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站调研、运营建设 社工站建立运营采购合同公告(鄂州市华容区民政局2024)
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2024年华容区未保站、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华容镇
三、项目编号: 无
四、项目名称: 2024年华容区未保站、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鄂州市华容区民政局本级
地 址: 华容镇楚藩大道350号
联系方式:027-53080586
供应商(乙方):鄂州市一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
联系方式:135540219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社工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2项
主要标的单价:19.97
合同金额: 0.001997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4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1日;履约地点:华容区华容镇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26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华容镇一明-2024年乡镇社工站(未保站)运营项目合同.pdf
华容镇一明-2024年乡镇社工站(未保站)运营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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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 error##idc error#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社工站(未保站)运营项目协议书甲方:鄂州市华容区民政局乙方:鄂州市一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服务范围及对象(一)服务范围: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二)服务对象:华容镇民政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民政服务对象(“三留守”人员及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员)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第二条服务内容1.乡镇社工站(未保站)建设运营。2.重点服务人群的信息管理档案:掌握“三留守”人员、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本状况和基础数据,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并指导各村按要求开展相关探访工作和台账管理工作。3.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运用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等专业知识、方法和技巧,通过专业手法、程序,协助面临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或其家庭挖掘和运用周边资源,恢复或L增强个人或团体的社会功能,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4.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围绕“一老一小”孵化和培育儿童服务、困境关爱等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或志愿服务队伍,创新使用志愿者积分兑换机制,激励社区社会组织成员、志愿者参与服务积极性。5.本土社工人才队伍培育:积极开展面向民政专员、儿童主任等村(社)工作者的能力建设、考前培训活动,培育本土社工人才队伍。6.资源链接:链接公益资源,为“一老一小”困境人员关爱、社会组织培育等提供场地、经费、人力及宣传等支持,保障项目可持续发展。7.未保示范区创建:按照《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民函[2021168号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考核细则》的通知民办发[2021]21号文规定相关配套服务开展工作并协助整理台账,做好未保示范区创建准备。每乡镇不少于2个“未保”重点村,硬件及配套设施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儿童主任能力突出且服务开展有特色,台账完整且清晰明了。8.基层治理相关工作:协助乡镇、村社开展村民议事协商、人居环境整治、红白理事等方面的工作,不断推动基层社区治理机制深化和模式探索,深化社区服务品牌,探索社区治理路径,提升各乡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影响力。9.总结提炼:及时总结“一老一小”特色工作,提炼服务模式,形成项目操作指引、手册或制度,促进当地社工服务长效机制建立。第三条服务指标指标类型服务内容量化指标社工站(未保站)调研、运营建设社工站(未保站)基础调研包含调研报告1份;需求清单1份;资源清单1份。社工站(未保站)调研、运营建设项目总结报告中期、末期各1份社工站(未保站)建立运营指导辖区内村(社)做好社工室(未保室、儿童之家)硬件及配套设施建设。每乡镇培育不少于2个“未保”重点村及2名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儿童主任。社工站(未保站)建立运营电访或走访服务1.按照“四色风险管理”要求开展未成年人探访。2.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低保家庭每季度走访一次,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每半年电访或走访一次。(围绕身体健康状况、基本生活保障、居住环境安全等开展)社工站(未保站)建立运营个案服务W3个(老年人、未成年人至少各1个)社工站(未保站)建立运营小组服务W2个社工站(未保站)建立运营社区活动W20场,形成不少于2个系列品牌活动,且每乡镇组织一次不少于5天的暑期托管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围绕“一老一小”孵化和培育儿童服务、困境关爱等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或志愿服务队伍W2支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常态化志愿者积分兑换W2次本土社工人才队伍培育面向民政专员、儿童主任等村(社)工作者的能力建设、考前培训活动,培育本土社工人才队伍。W2场资源链接资源链接,为项目运营提供外部支持。W8次案例总结围绕“一老一小”形成典型服务案例W1个宣传报道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对乡镇社工站(未保站)运营项目进行宣传,扩大服务影响力。区级、市级、省级等媒体达到6次及以上。基层治理相关工作协助乡镇、村社开展村民议事协商、人居环境整治、红白理事等方面的工作。视具体情况而定第四条服务期限及考核方法标准本合同服务期自2024年6月12日至2025年月日止。服务期满后,乙方接受甲方评估考核(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采取查阅资料、回访服务对象、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制度建设、指标完成率、宣传推广效果、服务满意度、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性等情况,综合评分。考核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考核等次分为5个等次。90分(含90)以上为优秀、80(含80)—89分为良好、70(含70)—79分为合格、60(含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第五条项目经费预算、用途及支付方式(一)项目经费拨付199DD项目经费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柒佰元整),用于鄂州市华容区L乡(镇)社工站(未保站)运营项目。包括人员费用、项目执行服务支出等。i(二)资金拨付及方式1.项目经费由甲方负责拨付给乙方。2.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分三次将项目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协议签字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50%款项(人民币99850元);协议生效六个月,经20%款项(人民币39940元);甲方进行中期考评合格后支付协议期满服务内容完成后,经甲方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终期评估,合格后支付30%款项(人民币59910)。评估结果合格及以上支付100%款项,评估结果不合格将扣除30%款项,评估结果优秀可优先承接本辖区内相关工作服务项目。第六条双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权利(1)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工作进展、具体工作开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并要求乙方提供与之相关的书面材料。(2)有权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适当的整体宣传和包装,扩大项目影响。(3)有权使用本项目实施所产生的专业成果。(4)甲方有权通过月督查、季考核、中末期评估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过程、进度、服务质量进行实时监督,不合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且未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在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召回社工或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①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派遣符合条件的社工到岗开展工作的(项目执行之日起15天内);②乙方派遣社工不能正常开展工作并拒绝重新派遣社工的;③乙方擅自变更服务内容未经甲方同意的;④乙方及乙方社工出现违规使用项目资金、侵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2.甲方义务(1)按约定拨付时间、拨付比例向乙方拨付项目资金。(2)全面协调服务的实施,为乙方开展专业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支持。(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社工办公场所。(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合理建议,与甲方进行协商,经甲方同意的,方可作相应调整。1(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或驻点单位提出的本项目合同以外的其他工作内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除外。(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协调项目经费的落实,保障项目开展。2.乙方的义务(1)乙方要确保派遣2名社工且不少于1名持证社工驻站开展服务。(2)明确项目社工日常管理、督导及培训等管理办法,保证项目周期内的人员稳定性。(3)按照法律有关规定,与社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支付社工工资、交纳相关的社会保险金等费用。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华容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方(家)名茶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城1理人)年月2024年6月12日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工站调研、运营建设 社工站建立运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