573联系人:董忆湘联系电话:0631-5331150十三、服务承诺1.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派技术人员现场服务,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2.乙方要提供优质的服务,要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即时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接收相关资料。特殊情况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十四、通知及电子送达1.甲方通知及电子送达方式通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纪念路西首联系方式:0631-5235717电子邮箱:whssjjtzyk@wh.shandong.cn2.乙方通知及电子送达方式通信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海滨中路-4号502联系方式:0631-5331150电子邮箱:whyhgczx@126.com3.任何一方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第三方(含纠纷解决机构)依上述通知与电子送达方式,向本协议各方发送通知或文件的,均视为有效送达。4.一方变更上述通知或电子送达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及时通知的一方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5.如因一方提供的通知与电子送达方式不正确、送达地点变更未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接受通知一方拒收,导致发送通知方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第三方的函件等邮件被退回的,该邮件具有完成通知及已经送达之效果。十五、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十六、其他1.乙方指派到本业务中的参审人员需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参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生工伤、意外等发生的全部费用、应得的赔偿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2.本合同内容如确有必要变动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十七、签约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甲方:威海市审计局乙方:威海英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纪念路西首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海滨中路-4号502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报价明细表单位:元序号内容详细说明提供服务企业报价1参与威海市长会口水库工程(标段三)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参与本项目跟踪审计和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相关服务人员的人工费、补助费、通讯费、差旅费、交通费、资料打印费、后续服务费、利润、税金等至跟踪审计和工程结算审计结束的全部费用。威海英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600000.00合计:人民币1600000.00元。合计:人民币1600000.00元。合计:人民币1600000.00元。合计:人民币1600000.00元。合计:人民币1600000.00元。乙方(盖章):威海英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参审服务 工程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 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参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